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奇妙的遭遇(體驗)
今天因為要去看眼科.不得不捨棄搭火車改騎機車上課.看完醫生後我急著去上課.把機車停在玉山銀行
的停車格.事後我吃完飯回到玉山銀行.我的機車因為工地施工而被移位.事後我覺得不妥就把機車移位.
牽著牽著把機車牽到加油站旁的停車格放下.把車停好後在回補習班的路上發現一張東西在地上.哇勒
那不是一張一百元新鈔耶.我順手把他撿起來拿回班上.好險沒有放在紅包袋內不然說真的我也不敢撿.當下
我是想到要送警察局.說著說著我就到警察局去備案.警察說:金額太小而且也沒有具名或特徵.我幫你送到分局
後六個月滿還是得叫我去領回.所以就希望我自己去處分這張一百元.我只好笑著離開把錢收好在口袋中.
我沒有把錢花掉我想把他捐給家扶之家.不是我的錢拿來花吃了會拉肚子的.呵呵.把錢拿來做善事良心會
比較安心....也比較不會被說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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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1樓搶頭香
意外之財~還是捐去做公益最好XD
對阿我也是這樣覺得.這算赤子之心嗎?
2樓
2樓頸推
也太有道德了吧...不過拿去做公益也不錯啦!
做善事會讓人變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