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社會版了
剛剛我家小花丟個新聞給我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821/4/14i5x.html
「豬」事不順 網友K飼主不起訴
周姓女子飼養的麝香豬「多莉」疑似配種不當導致子宮蓄膿,此事經網友揭露隨即引發熱烈討論,甚至有網友痛批周女下輩子會被賣到私娼寮當雞。周女不堪網友圍剿憤而控告網友毀謗,但檢方認為,網友就可受公評事項發表言論並無真正惡意,全數處分不起訴。
檢方認為,動物保護法明文規定飼主應對寵物負善盡保護之義務,網友等人的批評出自於愛護動物,並非出於惡意,因此認定網友並無觸犯毀謗罪嫌。
病理照片陰錯陽差 引起誤會
起訴書指出,魏姓網友為教育網友寵物豬的正確飼養方式,自鄧姓女獸醫處取得三張寵物豬的子宮切除病理照片。
恰巧當日周女亦帶著「多莉」進行子宮切除術,魏女陰錯陽差誤以為照片主角就是「多莉」,因而在個人部落格發表「無知的主人為何要配種?」文章,圖文並茂地批評周女根本不配當一個主人。
魏姓網友的文章隨即引起熱烈回響,熱心的網友紛紛出言抨擊周女,質問周女到底有沒有良心?陳姓網友甚至發表「賤芭樂」的不雅言論,周女一氣之下控告女獸醫妨害祕密,另外四名網友則被控告毀謗。
檢方調查指出,女獸醫所提供的病理照片主角並非多莉,是魏女誤會所致,故並無洩漏祕密之嫌疑。
言論基於愛護動物 罪嫌不足
魏姓網友則指稱,先前周女妹妹即透過部落格向她表示多莉可能是被帶去配種才會患病,魏女心疼之餘發表文章,目的在於讓網友知道子宮蓄膿的成因,並提醒養豬的主人該如何照顧豬隻。
檢方認為網友等人的言論均基於愛護動物,且飼主對寵物有無善盡保護之責本來就可受公評,網友等人言論均非出於惡意,應受言論自由之保護,因而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
至於陳姓網友批評周女下輩子會被賣到私娼寮當雞,甚至痛罵周女是賤芭樂,檢方則認定為紓發情緒的氣憤之詞,且並未指名道姓,一般大眾無從得知被批評的人即為周女,同樣作出不起訴處分。
有興趣的人自己去看原始新聞吧!!
中國時報網站
我納悶的是週二我度假回來才看到法院通知耶!!
怎麼媒體也收到了嗎?還是法院有卷宗公開翻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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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ed (Feb 7)
1樓
1樓搶頭香
事情解決就好了
大家"諸"事平安最好
肥麻
2樓
2樓頸推
哇~
這次不是阿多上寵物版
是媽媽上社會版ㄟ
歐咪媽
對D!!
而且居然沒有你們其他人
3樓
3樓坐沙發
這樣他會不會告你呀....
吼....口怕喔....
好害怕的表姐...
就是告了呀!
不只告我一人
週二剛收到判決書
沒想到今天卻上報了
4樓
福樓
哈…我早上就有看到了唷
想要跟你說…
可惜上班的地方沒有msn
雪碧
雪碧妳跑去上班?
5樓
專業的5樓
我上班很久了~(都沒有關心我)
快半年了a
不過,也快失業了= =:
哈…所以很快又可以msn囉!
雪碧
6樓
6樓
我也看到了,是奇魔新聞,妳紅啦!
7樓
7樓
多媽~
因為你比較紅啊~
哇好厲害喔!!!
人怕出名豬怕肥~在妳家都能看到ㄟ~
ㄎㄎㄎ
歐咪媽
咪媽又休假?
還不上msn來給我們蹂躪!!
8樓
8樓
沒休假~
還有一天
我要去睡囉
明天見!!!
咪媽
後天見啦!!
咪媽妳不要跑錯天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