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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ust 14, 2009

中壢KIKI屋...你們這樣做對嗎?

中壢KIKI屋...你們這樣做對嗎?



昨天到奇摩格友PK醬家看到文章

真是傻眼了我@@

要開店就要有接受批評的雅量不是嗎?

不應該是四處到客戶的部落格放話要告對方吧

接受到訊息應該是虛心接受~加以改進

而不是這樣不知檢討才對吧

生意是要做長久的~不是只做眼前的

PK醬~委屈妳了現在身體顧好比較重要不要動到氣了唷

小妃支持挺妳的



         ==========文章從這邊引用過來==========
            不要告我~本人公開向kiki屋道歉!

 

我曾經PO過這篇文章...↓

 

寶貝安安醬的生日~第一次去就很失望的KIKI屋

 

原先裡面我只是寫下我們去用餐過生日的心得....

 

沒想到..7/1 kiki屋的負責人 姿 就回應我↓

 

 

那天我們是第一組晚餐的客人.一進去他們真ㄉ沒有開冷氣呀...都快熱死人了...過了一會才開冷氣


服務生態度也是真的很不好呀..我們最後也乖乖付了一成服務費..


飲料也真的是水水的..東西也是呀..這都是事實!!


我只能說...我進去時真的沒有看到負責人說門口有斗大的警告標示說不能拍照...這點我很抱歉!!


至於停車的問題......


當時他們店門外不好停車(都是拖吊區)....是店裡的人跟我說對面有特約停車場


我就停過去了...先付了100元停車費...她說在店裡消費可以在買單時退我停車的50元


結帳時...也沒說要消費500才可以抵停車..就在買單金額裡直接扣了50元..現在再來這樣說...好像我們是澳客


我也沒有遺失停車單.停車場的人只有給我一張停車單據.可是你們店家結帳說要收回去.那我沒有單據要怎ㄇ去領車??所以老闆就說沒有單據沒關係.好心的要陪我去牽車~~


老闆問我去用餐的感覺...我才會說出希望店裡可以改進的地方.這樣我們也會常常去的!!


但是現在又說"妳早有預謀.我懷疑妳是同行...."


我開部落格2年多了..大家都知道我只是一般的上班族.很愛kitty.平常沒啥嗜好.就是喜歡到處吃吃喝喝.跟同好討論我們愛的kitty.可愛的公仔...如此而已!


說我們點的是最便宜的餐點(169元).......難道.消費金額不高就不是客人ㄇ?


我們常常會去聚會.像昨晚去的這家→ 藍海風情


一樣裝潢的很美.一樣有冷氣可以吹.我們點的也是便宜的套餐180元...附的東西更多更好吃...人家一樣把我們當客人親切對待~~

 

我們去過很多店家.高價的餐廳.便宜的小吃店我們都愛去...((我都有PO在這裡食べ物 ))

 

所以不是金額的問題.而是感覺的問題....只要感覺好的店家..再貴..我們都會再去的!!


 

...........整件事...就是這樣

 

 

 

 

但是為了表示我的誠意...也不想讓自己被告

 

所以我就將文章改過了↓((心想...這樣應該就沒我的事了吧!!))


寶貝安安醬的生日~第一次去光臨的KIKI屋

 

然後....7/2 負責人 姿 又來回應我↓

 

 

我從沒想過我有那ㄇ大的影響力.....會讓他們生意不好

 

也很有誠意道歉了....文章我也改了內容

 

裡面改成完全沒有提到東西美不美味的問題

 

我知道自己對吃的東西很主觀...所以我也道歉了..畢竟是我造成店家的困擾

 

負責人卻說我沒誠意.決定一定要告我....

 

唉....我也很無言惹~~!!

 

 

 

 

後來我聽那負責人說....因為他去奇摩搜尋關鍵字....點部落格..就會看到我的文章排在第一各...

