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有詐!
臺南市永康區林姓婦人(69歲)於101年3月5日11時許接獲佯稱桃園警察局王○清課長來電,稱被害人參加老鼠會違法,案件轉由台北地檢署侯○皇檢察官承辦,檢察官稱被害人若沒有聽從指示將會判刑,需將名下金融帳戶資金電匯至香港匯豐銀行列管,否將遭判刑,並傳真一張「台北地檢署監管科分案調查執行書」取信被害人,林姓婦人前往臺灣銀行永康分行分別於101年3月7日電匯149萬9100元及3月8日電匯99萬9300元,合計被騙損失新臺幣249萬8400元。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察或司法機關偵辦案件,一定會請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不會在電話中辦案或要求當事人交錢,也不會以行動電話監控行動,這些都是歹徒電話詐騙技倆。民眾若接到電話提及「代保管帳戶」、「涉案」、「司法調查」、「個人資料遭冒用、外洩」等用語,祇要談論有關“錢”,小心有詐!請牢記「一聽」(仔細聽電話內容)、「二掛」(掛斷電話)、「三查證」(撥165反詐騙專線)口訣,未查證前,不要聽信不明來電,交出現金或匯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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