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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9, 2009

可恥!高醫要求家屬先受訪再探病,嚴重違反醫療倫理!

今天晚上的新聞,陳致中夫婦到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探視緊急住院的吳淑珍,竟被高醫的公關室主任要求先接受採訪,並且說:『再過去不方便!』



這些嗜血的媒體記者,追逐新聞已經到了瘋狂的地步,連醫院都可以如入無人之境。更可悲的是,醫學中心的公關人員竟嚴重違反醫學倫理。媒體進入醫院要採訪吳淑珍的家人或病情,有徵得吳淑珍的同意嗎?如果沒有,醫院的工作人員,怎麼可以讓媒體這樣肆無忌憚的在醫院中撒野?更離譜的是,醫院的公關主任竟然配合媒體,要求家屬先接受採訪再探病!

這件事相當嚴重。我覺得高醫的院長應該要出面道歉,而那位公關室主任應該要免職接受調查。

媒體如果可以在醫院中這樣任意堵人採訪,以後我們看病還有什麼隱私可言?馬政府在政治追殺扁家的同時,侵害了阿扁一家的人權,也等於是侵害了台灣人的人權。

阿扁有沒有貪污還不知道,要法官判了才算。就算有貪污,法律自會給他應有的懲罰,其它人沒有權力去傷害阿扁或他的家人的權力和自由。

衛生署對醫院接受媒體採訪,早就公告出一套規定。高醫嚴重的違反了這套規定:

見衛生署:醫療機構接受媒體採訪注意事項



第4點,吳淑珍緊急送醫,他的家屬趕到醫院時要求家屬先接受採訪再探視,嚴重影響了吳淑珍的權益。

第5點,記者們在醫院中打探吳淑珍的病情,顯然沒有先得到吳淑珍的同意。醫院的人應該保障病患隱私,根本不應該在這種情況下讓媒體記者進到醫院。高醫副院長劉景寛後來向媒體表示:『吳淑珍是因血壓太低送院,由於痔瘡大量出血所引發。醫院方面為她輸送500cc的血,目前意識清楚。他表示,吳淑珍以前有滿嚴重的痔瘡,這一次連續將近2-3星期的出血,體力非常衰弱,甚至會有嗜睡的情形,所以家屬才決定緊急送醫。 』(見此) 這些涉及病情的事情,吳淑珍有同意公開嗎?高醫可以這樣任意公開病人的病情嗎?

第8點明確的告訴我們,媒體記者那一套喧嘩,推擠,堵人,破壞安寧的採訪方式,完全不應該在醫院中出現。

醫院是幫助病人的地方。我們受傷,難過,病痛時,醫院是給我們庇護的最後一道防線。不管這個病人的背景是誰,不管這個病人純潔如天使或邪惡如惡魔,不管他的種族,宗教和政治立場,只要病人進到醫院來,他就是病人,所有醫院的工作人員就有保護他,治療他,讓他身心得以康復的責任,也應極力維護他的隱私。

高雄醫學大學是教育台灣下一代醫學生的重鎮,高醫附醫對於院內從業人員的醫療倫理應該有更嚴格的要求。
高雄醫學大學,欠吳淑珍,吳淑珍的家屬,和我們這個社會上每一個人,一個鄭重的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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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零與壹文本 Topic: society / politics / current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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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31樓

    31樓

    且血色素一般人是十二至十三,吳淑珍僅有六.八

    出血 唉

  • at July 10, 2009 03:15 AM comment
  • 32樓

    32樓

    30F

    你說的對
    醫學倫理還要積分的哩
    高醫如果沒有處理好這事
    若出來教醫學倫理沒人會信

  • at July 10, 2009 03:27 AM comment
  • 33樓

    33樓

    媒體沒有病人大, 沒有病患家屬大, 沒有我大, 都只是跟我們一般大小的個體.
    有這種公關, 說要先讓媒體朋友採訪, 還說媒體沒有辦法等這麼久??
    她是站在高醫的立場嗎? 她是站在病患的立場嗎?
    官僚一個.. 白目 + 白痴

  • ccT at July 10, 2009 04:43 AM comment
  • 34樓

    34樓

    全都瘋了......都瘋了
    這個台灣是怎了?只有瘋子嗎?
    還有人性嗎?還有王法嗎?

  • sunsun099 at July 10, 2009 04:53 AM comment
  • 35樓

    35樓

     陳黃夫婦若不反告王氏畜生一條關於迫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的違反強制
    罪,他倆誓將追隨陳幸妤下場的一再遭統派孽畜騎好玩的,若他倆不告而
    一再遭騎,算是該為而不為反擊而致使之一再自取其辱,怨不得他人;若
    他倆有提告且遭檢客予不起訴處分的話,大可學馬逆豎子的交付審判伎倆
    反鬥檢客!!

  • vilentino003 at July 10, 2009 06:23 AM comment | prosecute
  • 36樓

    36樓

     陳黃一旦不反擊就是默認,既然默認了我們旁人還能有資格立場為他倆
    叫屈說嘴;So人必自強後人附之&人必自侮後人侮之.陳黃倆人還是提告才
    是正本清源+自我保護之正道!!

