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纜基座走山,從來沒被注意到的最可怕因素-斷層!!
這帖是上一篇 【Google說:『砍掉馬英九的貓纜,不准重練!!』 】的補充說明。我寫完了上篇文章後又繼續看了些資料,然後,發現了一個很驚人又重要的『秘密』,值得獨立成一篇。

上篇文章中提到貓纜T16號基座下方走山/邊坡滑動/山崩的原因有四點:
1。T16基座工程:山崩由基座開始,所以這和貓纜基座一定有關。
2。社區大樓和民房工程:下面的山坡有許多房子,所以這也和建築影響水土保持有關。
3。雨水:山崩是大雨後開始,所以這也和雨水有關。
4。土地下方通過的北二高隧道:山坡崩塌的地方,剛好下面地底就是北二高隧道經過!!
在我查考資料的時候又發現第5個因素,或許是最重要的,決定貓纜非砍不可的一擊必殺致命點:
5。新店斷層!好死不死就剛好從山崩點附近過!!
比利潘寫文章一定附上資料出處,這次,我們要看的是經濟部中央地質局的資料。
http://datawarehouse.moeacgs.gov.tw/geo/index/GISSearch/MSDefault.htm
我們把山崩地的TWD67經緯度資料輸入後,找到附近的地型圖:

把這張圖重疊到Google Earth上來看

然後,放大我們的"熱點"--也就是山崩的地方來看,天啊.....

所以我們上一篇文章那個示意圖,要加進斷層的影響如下:

你可能會說聽你在唬爛,有斷層的事工程單位會不知道,只有你部落客知道。不好意思,這不是秘密。工程單位當然知道,因為,在北二高木柵隧道建造的時候,就吃過這個斷層的虧,而讓工程很不順利了!
見這篇學術論文(這種超冷門的東西也找的到,你就知道Google有多厲害了) http://www.ctta.org/FileUpload/ctta/P3-28.PDF


加上這第5個因素-斷層,貓纜這T16基座非廢掉不可。這個基座廢了,整個工程要重來非常昂貴和困難,所以馬英九的貓纜砍掉後,也不能再重練了!
下方有民宅,有隧道,有斷層還要做這樣的工程,造成現在損失超過20億以上,人民生命飽受威脅的無法收拾的後果,比照阿扁的海角七億所受的待遇,這件事的主要負責人,馬英九,3.5年總統下台後,應該立刻起訴並且收押吧。
再有大雨或來個地震,我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郝龍斌市長,你可以再混一點。快把這T16基座拆了,不然鬧出事故人命,你可沒有總統的法律保護傘,會被立刻起訴收押的...

