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停止濫權羈押
Personal Category: 公開信 (Announcement)
Topic: creation / literature / column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出境之限制解除 Next in This Category: 經驗之談:法務部律見執法違憲之我見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出境之限制解除 Next in This Category: 經驗之談:法務部律見執法違憲之我見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謝清志 教授~ 您受累了......... 但願,台灣ㄉ民主不要再倒退..........民主ㄉ寒夜降臨~ 但正義之光-旭日會東昇!! 台灣人,要堅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我希望我的朋友 家人 正在讀這篇文章的你 永遠不要遭遇這類事情 其中 25樓的回應很棒 深有同感 這種事我們普通小老百姓 不會遇到嗎? 你說你
司法是一個國家的支柱 所以當這隻支柱失衡時...那麼國家必定開始動盪~ 那些相信台灣司法公正的人們...或許你該看看謝清志博士的遭遇 Refere
1樓
1樓搶頭香
Thank you for letting us know more fact.
But, could you do us a favor by not using images for the post?
The shadows of the words make them very difficult to read.
2樓
2樓頸推
thank you for this article. I will also publish this
on my personal blog to gain more exposure.
3樓
3樓坐沙發
2006年幾乎沒看任何報章媒體因此不曉得謝博士遭遇如此莫須有的代
誌。前陣子在自由時報看到謝博士的新聞,把生命的振動一書一口氣
看完,對照現今天天上演的聳動「情節」,彷彿有時光重疊之感,原
來檢調都是一個樣!
感謝謝博士為這塊土地的付出,謝謝,
謝博士加油^^
4樓
福樓
為什麼台灣的檢察官可以任意無限的起訴任何人? 那又有誰可以起訴
他們? 是否該有人帶頭連署發起公投將這些不稱職(常犯羈押嫌疑人起
訴以後卻又被判無罪比例過高)的檢察官清掃一空 還我公平正義?
5樓
專業的5樓
當時的檢察官是高峰祈,王森榮,曾昭愷,檢察長朱朝
亮;還有一票誤導檢察官的檢察事務官(無法律管到)侯
信逸,李方偉,陳能群,謝大德...
起訴的文件竟然沒有公告版的招標文件及減振工程設
計準則(評選的最重要依據,任何工法首先要符合減振
工程設計準則方能作為評選的候選人)一直到最後1年
後才由公訴檢察官補充提出;
公訴檢察官應該是作複核,起訴書有無誤告,有錯應撤
回告訴,但是沒有勇氣指出起訴檢察官的錯誤或是予以
徹回,檢察長朱朝亮該負最大責任!檢察一體不是一起
扯爛,而是應主持正義勿枉勿縱,檢察官應全體再教育,
停止濫權羈押是檢察官的天職
刑事訴訟法154-161條是檢察官起訴前須要提出者
而且應該是要有起訴審查制-刑法161條
檢察官常根據媒體的傳聞來起訴,但媒體的來源常常是
某機構放出的
臺大法律系教授林鈺雄教授的書
http://www.angle.com.tw/book_author.asp?
author_code=A00108
1.檢察官論
2.嚴格證明與刑事證據
3.刑事證據與國際人權
4.干預處分與刑事證據
應列入檢察官必讀必考項目
6樓
6樓
我先生被冤枉羈押將近四個月,我一直告訴自己不要留眼淚,但我的心
下著谤沱大雨,我看不見正義的光芒在何處,他請律師要我轉告兩個小
孩,爸爸不會做違法的事,我把兩個小孩叫到我面前,才發現他們從來沒
有憂愁的稚嫩臉龐已經哭红雙眼,檢調蒐索我家看到廉價包包,卻對外
宣稱在我家有無數名牌包包,卻對我家玻璃櫥窗內滿滿的小孩獎狀和先
生優良公務人員獎狀視而不見,那些人不是正義的使者,他們是魔鬼的
代言人,這個制度還會再傷害多少家庭?
7樓
7樓
但應該檢討一下民進黨的尊重司法
8樓
8樓
偉大的法官在過去八年所做的都是公平,換了國黨執政辦綠黨就被批
不公,二套標準道理何在?罪證確鑿本就該羈押,王子犯法與庶民同
罪,無人能例外。沒什麼押人取供也沒濫權,那來需停止羈押?
