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靜得讓男人心慌
女人在男人把離婚協議書放在她面前時,鎮靜得讓男人心慌。女人看都不看壹眼協議的內容,毫不猶豫的在上面簽字。男人試圖想說點什麽,來緩解他的尴尬。女人沒有給他開口的機會,女人反而如壹位勝利者,輕輕地對略顯得狼狽的男人揮手說:“妳走吧。”女人的動作輕柔中帶著不屑,就如趕走壹只蒼蠅般。這三個字讓男人如獲大釋,長長舒了口氣。女人忽然開始鄙視眼前這個曾是她愛人的男人,她無意再留下什麽,包括這個男人。所以,她放愛自由。
男人如願和他的女記者舉行了婚禮,婚禮很隆重,才子佳人的碧合壹度成了那座城市的焦點。而似乎所有的人都忘了曾經有個女人在男人生命中最潦倒苦悶的時候,抹上了壹筆濃濃的東西,那壹筆,叫做愛。女人在筒子樓下開了家大排擋,最拿手的就是蛋炒飯,吃過的人都說,女人的蛋炒飯有種奇異的香味,就如戀愛中的味道。或許,在女人心中,壹直裝著男人。只不過,她內心珍藏的男人,是已經死在多年前某個有星星的夜裏的那個男孩。那個男孩死去的那天,他曾手握戒指羞澀地問壹個低著頭的女孩:“妳願意嫁給我嗎?不論健康疾病、貧窮富貴,不離不棄。”
女人在孤單的夜裏
漸漸的,女人更多的時候只能從電視上和報紙上看到她的男人。當男人壹臉春風的出現在熒屏上時,女人突然有種錯覺,那個男人似乎已經不再是她熟悉的男人。女人在孤單的夜裏,只有撫摩著右手無名指上那枚冰冷的小戒指,才會有絲絲溫馨和以往的甜蜜。
終于,如所有家庭劇中的主角壹樣,男人有了新歡。他的新歡是壹位“名記”,這位女記者在壹次采訪中認識了男人,男人傳奇的坎坷經曆和優美的文字,讓女記者對他從敬慕升華到愛慕。女記者的美麗、聰慧也吸引了男人。男人忘了女人爲他付出的壹切,忘了曾經共同擁有過的苦難。也忘了,女人炒的蛋炒飯。身爲名作家的他認爲,豪華且考究的西餐廳和半生不熟的牛排,更適合他和他的女記者。
他是壹切的焦點
只要是鑽石,就壹定會有璀璨的壹天。懷才不遇多年的男人,他的書被壹位有名的書商相中。男人的書出版了,書商就如捧紅那些網絡作家壹樣,將男人從報紙宣傳到電視、網絡中。男人壹夜之間從壹個寫字的,變成了壹位炙手可熱的作家。各類媒體紛紛采訪他,各種恭維充斥著男人的世界。男人經常興奮得難以入眠,失眠的夜裏,他拉著女人吃遍了城市各個有名的飯店、在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五星級酒店的購物中心給女人買各類競彩網名牌服飾和首飾,女人都不要。女人舉起右手,對男人說:“世界上最昂貴的東西我全部有了,那就是妳和我手指上的這妹戒指。”女人並說:“我只想和妳壹起回家吃蛋炒飯。”男人壹笑了之,對女人不解風情的做法很是不屑。
男人在贊譽和鮮花中開始迷失,他出入各種宴會,結交各類所謂的精英人物,當然,他是壹切的焦點。 可女人還是那個女人,還是穿廉價地攤貨、吃最簡單的飯菜的那個女人。光環籠罩下的男人開始重新審視他的女人,女人的腰身已經不是幾年前那個女孩的水蛇腰了;女人的皮膚因爲油煙熏罩而失去了原本的光澤;女人的談吐也不像壹個作家的太太,更像壹個農家婦女。女人的壹切都讓男人感到厭煩。
女人不舍她的男人
最困難的時候,他們家裏連米都沒有了,而男人卻不知道,他照常飲酒,和壹幫“文友”買醉在樓下街角的大排擋中。當大排擋的老板來向女人索要男人欠下的數百元酒錢時,女人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衣兜,微笑著對大排擋的老板說:“請您先下去,過會我給妳送過來。”壹臉歉意地送走了那位老板,女人跌坐在地上,第壹次,肆無忌憚的哭了。
女人從血頭手裏接過那幾張用鮮血換來的鈔票時,看著灰蒙蒙的天空,心口狠狠地疼了壹下。少女時代對婚姻如童話故事的幻想,徹底破滅了。雖然如此,可她如何能舍棄那個她愛盡整個生命的男人?女人不舍她的男人,因爲他是她的整個天空呵。