 

所以他才會這ㄇ生氣

 

我就自己試著KEY進去看看↓真的在第一各耶~~

 

http://tw.blogs.search.yahoo.com/search/blog?ei=UTF-8&p=KIKI%E5%B1%8B&fr2=tab-web&fr=yfp

 

發現有幾位也去過他們店裡用餐所發表的心得

 

都說...店很可愛..." 餐點普普 "

 

((所以不是我一個人這樣認為呀....))

 

裡面這一位小姐也是...PO的文章也被負責人回應了↓

 

http://www.wretch.cc/blog/qting68/6768430

 

 

看來大家都是說事實...也不是只有我被負責人回應


負責人回應的說...不行拍照...可是當時其他桌也有拍...也沒人制止我們說不行...

 

而且我們也沒拍幾張.有拍的我全都po上來了


後來發現其他格友拍的比我們還多...連鋼琴.店內的小角落..全都拍了卻沒事↓

 

http://www.wretch.cc/blog/kitty30946/15394863

http://tw.myblog.yahoo.com/jw!O.nz8gGcGRRHunqCzgLX6oqO/article?mid=228

http://www.wretch.cc/blog/etvic52081/11812159

http://www.wretch.cc/blog/zip5944597/6799202

 


.........就只是因為他們沒有提到餐點所以被允許拍照ㄇ???

 

 

↑後來負責人又留了這篇....好可怕唷><"......

 

 

 

我當初PO的文章...最後有寫到這一段....((我當時也有跟老闆說過這一段話))

 

都愛kitty的我們....都很希望kitty餐廳可以永續經營的...

 

有機會就再去跟老闆彭場嚕!!

 

希望東西要變的更好吃呦~~

 

 

 

 

 

 

其實現在PO這各...是因為負責人希望我公開道歉...

 

我想表明我真的沒有要毀謗他們...文章寫的只是當時的感覺

 

也沒有要讓kiki屋生意變不好...

 

我只是覺得我也道歉了..文章內容也改了

 

吃東西是我個人的感覺...卻變這樣我也不願意呀!!更沒想到會搞這樣的事端出來

 

所以我現在這樣公開PO一篇.慎重跟你們道歉!!

 

這樣可以ㄇ!!

 

46推薦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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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小妃的碎碎念 Topic: life / food / restaur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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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麼時代了還有這種店家! 居然揚言告版主,還留了一堆充滿威脅的言語。 還是那句老話: 怕人批評,開店沒資格! 不准拍照,開店

  • 寫美食網誌,被店家留言威脅 【不如買S - BlueMyAss】 at July 6, 2009 07:05 PM Trackback
  •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中壢KIKI屋 我只能說 店家讓人不悅! 不需要多說了 看完這篇文章 還有店家的回覆 這篇文章

  • 網誌寫食記挨告 網友抵制中壢KiKi屋 【◦ °〃梓╭ °生活紀錄日記° ╯】 at July 22, 2009 06:47 PM Trackback
  • 最近大家應該都有注意到這則新聞↓ 部落客網誌批餐廳難吃 業者怒告 更新日期:2009/07/21 12:37 廖宗慶 不少人喜歡吃完美食照幾張相,然後在PO

  • 中壢KIKI。這樣的店家你敢去消費嗎? 【Qoo的家】 at July 23, 2009 10:41 AM Trackback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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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ㄜ...

    有點無言的感覺

    光看上面那一堆...就不太想去了= = +

  • h0952218882 at July 4, 2009 12:1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哈~~這年頭什麼老闆都有啦

    上新聞啦~她還是認為自己沒有錯
    還說東西是買斷的所以沒有侵權的問題
    不知道是哪來的自信喔=口="

  • Blog Owner at July 7, 2009 09:59 A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好誇張的店家喔@@
    還有不能說不好吃一定要說好吃才會沒事的喔

    說到授權那店家有經過三麗鷗的授權嗎

    跟你朋友說不用怕
    這裡是台灣是有言論自由的

    套一句~真的是太超過了

  • iouqueen at July 4, 2009 12:57 PM comment | prosecute
  • 老闆說他們東西是"買斷的"所以不會有侵權的問題
    現在三麗鷗還要研究要不要提告

