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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7, 2009

台灣社會層出不窮的青少年虐待動物案件、棄養動物行為 與教材文本有關嗎?

                    
                              體檢九年ㄧ貫教科書的「動物態度」
         近幾年,台灣社會不斷發生青少年殘忍虐待動物案件,不論是用鞭炮炸烏龜,或拿酒精膏燒狗……種種現象,是否與九年一貫教材文本對待動物的態度有關?而台灣的教育體系,鼓勵學童飼養蠶、鍬形蟲、甲蟲、楓葉鼠等動物用於觀察、教學,卻未同步教導良好動物福利知識、正確照顧觀念與責任,以致衍生出的捕捉、交換、購買、饋贈、繁殖過剩、棄養、放生、危害生態、戲謔動物、以動物作為競技、賭博標的……等等問題,是否也違反了最初的教學宗旨,反而誤導學童從小物化生命、漠視生命苦痛的態度!

         長期關注動物福利及生態環境議題的動物社會研究會,以一年多時間蒐集研究國中小學九年一貫七大學習領域教科書,發現其中和動物議題有關的篇幅,多存在「忽視、戲謔、偏見、歧視、誤用、濫用、物化動物」等負面的動物態度和描述。且在教育部訂定、施行的課程總綱和分段課綱裡,完全沒有「動物倫理」觀的價值思辯,更沒有任何關於「良好動物福利」的知識或能力教育。今(七)日上午,立法委員田秋堇、鄭麗文與動物社會研究會共同召開記者會,公布現行教科書中,帶給學童錯誤學習的許多文本。


July 1, 2009

香港「回歸」中國12週年,陸資來台的第一天

經濟部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3條第3項之授權規定,昨日下午公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及投資業別項目。今天是一個重要的「歷史上的今天」,從今天、7月1日開始,台灣政府開始受理陸資來台投資申請案;巧合的日子,12年前(1997)的7月1日,香港正是「回歸」中國,開始一國兩制。立法委員田秋堇、潘孟安,偕同前立委洪奇昌提出嚴正呼籲,為了避免台灣受到傷害,馬英九政府應立即暫緩該項政策。

為何會有這樣的擔憂呢?首先我們檢視中資的特性,中國對外投資具以高度的策略性,從中國商務部、外交部自從2004年起,前後三次公布的「對外投資國別產業導向目錄」來看,國營企業到外國投資需要經過核准,標準包括和中國的戰略友好關係、是否為中國的主要貿易伙伴、該國在區域經濟的角色,乃至於與中國投資的互補性。也就是說中國對境外投資皆由中國政府嚴格控管,例如對外國投資時商務部必須先詢問外交部的意見,而這次中資來台投資也必須徵詢國台辦意見才能放行。而投資的標的也具備高度的策略性,例如聯想購買IBM、這幾年利用主權基金投資海外石油公司、或是金融海嘯時,企圖收購國問題金融機構等……,清楚的呈現中資絕非僅是純就經濟及商業因素的考量,帶有濃厚的政治及策略因素在其中。


June 30, 2009

縣市平等 拒當孤兒縣 南投、宜花東升格「中東市」


立法委員田秋堇和蔡煌瑯,今(3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縣市要平等,南投、宜蘭、花蓮和台東拒絕當「孤兒縣」,不當二等縣市、三等國民,要求合併升格「中東市」。南投、宜蘭、花蓮和台東四個縣市面積合計廣達1萬4394平方公里,佔了台灣總面積3萬6188平方公里的39.7%、將近四成,人口合計更多達156萬餘人,絕對有資格合併升格為直轄市,更何況,站在國家環境永續發展的觀點上,四縣市位於中央山脈保育軸線最重要的核心區域,對台灣來說等同於人類的脊椎骨一般重要,為了國土保安的宏觀管理更應該合併升格。  



June 25, 2009

<剪報>要求原民身份平埔族抗爭

2009-06-25民眾日報A06體育生活

   百餘名平埔族原住民代表,24日到行政院原民會門前,以傳統竹炮點火象徵攻打原民會,抗議原民會拒絕平埔族辦理補登記原住民身份。(中央社)

   【記者劉天生台北報導】由於平埔族群不符合原住民身份認定標準,平埔族代表50多人昨天上午前往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舉白布條、鳴放傳統竹砲、敲打竹鼓、刺破氣球等方式,抗議政府漠視平埔族原住民身份權,要求法律認定為原住民身份。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黃偉哲到場關切。


June 23, 2009

<剪報>能源稅 下會期可望討論

2009-06-23經濟日報D3稅務法務記者陳亮諭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田秋堇等支持課徵能源稅,並肯定行政院賦改會把現有的環境稅納入能源稅修法,希望立法院下會期討論能源稅。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18人已擬具「能源稅條例草案」,並經立法院一讀。田秋堇指出,台灣能源98.3%仰賴進口,但長期採低價政策,價格遠低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如石油售價約只有歐、韓、港等地一半,浪費情況嚴重。


June 19, 2009

緬甸之光 翁山蘇姬生日快樂 人生幾何,為正義而戰!