  • vilentino003 at July 10, 2009 06:25 AM comment | prosecute
  • 37樓

    37樓

    王廣福會是藍營派到高醫卧底的?
    藉此事件大傷杜博士所創立的高醫, 真地是高招!

  • 宮內廳 at July 10, 2009 07:53 AM comment
  • 38樓

    38樓

    身為高醫人,我以高醫為恥..

  • summer at July 10, 2009 08:43 AM comment | email
  • 39樓

    39樓

    不好意思,老師沒教好~~~

    西子灣大學的教授沒有用力指導學生,導致該生胡言亂語。
    這是執教者該被指正的地方~~~

  • 吐槽 at July 10, 2009 08:59 AM comment
  • 40樓

    40樓

    媒體進入醫院採訪,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常常都可以看到媒體採訪傷患、及其家屬...
    (甚至對方是幼童也不放過)

    我相信萬芳醫院也不例外,照樣讓媒體進入採訪!
    我也相信高醫只是想盡早還醫院一個安寧...
    沒必要這要對個人,趕盡殺絕!

    如果潘醫生對其他病患被被採訪已司空見慣、過去也不發聲抗議..
    為什麼獨獨對扁家人這麼義憤填膺?
    這件事,扁家只是跟一般承受重大事件(政治、公安意外...)的台灣
    人,遇到一樣的待遇而已...

    我絕對支持潘醫生說這件事是違反醫療倫理...
    我也支持醫院要養足夠警衛,把大批媒體趕走...
    所以,我希望潘醫生持續觀察這樣現,且從「萬芳醫院」先改變起!

    不要因為是扁家人才跳出來講醫療倫理...
    對自家醫院發生這種事卻不聞不問...
    因為『不是扁家人才有人權』!

  • 台灣人 at July 10, 2009 09:15 AM comment
  • 你相信萬芳醫院是例外??你真的了解我們醫院的作業流程嗎?

    扛攝影機的記者沒有經過規定的程序,在我們醫院門口,警衛就會擋下來,這種情況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要先了解再寫。你可以問我們醫院的公關室,就知道我們醫院中有多少保障病患隱私的措施。

  • Blog Owner at July 10, 2009 01:11 PM Reply
  • 41樓

    41樓

    又來了, 每次都有人開始轉移焦點,
    什麼我相信XXX也會這樣做, 因為對象是XXX你們泛綠才XXX
    滾吧,40樓的藍狗

  • casper at July 10, 2009 09:25 AM comment
  • 42樓

    42樓

    To 40樓的

    為什麼"媒體進入醫院採訪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可以用來當作藉口托辭?

    之前媒體在其他個案道醫院的採訪,都是對的嗎?
    之前這麼做,所以現在也可以這麼做?
    Billy大所貼出來的衛生署訂定的規定,媒體有沒有違反
    若是違反就應該處罰,就應該辦理阿
    在這邊扯什麼其他醫院怎樣怎樣,以前怎樣怎樣
    這是標準的和稀泥,以為法不責眾,所以聚眾就可以違法嗎?這樣跟飆車族有什麼兩樣?
    就是因為太多這樣的狀況都輕輕放過
    所以才會讓媒體越來越囂張
    而現在居然還會有人幫他們說話
    難道不知道什麼叫做就事論事嗎?

  • simon7617 at July 10, 2009 09:39 AM comment
  • 43樓

    43樓

    這種現象,簡稱「白目」!

    病人在醫院,病人最大!

    看來台灣真的要好好地重新洗牌一番!

    反正好醫院,好診所那麼多,不差這一間啊!

  • bibibobo at July 10, 2009 09:43 AM comment
  • 44樓

    44樓

    To 40樓:
    我們只是藉由"質疑別人的關心"
    來逃避自己良心的責任  因為
    如果"別人的關心"與行動被否定
    "我們的冷漠或不行動"
    就被(我們自己)合理化了
    於是我們就心安理得地
    "旁觀他人之痛苦"

    請你自己也站出來
    不要當別人為誰發聲的時候卻只是質疑對方
    何況扁家的確被媒體追殺到可怕的地步

  • thanatosgio at July 10, 2009 09:44 AM comment | prosecute
  • 45樓

    45樓

    http://www.nownews.com/2009/07/09/91-2476120.htm
    這篇更是惡劣,
    完全以記者的角度來醜化黃睿靚,
    讓人非常生氣!

  • copo at July 10, 2009 09:45 AM comment | Homepage
  • 46樓

    46樓

    這位統媒中時資深記者的王廣福
    轉戰高醫公關,竟然這樣沒人性.
    高醫都不用對外說明嗎?
    若高醫無法裁掉這樣沒人性的殘暴嗜血公關

    早上聽鄭新助委員說,這位統媒資深記者的王廣福,
    這位很"搖擺"把良知及人性視為無物的爛公關,
    竟把記者帶到高醫22F VIP ROOM,吳淑珍的病房外堵人 (22F耶,記者不是不能入醫院訪問嗎?)
    太過份了!!!!
    高醫竟然允許這樣的做法..
    大家一起來抵制高醫..
    看要打爆高醫的電話,還是給縣市政府施壓都好!
    若他們不換掉這位搖擺的公關..就繼續打爆他們的電話和施壓!