    前幾天有上新聞了
    態度不是很好0.0

    我想這也是大家都不樂見的

  • Blog Owner at July 7, 2009 10:01 AM Reply
  • 3樓

    3樓坐沙發

    還沒去就開始討厭這間店了。

  • purplemushi at July 4, 2009 09:32 PM comment | prosecute
  • 這些應該是老闆娘沒想到的吧
    唉~服務業做到這樣是挺失敗的@@

  • Blog Owner at July 7, 2009 10:03 AM Reply
  • 4樓

    福樓

    = =+好加在~我不知有這種店XD

    .....無言中

  • badn24 at July 5, 2009 01:38 AM comment | prosecute
  • 妳妳妳~~達另現在知道了阿XD

    一樣是做餐飲服務業~達另覺得很無言吼(茶)

    沒有以客為尊的氣量~噗

  • Blog Owner at July 7, 2009 10:04 AM Reply
  • 5樓

    專業的5樓

    感覺好嚴重唷 !!
    去餐廳吃個飯~ 照個相~ 在部落格分享~
    然後竟然遭受到可能會被告的命運~~

    已經很有誠意道歉了 !!
    得饒人處且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 !!


    若是給予或聽取適當之意見~~
    也願意以合善的態度面對這一切~~
    不管餐點如何~~
    大家都會願意去該店消費~~
    也會給予鼓勵的!!!


    熄熄火~~別告PK了!!


    大家也熄熄火~~別再氣上加氣~~


    我想~~沒人喜歡跑法院吧!!

  • kiioucherry at July 5, 2009 02:59 AM comment | prosecute
  • 已經鬧上新聞了
    被檢舉沒授權
    老闆娘說:我們東西都是買斷的所以沒有侵權的問題
    有點無言~不知道是真的不懂嗎
    還是哪來的自信阿=口=


    其實她要告PK也是告不成的

    我們也都知道

    會PO出來只是真的氣不過

    怎麼會有這樣欺人太甚的服務業老闆
    應該說欺孕婦太甚XD

  • Blog Owner at July 7, 2009 10:07 AM Reply
  • 6樓

    6樓

    我之前去板橋新埔捷運站的石頭火鍋!!
    那天我想請我男友吃飯,才剛進去...我男友只是拍照
    店員就立刻阻止,那我們感覺都差掉了
    因為我們也是看見其他網友拍照 才進來這家店阿

    店員阻止就算了,還說我們是商業間諜!!
    只是拍張照,就可以做出跟他們一樣的石鍋火鍋
    太誇張了,我男友不吃走了出去..
    因為他覺得我們花錢 幹ㄇ受氣!!

    我能感同身受!! 我也不想去這家餐廳吃飯了!!

  • happinesscam at July 6, 2009 05:23 PM comment | prosecute
  • @@"只是拍照就被冠上商業間諜也太無辜吧

    也難怪你男友不想花錢買氣受了

    是我應該也是二話不說轉身就走吧

    拍照如果不允許~告知客人

    通常客人都會乖乖不再拍了

    後面在加上一句是同業商業間諜

    真的會讓人很不爽耶

    一定要這麼差得態度嗎ˋ皿ˊ

  • Blog Owner at July 7, 2009 10:11 AM Reply
  • 7樓

    7樓

    另外也還有其他受害苦主

    聲援啦~

    請你朋友不必害怕

    文章絕對不能刪除

    跟媒體報料請他們來部落格看看

    這種店家實在太惡劣

    希望他們好自為之啊~~~~

  • BlueMyAss at July 6, 2009 07:0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會的~這篇文章會一直在網誌上的

    昨天的東森新聞有獨家報導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vjeEuGqPUg

    老闆娘說:我們東西都是買斷的所以沒有侵權的問題
    有點無言~不知道是真的不懂嗎
    還是哪來的自信阿=口=

    三麗鷗也透過律師說會再繼續追查

    有人打電話去問他們的東西有沒有經過授權?

    就只是這樣問而已,她就說人家這樣問很不專業
    是在恐嚇她....