象徵著緬甸民主化希望的翁山蘇姬女士已被緬甸軍政府軟禁14年,今(2009)年6月19日是緬甸民主領導人及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的64歲生日,立委田秋堇、黃偉哲和鄭麗文偕同民間團體呼籲緬甸軍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翁山蘇姬,也希望台灣政府能夠發聲表態,與國際社會共同捍衛人權與自由。

面對腐敗殘暴的緬甸軍政府,1988年翁山蘇姬提出「非暴力民主」的訴求,成立「全國民主聯盟」,受到廣大民眾支持。因恐懼人民的力量,1989年軍政府旋即軟禁翁山蘇姬,大量逮捕民主人士;1990年,全國民主聯盟在舉選中大獲全勝,獲得國會80%席次,但無賴的軍政府拒絕承認選舉結果。


June 12, 2009

<剪報>再生能源法三讀 綠委盼帶動綠能產業

2009-06-12中央社國內國會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12日電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12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潘孟安表示,盼有法源後,帶動台灣綠能產業;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說,台灣高度依賴進口能源,及早因應才有保障。

   三讀通過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獎勵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總量為總裝置容量650萬瓩至1000萬瓩,發電業者得申請各項補貼;條例也規定,再生能源躉購費率須在條例施行第一年舉行聽證會。


June 12, 2009

2009.06.12田秋堇衛環委員會質詢衛生署長葉金川


June 10, 2009

2009.06.10田秋堇經濟委員會質詢林務局局長顏仁德


June 5, 2009

2009.06.05田秋堇國是論壇


June 4, 2009

六四20週年-先談人權,再談統獨

20年前,大批學生和民眾聚集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要求中國政府進行政治改革,解除媒體管制,但中國官方將此次集會遊行認定是「製造動亂」,竟下令軍隊手無寸鐵的人民開槍鎮壓,造成許多無辜死傷,曾目擊現場的前美國駐中國大使李潔明甚至稱1989年的六四天安門事件為「大屠殺」。我希望能夠藉由六四20週年的今天,提醒主張與中國統一的人,人權是追求更美好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沒有人權,與中國統一能有什麼好處?同時,也要呼籲支持台灣應該獨立的朋友,如果我們自認為是一個國家,那就更應該對發生在另一個國家遭受迫害的人,給予更高的關注聲援。
 

20年過去了,中國政府依然故我,對於人權的基本保障不但沒有進步,反而增強對民意的箝制。近年來,由於中國政府為求國內政治局勢安定,放任或下令各政府單位任意逮捕自由派民主運動者。其中,中國民運人士劉曉波因參與六四、呼籲為六四平反和要求中共進行民主憲改而多次被捕,2008年秋起草《零八憲章》並發動連署,要求中共推動憲改、政改、遵行憲法,隨後便遭到中共軟禁關押至今;積極參與社會運動,包括如六四紀念活動、愛滋患者保護、環保運動、聲援維權事件的胡佳則於2007年底,被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最後判處36個月徒刑。2008年,胡佳得到歐洲議會頒發薩哈羅夫獎,表彰他於人權領域的貢獻。 
 

除了政治上要求改革的民主派人士之外,甚至幫助貧弱小民打官司維護人民權益的律師都遭到迫害。處理多宗民眾維權案件的中國律師高智晟,因上書政府高層要求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傷害,於20068月遭到秘密逮捕,隨後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被釋放後,不僅高律師被公安毆打軟禁,他太太連出門買菜都會被跟蹤毆打,子女上學也遭到威脅恐嚇。今年2月高智晟在家中被帶走之後,至今下落不明。其他還有郭飛熊、陳光誠、黃琦等人均仍被關押,是目前國際社會關注的對象。 


June 3, 2009

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何必和稀泥?

從英華威揚言出走,到全國能源會議馬總統宣示,台灣發展再生能源的議題頓時之間炙手可熱,媒體、學者和產業紛紛自不同的角度,來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立法,身為條例草案的提案人之一,我認為是一件好事。但問題是,眾多的觀點之中,我認為有兩個問題必須釐清:一方面,許多人把再生能源的推廣應用與產業發展兩個觀念攪和在一起,另一方面,媒體報導多傾向於把「關心再生能源」與「背後有龐大利益」做出不當連結,也突顯出台灣社會目前的信任問題。本文除了希望能夠對上述問題進行釐清,同時亦回應台灣新能源產業促進協會秘書長鄒智純日前投書聯合報之「再生能源,政客籌碼,馬能催生?」一文。 
 

台灣是一個「能源赤貧國家」,達99.3%的能源皆須仰賴進口,隨著化石燃料的逐漸枯竭,未來國際能源爭奪所引起的衝突在所難免,因此,如何提高自主能源的比例,是攸關國家能源安全的議題,而不僅是單純的產業發展問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所關切的,主要是末端應用面的推廣,這也是為何訂定「獎勵目標上限」、「收購電價」、「公共建設需採用再生能源」等條文用意之所在。固然,由於末端應用面的擴大可以增加產業的發展空間,然而,在全球化時代,台灣能源產業必須與國際上其他對手競爭,國內廠商的產品不夠好的話,也未必能夠吸引民眾去購買。是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本意並非直接「獎勵」國內綠能廠商,而是以提高國內自主能源比例為首要目標。 
 

台灣媒體在報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時,常錯誤地將「關心法案」的政治人物直接與「產業利益」相結合,彷彿在暗示,每一個提案立委背後「理所當然」必定是為了某個產業或特定廠商而背書。如果此理可信,那麼,我們是否可以說「從未關心台灣能源政策、沒有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的立委最乾淨」?我認為,這種以偏蓋全的論調是非常病態的便宜行事。有沒有立委為了特定的產業利益而阻撓立法?或許有,但難道我們就不能以比較健康的態度,把真正阻撓立法的人給揪出來,取代以「含沙射影」的方式企圖把每個人都抹黑成「利益代言人」嗎?至少在法治國家,要指控一個人,應該是舉證揭露其罪行,而非先扣帽子讓當事人自己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