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反對死刑。
談到死刑是否該廢除時,我們很容易從受害者家屬,甚至是受害者本人的立場出發,認為那些罪大惡極的人當然該死,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選邊站的時候我們以為自己當然是在好人這邊,但這其實是個偶然。細數使一個人犯下重大刑案的根本原因莫過於此人天性便惡無可救藥,或者是後天環境使他誤入歧途。
如果是天性使然,不管是遺傳還是靈魂轉世,沒有人有機會選擇自己要當怎麼樣的人,要智要愚、是男是女,你我都沒有決定權,性善性惡也是。
如果是後天環境導致一個人最後犯下大錯,環境裡的其他人對這個罪行也都有責任。這個人出生的家庭、社區、學校、社會,父母的教養、鄰居的對待、老師同學間的相處、媒體內容與社會氣氛,這些可以塑造出所謂好人的元素,同樣也是塑造出殺人兇手的元素。我們是不是特別關愛表現優異的子女、學生,而對所謂平庸甚至差強人意的另眼對待?然而媒體在報導重大刑案的時候總是以冷血、邪惡來加深我們對犯行者的仇恨,讓我們忘記這些罪行可能是大大小小的差別待遇累加而成。誤入歧途的人之中也有在學業、事業上成就斐然的人。社會單一的功績價值觀讓許多人被壓抑。不擅長讀書的人被貶抑,擅長讀書的人被限制只往某面向發展;社經背景不好的人受白眼,社經條件太好的人被溺愛。差別對待與偏執的價值觀造成一個世代又一個世代的抑鬱,而不幸的事件就在各種巧合的時空組合下一樁一樁發生。這些所謂的罪犯,只是整個犯罪社會的經手人。
不管犯罪的根本原因是先天或是後天,一個罪行都不該由任何個人來全權承擔,因為我們既沒辦法決定自己的基因,也沒辦法選擇出生的環境。但是有人也許會說:「我也一樣經歷過很多,但我卻沒犯罪。」那麼我要恭喜你,因為你沒遇上那些奇巧的時空組合,這些組合可以是小到發生在你腦中的神經傳導物失調,讓你性格易怒極度反社會,也可以是大到能逼你動刀殺人的複雜人際因果鏈。
下一次有受害家屬聲淚俱下,要求法官對兇手處以極刑時,在義憤填膺之際我們可以想想,你我就算很幸運地不是最後動刀的兇手,也是活罪難逃的共犯。死刑該不該廢?關鍵在於這些”不幸”的兇手值不值得第二次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