    噗~

  • Blog Owner at July 7, 2009 10:20 AM Reply
  • 8樓

    8樓

    格主你太單純了

    所謂的公然侮辱或是毀謗罪
    如經查明屬實(就是你評論的內容是實話)

    就不構成罪且沒有違法


    你去回覆那個KIKI屋的負責人

    要告人請把法律常識搞清楚
    不要以為說一句保留法律追訴權就有多厲害
    (懂法的人都知道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句話根本是廢話)


    套一句網路名言

    你以為我們是被嚇大的阿???

  • cats02andme at July 6, 2009 08:04 PM comment | prosecute
  • 對方要告PK也是告不成的

    我們也都知道

    會PO出來只是真的氣不過

    怎麼會有這樣欺人太甚的服務業老闆
    (應該說欺孕婦太甚)

    謝謝你提供的資訊喔^^

  • Blog Owner at July 7, 2009 10:22 AM Reply
  • 9樓

    9樓

    感覺好無言喔~~

  • ysl8063 at July 7, 2009 11:20 AM comment | prosecute
  • 的確是很無言阿(茶)

  • Blog Owner at July 8, 2009 04:29 PM Reply
  • 10樓

    10樓

    搜禮搜禮搜禮搜禮

    內給內給內給

    媽加內給內給內給

    八家八家八家 波里北北

  • jastin72 at July 7, 2009 01:13 PM comment | prosecute
  • 電視電視電視電視

    @!#$@#$喔@!#$@#$喔@!#$@#$喔@!#$@#$喔

    哦喔哦喔哦喔哦喔哦喔哦喔

  • Blog Owner at July 8, 2009 04:31 PM Reply
  • 11樓

    11樓

    好差勁的店家喔!真大驚小怪,每個人吃東西本來就會有一些評價阿!
    幹嘛搞成這樣?吃飽太空吧!
    況且..他的東西又不是上等食材..還不行拍照喔!
    我每次經過都會一直看kiki店..可是都沒進去..
    看到服務生態度差跟負責人怪怪ㄉ...
    我想我是永遠都不會進去了

  • qo886 at July 7, 2009 08:2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似乎是不能接受批評
    只要網誌上沒說東西不好吃的
    拍照都沒有被警告
    如果有提到東西普普...不好吃等等
    就有被恐嚇了~噗

    好不好吃這是很主觀的東西
    要開店就要迎合大眾的口味
    而不是這樣...是要逼大家認同他們嗎?

    有人在另外的版主文章留言
    以前也是PO過KIKI屋東西不好吃之類的
    被恐嚇了~她是嚇的把網誌關了

    我想就是這樣"那位"
    才會食髓知味搜尋到就到客人網誌去恐嚇
    我想這次事件鬧這麼大
    "那位"也沒想到吧

  • Blog Owner at July 8, 2009 04:37 PM Reply
  • 12樓

    12樓

    告人不成反被咬,
    感覺有點開心。

    我想現在應該是換老版一個頭兩個大了。

  • purplemushi at July 7, 2009 10:2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事情會鬧到那麼大
    又是對他們不利
    應該是很頭大也沒想到吧

  • Blog Owner at July 8, 2009 04:38 PM Reply
  • 13樓

    13樓

    看到餐點就覺得爛到爆
    一點都沒有想去的念頭

  • emily06016 at July 8, 2009 02:42 PM comment | prosecute
  • 呵呵~~但老闆對餐點似乎很有信心耶

    為店好的建議都聽成毀謗

  • Blog Owner at July 8, 2009 04:40 PM Reply
  • 14樓

    14樓

    有後續,還沒完

    KIKI屋自己弄了個網誌作辯解

    http://www.wretch.cc/blog/scott78995/32250672

    快去留言評理,推上天讓大家都看到唷~

  • BlueMyAss at July 9, 2009 06:05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我去看了~~真是看得一肚子火ˋ皿ˊ

    這年頭流行睜眼說瞎話嗎

    好吧~~天會收的

    迷之聲:是要收去哪

    XD

  • Blog Owner at July 9, 2009 09:50 AM Reply
  • 15樓

    15樓

    那家店上電視說話那個女的~在中壢興國國小附近~還開設音樂安親班也是無照違法
    的~反正他們都愛搞違法的事~很愛告人~

  • 哈哈~ at July 11, 2009 11:20 AM comment
  • 16樓

    16樓

    天呀!怎麼都在做違法的呀!好可怕喔~連小朋友的基本安全都不放過,天理在哪
    呀?!!