男人最終從女人日益消瘦憔悴的臉上看出了端渺,他含著淚吻著女人肘彎處的針眼,懊悔且心疼地反複問女人:“爲什麽不賣掉戒指啊?爲什麽不賣掉戒指呢?”男人怎麽能明白,那個戒指在女人心裏,重于女人自己的生命啊。女人緊緊拽住右手無名指上那枚依舊璀璨的白金戒指,生怕會有人把它奪走般。過了良久,她才低聲回答男人:“我舍不得。”男人壹把抱著女人,就如多年前他羞澀地向還是女孩的女人求婚那夜壹般,緊緊地抱著女人,生怕壹不小心,她便消逝無影蹤。
爲男人准備消夜
當男人趴在那台舊電腦上碼著字的時候,女人會靜靜地坐在男人背後,看著男人因爲長期彎曲而不再挺拔的後背,默默心疼。每當男人長舒壹口氣,收拾文件的時候,女人就擦去眼淚,走進廚房,爲男人准備消夜。
女人的消夜不外乎是碗普通的蛋炒飯。可男人愛吃,男人經常贊歎,女人的蛋炒飯是世間最誘人的美食。當女人看著男人狼吞虎咽地吃著她親手炒的蛋炒飯時,總會露出幸福的微笑,這絲微笑,來自于她的愛人小小的壹個滿足。
歲月如梭,男人還是以前那個名不見經傳的寫手。那本已經寫好的小說,還是無人問津。男人開始失望,既而是絕望。從不沾酒的他,開始酗酒。醉了,便如壹個小孩般靠在角落裏哭。男人的淚水,在他自己而言,只是宣泄苦悶和委屈的化合物;而對女人而言,那些在男人消瘦的臉上蜿蜒而下的淚水,就如壹把把利刃,生生地割在她心尖上。
願意嫁給我
那年男孩二十四歲,女孩二十二歲,男孩在壹個有星星的晚上,深情地把壹枚幾乎感覺不到重量的白金戒指戴在女孩的右手無名指上。男孩羞澀地問女孩:“願意嫁給我嗎?不論健康疾病、貧窮富貴,不離不棄。”女孩把頭靠在男孩的肩上,輕輕地回答:“我願意。”然後,女孩眼裏有星星在墜落。
女孩搬到了男孩住的筒子樓,因爲同爲這個繁華都市的異鄉客,所以他們的婚禮很簡單。女孩用壹張大紅紙剪了壹個雙喜,男孩買了許多粉紅色的氣球,壹個個吹大,然後任氣球滾落在他們狹小的愛巢裏。這就是他們的結婚禮堂,沒有賓客、沒有祝福,只有壹種叫愛的東西,蕩漾在這對幸福的人心裏。那夜,男孩成了男人;女孩也因此被稱做女人。
男人是壹個寫字的,之所以不稱他爲作家,是因爲他的字從來沒有在有影響的刊物上變成過鉛字。但是女人深信,她的男人壹定會成功。在女人還是女孩的時候,就看過男人寫了壹半的長篇小說。女孩就是因爲他的字而被他輕易俘虜。在性和倒錯的愛充斥的文字界,男人的字就如炎熱夏季裏的壹絲清風,優美且清爽。但是,會寫字的人太多了,就如會唱歌的人壹樣多。唱歌唱得好的歌手,並不壹定會成爲歌星;同樣,會寫字的人,並不見得會出名。
壹定要好好照顧自己
妳以後壹定要好好照顧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只要妳過得開心、幸福,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樂。我已經去了別的地方,我在妳身邊只會給妳增加負擔,我不想這樣。凡是個好男人,我相信他能給妳幸福,不要找我,我會在遠方給妳祝福的。
曾經深愛妳的爸爸志剛
珊手裏的信漸漸被她握緊,志剛,志剛,她依稀記起,志剛是她相戀了幾年的男友。恢複記憶後,姗回到了家鄉,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那是銀行的宿舍。姗自小由于父母在壹次車禍裏去世,後來經過自己的努力來到了這裏,單位照顧她,破例分給了她壹套房子。出事後,單位沒有把姗的房子收回,他們都希望姗能重新醒來。回到這裏,推開房門,迎面看見了他和志剛的結婚照,照片裏的志剛年輕英俊,對著她笑。天哪,總算看明白了,原來四年的艱辛竟然可以將容顔蒼老數十年,姗的眼淚慢慢滑落,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壹點壹點的刺破,心痛彌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