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障鑑定的新趨勢RTI(96年12月31日)
學障鑑定的新趨勢RTI(96年12月31日)
文/林桂如
儘管國內目前已訂定出《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作為鑑定特殊需求學生的依歸,然而,學習障礙鑑定在實際執行上仍是分歧不一。
在學習障礙學生的鑑定指標上,「智力與成就間的差距模式」是國內外普遍使用的原則,然而,卻常受到質疑是消極等待學生失敗(wait for fail)。同時,由於計算方式(如:標準智力分數減去標準成就分數,或以智力分數預測其成就分數)、標準差大小(如:1個標準差或1.5個標準差),及使用的智力與成就測驗的不一致,因此向來備受爭議與探討。
美國在二○○四年《IDEA》法案的修正中,提出可採取「回應性介入反應」(response to intervention,簡稱RTI),作為替代的學習障礙鑑定方式,其目的在於以學習者需求為本位,提供學習困難的學生及早、有效的高品質教學過程,進而有效監控學生的進步,並依據學生的回應作教學上的調整。此作法是國內現行「轉介前介入」概念的延伸與擴大,強調透過及早篩檢出學習困難的高危險群學生,提供適當的介入,由監控學生的學習表現分辨是否確實具有學習障礙,使鑑定工作落實,同時,促使特教成本發揮最大的效益。
國內外對於學障鑑定工作,同樣有不一致與爭議存在,而RTI對於學習障礙鑑定,可謂提供不同於傳統差距模式的思考與作法,由跳脫智力與成就的迷思,強調透過高品質的教學介入,進而檢視學生的反應,期能有助於區分是否具有學習障礙,使特教成本發揮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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