PS.有人問我是不是有一個團隊幫忙提供資料寫 blog?沒有,每一個字都是我想出來打進去的。類似的話我也逼問過艾瑪,哈哈...
本文FunP推文網址 http://funp.com/t536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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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照片出處: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14368593 照片出處::http://tw.myblog.yahoo.com/aerofoto-taiwan/photo?pid=6354 根據災難醫學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分析得非常詳細 照片證據會說話 Just點進去看你就知道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h3>貓纜基座走山,從來沒被注意到的最可怕因素-斷層!!</h3> 這帖是上一篇 【 Google說:『砍掉馬英九的貓纜,不准重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更新日期: 2008/12/01 13:07 廖芳潔 耗資13億的 貓纜 成了現在這模樣,到底誰該負責?台北市長 郝龍斌 說,完全不是前市長-馬總統的責任,但是回顧當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貓纜位移了!! 做者實在很厲害,利用很多資訊來證實 很清楚的描述狀況並且提出解決方案。 雖然身為地質系的自
從小旻學姊那看到的 身為地質人是一定要看的 但我還有一個驚恐點 那兩個隧道在我家不遠處阿 補個 幹 ~! 本篇文章引用自
1樓
1樓搶頭香
真是強 比例大 不搞傳媒 真是可惜了!!
2樓
2樓頸推
先推再說~
3樓
3樓坐沙發
哇靠,你還沒睡呀?
4樓
福樓
版主組個綠謍網軍吧
5樓
專業的5樓
五樓 推
6樓
6樓
比利潘又多了地質學家的能力了!!!!
7樓
7樓
我這時候真想看看郝龍斌看到比利潘大大blog時的表情。一定是一整個冏
呀,而且說不定還在心中一直暗幹老馬...
8樓
8樓
Congratulation!!! You figure out mud slide always happening at the
junction of the fold.
In this particular case, two major factors are involved in this type of
mud slide. One is rain. The other is the earth movement between the fold.
This happens in California all the time. Once the mud begins to slide
down, no one can stop it.
The construction of cable car is not one of the major factors to cause mud
slide. However during building tower foundation of the cable car, it may
cause whole mountain to become very unstable that stimulates curent mud
slide. No matter what method and how much money to spend are tried to
stable the earth by Hao, it is mission impossible. The fate of whole
strcture of the cable car will collapse eventually.
It is like to build castle on the sand. Good try.
9樓
9樓
對了,其實土石流的講法是錯誤的
邊坡滑動或是土壤滑動應該是比較好的講法
嗯,改了
10樓
10樓
心中對大哥的崇敬真是如大海一樣。
太強了!
看! 誰說咱台灣沒人才!
11樓
11樓
順向坡與逆向坡的施工方法不同
把逆向坡施工方法用於順向坡
其後果不堪設想
林肯大郡便是一例
12樓
12樓
版主抱歉,離個題
覺得此事件不僅於音樂自由的倒退,
請關心台灣網友,加入申討李漢卿連署
http://crimson.ee.ncku.edu.tw/wordpress/?p=314
13樓
13樓
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
馬英九有這種天賦異稟
難怪上任半年
股市減半
失業率大漲
痛苦指數大漲
經濟成長率大跌
四大基金、國安基金虧損累計已達一○二七億元
真是太會「拼經濟」了
14樓
14樓
有沒有投稿?想辦法讓更多人知道「內幕」!
一般小老百姓真不好當啊…蝦米袋誌攏嗯栽。
15樓
15樓
厲害....這個資料分析有屌~
貓纜這樣子,我看還真的是關掉好了,不然太危險了
16樓
16樓
捷克,這真是太神奇了
這種錯誤政策比貪污還要更恐怖...
17樓
17樓
貓纜ㄚ貓纜~早日入土為安吧
18樓
18樓
下方有民宅,有隧道,有斷層還要做這樣的工程,造成現在損失超過20億以上,人民生命飽受威脅
的無法收拾的後果,比照阿扁的海角七億所受的待遇,這件事的主要負責人,馬英九,3.5年總統
下台後,應該立刻起訴並且收押吧。
========================================
東廠太監治國
等不及3.5年了啦
有廉恥一點,東方馬娘請現在就引咎下台吧
不然就請紅衫軍把當年廉恥的大布條搬到總統府前面去靜坐抗議好了
19樓
19樓
貓纜T16塔柱安全相關意見與疑慮(一)
貓纜T16塔柱安全相關意見與疑慮(一),簡述如下,謹供各界參考指教。
一、 岩盤定義及相關責任意見
岩盤為位於軟弱工程土壤下之堅硬岩石,地質師所指之岩盤為位於堆
積物下之岩石,但不論其為軟或硬。
上述定義,強調工程意義,若與其法律上之定義抵觸,則應捨棄。
簡單的說,岩盤定義至少有工程使用場合與地質使用場合兩種用語,貓纜T16塔柱基樁設計圖說使
用之「岩盤」, 應是工程場合用語,但仍應先尊重設計單位的「岩盤定義」認定。施工單位、監造
單位及審查單位理應瞭解設計單位的「岩盤定義」,方能落實設計圖說,在岩盤定義清晰顯示後,
才容易釐清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造單位及審查單位各自應負責任。
要鑑定或追究責任歸屬時,似乎宜請下列各單位明示塔柱基樁之「岩盤」定義及客觀認定或評定標
準:
1、 設計單位