    也請台南高雄有良知的縣市立委議員等民代.
    請清查與有高醫合作的醫院換一家合作醫院吧..
    這種沒醫德的醫院..和他們合作是要學習沒醫德嗎?
    沒醫德的高醫公關,真使人唾棄!

  • at July 10, 2009 09:46 AM comment
  • 47樓

    47樓

    簡直是要吐血
    為了維持醫院安寧所以要患者家屬不能探視要先受訪?
    維持安寧應該是要請記者出去才對
    哪有這種本末倒置的事情
    正是因為今天是扁家人所以才會受到如此待遇
    一般記者採訪有醫院人士會要家屬先受訪才能探望病人嗎

  • 我有打名字 at July 10, 2009 09:55 AM comment
  • 48樓

    48樓

    太過份了!!!!
    高醫竟然允許這樣的做法..
    大家一起來抵制高醫..
    看要打爆高醫的電話,還是給縣市政府施壓都好!
    若他們不換掉這位搖擺的公關..就繼續打爆他們的電話和施壓!
    記得還要打爛衛生署電話,痛罵葉公公!

  • at July 10, 2009 09:57 AM comment
  • 49樓

    49樓

    名人住院,對醫院是免費的宣傳。記者就算在急診室外對著醫院大樓空拍,也能交差。

    回顧台灣爛媒史,這種場景出現千百次有了。

    對著全台灣都知道差幾步就要進天堂的吳淑珍猛採訪,拖著子女要先面對鏡頭才能看母親的鳥事而
    能無動於衷,不論是醫院公關也好、媒體也好、看熱鬧的大眾也好,這些人幾本上是沒有“人“的
    基因存在的。

  • azurezeiss at July 10, 2009 10:22 AM comment
  • 50樓

    50樓

    給45樓
    這種蓄意抹黑的新聞,就是無恥的媒體,也不敢有記者署名
    只敢用「政治中心」來發文
    不過這些帳還是可以算到東森媒體高層的頭上

  • CCpeewr1tch at July 10, 2009 10:2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51樓

    台北新光51樓

    沒錯,高醫不出來處理這件事情
    以後「醫學倫理」這門課不用開了
    反正就是開了,
    學生也會知道這不過是上層在昧著良心演戲罷了

  • CCpeewr1tch at July 10, 2009 10:32 AM comment | prosecute
  • 52樓

    52樓

    高醫的公關這樣做,讓人覺得她是在利用扁家討好媒體,高醫和媒體間的關係會不會比較好不知
    道,不過記者對她一定有大大的加分啦!
    還好陳黃兩人沒有傻傻地聽她安排,黃睿靚還在媒體前大聲罵(民視有播出這一段),這樣就對了!
    否則這很快又會被爛媒扭曲和操弄,新聞標題會怎麼下,大家都猜得到吧!

  • 花青素 at July 10, 2009 10:34 AM comment
  • 53樓

    53樓

    身為這間學校的醫學生我感到抱歉

  • 30cm at July 10, 2009 10:42 AM comment
  • 54樓

    54樓

    40樓的
    萬芳在維護病人隱私方面應該是有名的,
    不然為什麼志玲姊姊要去萬芳。
    你連名字都不敢留就知道要隱私了,還敢大言不慚說這是一般人所受的待遇。
    沒有人應該要接受這種待遇的,不要把錯誤的事情講得理所當然。
    你這種說法真的讓人聽不下去,難道人性真的已經淪喪了嗎?
    這就是追殺扁家所帶來的惡果,
    台灣自從騜上上台以來,已經沉淪到這種地步了!

  • youderhuei at July 10, 2009 11:05 AM comment
  • 病患就診,可以要求不公開姓名。

    這根本就是法令規定的事情,保障病患隱私,是基本常識啊。

  • Blog Owner at July 10, 2009 01:13 PM Reply
  • 55樓

    55樓

    看來應該送這位公關, 去接受"有品"運動的教育.
    一點推己及人的想法都沒, 一點都不顧慮病人家屬感受.

  • bombman at July 10, 2009 12:09 PM comment
  • 56樓

    56樓

    大家就一人一通電話一起來免費教育高醫如何有品吧!
    公關主任? 好會做公關啊~ 王廣福~ 了不起@!

  • K at July 10, 2009 12:35 PM comment
  • 57樓

    57樓

    感覺那個叫做「有品」的專案,好像是思想改造的「終極工具」?

  • bibibobo at July 10, 2009 12:39 PM comment
  • 58樓

    58樓

    道歉!!
    解僱!!

  • at July 10, 2009 12:40 PM comment
  • 59樓

    59樓

    人家統媒就是把高醫主任這個新聞作小,你能拿他們怎麼辦

  • KP at July 10, 2009 12:53 PM comment
  • 60樓

    60樓

    高醫大 公關主任....

    好大的官威啊!厲害厲害!

  • 路人甲 at July 10, 2009 01:01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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