9樓
9樓
藍藻片 網友大概不知道謝教授哪時候被羈押的吧?才會有這種荒謬的言
論來這邊發言.
對於一個貢獻國家,到頭來沒受到應有的尊敬反而受到質疑的人來說.沒
有什麼比這個更難過了.我希望,學到"教訓"的不是謝教授,而是自以
為是正義化身的惡魔,而是自以為是公道的偏頗媒體.那該有多好.
謝教授,辛苦您了.
10樓
10樓
相當同意8樓的"罪證確鑿本就該羈押",但是證據不足亂羈押,或是罪
證確鑿,確洩漏消息給犯案人連夜烙跑去中國,才是大家譴責的原因。
11樓
11樓
在亞衛發射現場的酒會上見過您,
除了尊敬,也給您掌聲
12樓
12樓
我在上海時﹐稱大陸朋友 你們是豬﹐他們非常生氣。我說不要生氣。
我也當過豬﹐但中國人及台灣外省人現在都還是豬。我是在台灣國民黨
的統治下長大成豬的。只要吃喝嫖賭﹐非法作為﹐貪污腐敗﹐反攻大
陸,殺朱拔毛 都可以﹐但是要思考﹐要作一個會思考的人﹐就要進監
獄 - 大概是淥島吧。 馬英九要台灣人繼續當豬﹐他可以繼續當豬
頭。大陸有胡豬頭﹐臺灣有馬豬頭跟過去的中國歷史皇帝的愚民統治毫
無差別。可憐的台灣人不要再自憐了。
From: Warsaw, Poland
13樓
13樓
有些人還是看不清事實 對就對 不對就不對 都不會就事論事 那來噴
什麼口水?!台灣這樣的現象最少五十年囉~該學學國外 不要再當慈禧
太后好唄 有狠多腐敗的事情不清掉 要清就全都清 這才是正確的 不
能偏哪一邊 不然擺再多證據那些人還是傻傻ㄉ裝不懂ㄋ~
14樓
14樓
我有個縣府朋友也曾被檢調單位拷問過,遭受嚴厲疲勞轟炸,過程煎熬
難耐....,他們辦案是先將人認定有罪,你必須去找無罪的證據,而不
是他們去找有罪的證據...,臺灣司法很怪..,總之,大家加油囉!
15樓
15樓
Sealed
16樓
16樓
我們如何才能反抗這種濫權的檢察官
17樓
17樓
您的案件應該不是個案
很多人同您一樣
悲傷..
何時他們才了解
法律是用來教育民眾的而不是光懲罰民眾的
更不是拿來教訓民眾
謝謝您挺身出來說明自己的遭遇
應該要好好思考這種制度的妥當問題
18樓
18樓
謝教授 您辛苦了 真的不知道台灣何時才能有真
的民主與公正的司法 大家繼續奮鬥吧
19樓
19樓
1. 首先對謝教授被冤枉羈押感到遺憾
2. 但可記得民進黨執政高喊尊重司法?? 以及陳定南,上台就宣佈
法務部長不管個案?這是違反法院組織法及管理原則,不管如何笨的
部長,不會做此宣佈,擺明要貪污?
3. 台灣民主政治問題非單是選舉, 尚有轉型正義有待努力, 但民進
黨執政高喊尊重司法, 完全封殺轉型正義
4. 唾棄不法司法官, 也唾棄民進黨之有了乾爹(不法司法官)賣了親
娘(台灣人民)
20樓
20樓
給K藍綠, 一個司法案件,你扯到民進黨做什麼?你明明就是心中有恨而
失去了理智. 謝教授談的是濫權羈押,這應是每一個政黨, 每一個人民
都期望的. 不要把什麼事都泛政治化,一旦泛政治化之後, 就沒有真理
了. 而這也是那些想要享有濫權羈押的檢察官所樂見的.
