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工作
讓我來談談我對於工作的定義,對於工作。我似乎有種狂熱。
但是那種狂熱是表面的,對我而言,我的工作是最不受世俗所
批判的一種行為。他既不屬於享樂,在現在社會的價值觀中,
是具有良好指標意義以及道德上允許的行為,更甚為正向,並
被讚賞的一種行為。因此,從事這種行為雖然對我而言是一種
需要消耗時間以及精力的行為,但是我從從事這種行為的過程
中,享受到不需顧慮週遭眼光的解放感。也就是說,把我從某
種焦慮中釋放出來。或許我因為興趣的關係,對於外界的觀感
相當的重視,甚至到了產生恐懼感的地步。在這種焦慮的驅使
下,我強迫性的要求自己遵守所有的道德規範,並不時把所有
的摩擦和不快都內化成為自己的缺點。在這樣子的衝突下,心
理的壓力和自責的鞭策取代了外界的壓力,形成了一個回饋的
機制。當我越想要從這個機制中逃脫的時候,便會受到機制越
大的制裁。因此,我已經失去了從內心的角度逃脫的可能性。
於是,我向外界追求消除這種焦慮的可能性。工作似乎是一種
相當適合的行為,既符合社會以及家庭的期待,也不會被超我
判定為在道德上有所缺失。相較於心靈的解放,在精力以及時
間上的消耗便顯得可以接受,於是我接受了工作的制約。但是
這種制約的存在必須以要求作為理論上的基礎。換句話說,沒
有要求的時候,就會失去其強制性,也會失去我對於社會在某
種程度上作功的意義。當然,在這裡說的作功並不是指能量上
的意義,而是對於社會以及個人之間的情感的交流以及反應。
總而言之,工作,或者說是唸書對我而言,是一種暫時性的逃
避本能的延伸,只不過以社會可以接受的方式作為掩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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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1樓搶頭香
對我來講
若那件事我不爽做
那就不叫工作
叫做苦差事
這就叫做意氣用事
2樓
2樓頸推
看來你比較像是隱士般的人物阿...
3樓
3樓坐沙發
不對吧
就算知其不可為
只要作起來痛快
我還是照樣會赴湯蹈火啊
而且不可為的事情是這樣
只要有了一點成果
就可以有掌聲
真是便宜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