2、 施工單位
3、 監造單位
4、 審查單位
二、 四大技師公會鑑定團隊之「岩盤定義」認定疑慮
台北市政府委託四大技師公會組成之專業安全鑑定團隊發言人、臺灣科技大學李咸亨教授於2008年
10月24日記者會談論之「岩盤」(記者會資訊:http://news.sina.com 2008年10月23日
22:38 中廣新聞網),似乎使用地質用語,鑑定團隊之「岩盤定義」是否與原設計單位之「岩盤定
義」認定一致,似乎值得釐清。
20樓
20樓
貓纜T16塔柱安全相關意見與疑慮(二)
貓纜T16塔柱安全相關意見與疑慮(二),簡述如下,謹供各界參考指教。
三、 坡度陡峭 邊坡穩定處理疑慮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三章山坡地建築第262條(內政部訂定)明示開發基地坡度陡峭者
(在坵塊圖上其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者)不得開發。但穿過性之道路、通路或公共設施管溝,經
適當邊坡穩定之處理者,不在此限。
原條文摘錄如下(資料來源之網址為"
http://www.cpami.gov.tw/lawdata/l1_index.php/"):
第二百六十二條 山坡地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開發建築。但穿過性之道路、通路或公共設施
管溝,經適當邊坡穩定之處理者,不在此限:
一、 坡度陡峭者:所開發地區之原始地形應依坵塊圖上之平均坡度之分布狀態,區劃成若干均
質區。在坵塊圖上其平均坡度超過百分之三十者。但區內最高點及最低點間之坡度小於百分之十
五,且區內不含顯著之獨立山頭或跨越主嶺線者,不在此限。
貓空纜車編號T-16塔柱之邊坡於2008年9月底以及11月8日發生坍方,該塔柱邊坡疑似位於坡度陡
峭區,但似乎未經「適當邊坡穩定處理」。
貓空纜車之25塔柱中,除了編號T-16塔柱之外,部分塔柱似乎也位於坡度陡峭區,該等塔柱邊坡是
否「經適當邊坡穩定之處理」?也值得注意。
四、 T-16塔柱「邊坡穩定處理費用」承擔疑義
依據【中央社╱台北(十一月)三日電】,「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貓纜原設計單位已針對塔柱
提出復舊改善計畫,並由台北市四大技師團隊審查通過,改善工程預計三個月內完成,復建工程經
費約新台幣一億三千萬元。」
T-16塔柱邊坡疑似位於坡度陡峭區,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三章山坡地建築第
262條」,T-16塔柱邊坡似乎本來就應該「經適當邊坡穩定之處理」,如今T-16塔柱邊坡發生坍
方,「復建工程經費」裏面的T-16塔柱「邊坡穩定處理費用」,是由台北市政府承擔,還是由統包
商(似乎是春原營造公司) 承擔,應該值得釐清。
21樓
21樓
貓纜安全之地質疑慮
地質災害種類多,舉凡位於順向坡、活斷斷層、崩塌地、廢土堆、及坑道等特殊地質條件地區之工
程建設,如果開發時沒有針對基地之該等特殊地質條件,適當加以處理,則常常有安全之虞。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十三章山坡地建築第262條(內政部訂定) 針對順向坡、活斷斷層、
廢土堆、及坑道等特殊地質條件地區,明示開發基地不得開發建築之認定基準。
(建築技術規則條文之條文內容,敬請上網查詢,網址為"
http://www.cpami.gov.tw/lawdata/l1_index.php/"。)
文獻資料蒐集以及地質專業初步研判顯示:
1. 貓空纜車「動物園站」下方可能有廢棄煤礦坑道。
2. 「轉角二站」可能位於斷層破碎帶。
3. 「貓空站」可能位於順向坡。
為維護法令尊嚴,貓空纜車「動物園站」、「轉角二站」以及「貓空站」之基地條件是否符合建築
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62條不得開發建築之認定基準,值得關心。該等基礎以及邊坡之處理
措施,是否已達應有之安全合理程度,值得注意。期盼台北市政府對於貓纜安全之地質疑慮,能有
所說明與釐清。
22樓
22樓
專業權力分立與制衡意見
基於行政與技術分立原則,一套完整的專業權力分立與制衡可行作法,可以如下:開發單位聘請建
築師以及專業技師實施開發計畫專業技術簽證;行政管理單位聘請適任的建築師以及專業技師實施
專業技術審查簽證;審查通過的文件報告公開展閱,接受全民監督,避免專業審查委員腐化;證照
管理單位制定專業倫理規範,約束專業人員之執業行為,對於違反專業倫理規範的專業人員,法律
也授權證照管理單位擁有不予發照、不予換照、停權、撤照、或罰金等權力;專業倫理規範除了保
密條文外,至少包括「公眾利益的社會責任優先」與「專業足夠專精領域執業」兩項準則。
檢視貓空纜車興建案例,開發單位以及審查單位似乎都是台北市政府,設計、施工、監造、審查、
鑑定之專業人員似乎都是台北市政府委託,專業人員可能都是站在台北市政府立場工作,在目前的
專業證照管理制度下,寄望專業人員站在一般大眾利益的立場執行業務,似乎緣木求魚。
據聞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在立法委員管碧玲10月2日的質詢中,承諾將立即組專案小組(包含
專業人員)調查貓纜缺失,假如立法院或監察院組專案小組(包含專業人員) 調查貓纜缺失,其公信
力似乎較高(比較沒有涉嫌球員兼裁判);同樣的邏輯,四大技師公會專業鑑定團隊假如是由台北市
議會委託,鑑定結果也似乎較有公信力。
基於專業權力分立與制衡的需求,任何公共工程的監督,有賴議會以及立法院擁有預算,組織專業
團隊,進行專業監督。
23樓
23樓
綠營若想贏,就該籌資狂打纜車弊案,而且是照整點播送,這樣就能把無能的馬筒與號呆打下
24樓
24樓
老大,莊瑞雄議員的無名有去過嗎?
http://www.wretch.cc/blog/lawyer0420&category_id=0
相簿裡有很多貓纜基座被掏空的照片~
網誌裡也有一些他挖出來的地質資料
25樓
25樓
好厲害啊~!
看來要慢慢吸收了!
不然,第一次看都會看不懂XDDD
26樓
26樓
馬區長如果還想幹下去
遲早要去拜託乾爹來教他怎麼封鎖網路=_=
27樓
27樓
我是學都市計畫的,比利大這二篇是我看過最令人敬佩的部落格文章。
28樓
28樓
我一直都沒去坐貓纜
一方面是不爽馬(不像他,講高鐵是廢鐵還坐的很爽)
南洋來的朋友也說貓纜很吵很熱,不會再去坐了
這篇文章真的是很"在腹",不過想對的,也反映出台灣媒體沒有深度的一面
攸關國民生死,20幾億的事沒人管.
真的是他馬的.
29樓
29樓
至少還在第一頁
by 還沒坐過貓纜的ysh
30樓
30樓
前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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