21樓
21樓
謝教授,你的聲明才讓我感覺到,原來人民是多麼地脆弱.也許明天,也
許明年, 也許我的家人, 也許是我的朋友, 檢察官只要有個風吹草
動, 就會來押人取供, 然後來個"教訓"...我們除了期待立法院修法
之外, 有其他的辦法來改變現況? 公投? 革命? 但我比較相信革命的
速度會快一點...
22樓
22樓
1. 我說的是事實, 且一珍見血, 反言之, 以美麗島事件為例, 你們
這些低等有了乾爹(不法司法官)賣了親娘(台灣人民)之民進黨可否扯
上國民黨?
2. 謝教授案件可知轉型正義有待努力, 但八年來低等民進黨, 不致
力於轉型正義, 反而一見到檢察官就跪下去叫爸爸, 醜態百出, 待貪
污間諜扁事件爆發, 終於知道民進黨致力於貪污.
23樓
23樓
司法體制的弊病也不是台灣特有的產物 回顧歷史這類冤獄能真相大白
公諸於世人能有幾人 所以無罪推定跟證據裁判主義是無中生有的嗎?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民主國家人人都有人權,然而事實是你家有錢你可
以請律師爲你辯護若是你家沒錢呢?誰來替你辯護 公設辯護人嗎?民主
其實不很平等相信這點大家都知道 姑且不論有錢沒有錢 光是一個有
名有權或是人正真好 在在都說明了為何沒有绝對的平等!我想不好的
事要去除弊 就像做人阿要揚善去惡這些都是對的 但是歷史更告訴我
人是種心思很複雜的物種!所謂絕對的正義 這種事我們常常在做 而且
樂此不疲 所以不管你的理念信仰為何?在民主的國度裡 盡量去做吧!
24樓
24樓
Even a PHD like Shieh has to be wrongfully jailed
before he realized that there is no justice
in "Chinese Taipei".
25樓
25樓
1.八樓藍綠:"罪証確鑿本就該羈押”此言大錯特錯,檢察官若罪証確鑿
該做的是起訴而非羈押,若羈押即表証據不足,了嗎?
2.今天該檢討.在意的是司法程序正義,這不是只有政治人物才會碰上
的問題,你.我.一般老百姓都有可能遇上,那可眞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
不應;這該嚴肅以對,而非以政治立埸來看待
3.凡事有果必有因,若有一天八樓藍綠遇上這樣不公義的事,身旁必出
現與你想法一樣的人(磁埸相近相吸),認為你的一切應得,而无人伸出
手,也没人替你發声,望你能堅信你所認定的
4.替那些曾受不公.不平的人--心疼.祝福
26樓
26樓
Sealed
27樓
27樓
"事實證据" 與 "臆測推論" 的紛亂不清,是目前台灣社會的最壞亂
像.媒體報導不專業,往往以"臆測推論"作新開報導,記者加油加醋都是
自已的"臆測推論",並不像美國出名的CBS主播Walter Crinkie的專
業素養,他常以"That is the way it is!"來結束他的每日新開報
導.暴料新聞更可惡,以自已的"臆測推論"來搞烏籠新聞,企圖抹黑自已
所恨的人為樂.政論家,國會議員,教授學者,政府官員,檢察官比比皆
然.要怎樣來教育大眾來分清楚"to be" 與 "ought to be"的本質,
不要紛亂了"事實證据" 與 "臆測推論".尤其專業人員必須自律,不要
故意患錯.
28樓
28樓
謝博士您好,
完全贊同您的建議。要用"公權力"來約束懲罰濫檢查官和法官,甚至要
「教訓」牠們離職:因為牠們根本就不勝任其職!希望有法律素養的先
輩達者能召集連署來成立通過罷免「害群之馬」濫官的法案。
29樓
29樓
Sealed
30樓
30樓
司法的本質,我從沒思考過,易經噬嗑卦是講司法,卦辭:亨。
利用獄。也就是說司法目的,在除去人民安居樂業的障礙,顯然這次
關人是錯的,因它產生社會動亂;除暴安良,除暴是只有現行犯及經
法官判刑確定的人才可關人,受到犯罪嫌以疑之人不能抓是安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