  • hotmac219 at July 13, 2009 01:33 AM comment | prosecute
  • 17樓

    17樓

    這麼精采,
    改天去中壢瞧瞧!!

  • qul111 at July 13, 2009 05:54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8樓

    18樓

    連我只看新聞就覺得那家店很愛告人,我怎麼敢去,說不定我反應什麼
    事,萬一錄下來反告我,不是賺倒霉嗎?其實放在網路上也不是人人會看
    到,因老闆提告鬧上了新聞,這下連我這個不上網的人都知道"地雷區不
    可去了",我知道老闆可能正一篇一篇拷貝我和其他網友的留言,準備提
    告,但你有沒有想過,越鬧越大,說不定連週刊都來拍,萬一連衛生官員
    都來個大突擊(這不是恐嚇啦,我無能為力讓誰去突擊誰,我只是關心罷
    了),事情越演越烈,反而讓被老闆告的版主點閱人數激增,且越告越有
    戲,新聞又可繼續追蹤,成了全民公敵決非當初開店的本意吧,事情就告
    一段落吧,跟別人過不去同樣也是跟自己的內心過不去啊

  • 真的好可怕 at July 21, 2009 12:30 PM comment
  • 19樓

    19樓

    真金不怕火鍊,餐廳好,食物好,服務好,也不用擔心一二個人有意中傷呀,何必小題大作的提
    告部落客呢,這個意思好像是部茖客只能寫好的不能寫壞的,
    部茖格的心情本來就是主觀的,相信看的人大多也心裡有數,很多我們去過覺得好的餐廳,
    別人不見得覺得好,我們也是看看而已,
    店家何必這麼小心眼呢...現在鬧大了,媒體都在報導,
    也不錯啦.免費的廣告..大家都想去吃吃看,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差吧....
    只是勸,開店做生意,本來就要氣度大,以客為尊.
    不然誰敢去消費,動不動就被告...

  • honey at July 21, 2009 12:35 PM comment
  • 20樓

    20樓

    台灣法律要改啦!瞎密拍照侵權不侵權的
    不給拍照 入口處 或店內 就該明顯標示 第一線服務生就該告知
    還要等人去拍照才要通知呀!才要告的唷!
    那也可以質疑店家也是否是蓄意的呀!
    拍照說好話不會被威脅被告
    拍照說批評的話就等著被告
    什麼東西呀!

  • at July 21, 2009 12:47 PM comment
  • 21樓

    21樓

    那以後去吃滷肉飯說不好吃太鹹了

    也要被告..............................

    看來都不能出去外面吃了

    因為隨時會被告 好可怕

  • at July 21, 2009 12:58 PM comment
  • 22樓

    22樓

    看了你的文章, 覺得真的是很離譜的老闆! 而且老闆語帶威脅, 很多網友不只是在支持你,
    更是在支持消費者, 消費者主觀的表達不滿, 不能得到業者善意的回應, 已夠倒楣, 還要再
    遭受業者的威脅, 真是太離譜的店家!她若用對待消費者嚴苛的態度要求員工, 員工真的都
    能做的很好, 業者根本就不用管消費者偶爾的抱怨, 然而業者無法管好員工, 卻如此對待消
    費者, 真是可笑的店家, 當然惹得網友生氣, 因為大家可能都無知倒楣的跟你一樣, 不小心
    踏進他們店裏, 網友以同理心, 當然生氣!
    不懂網路生態, 卻很懂得有錢就是老大的心態, 是業者讓消費者最不能忍受的啦!

  • at July 21, 2009 01:10 PM comment
  • 23樓

    23樓

    東西如果好吃還怕別人閒?
    中壢新明/永川牛肉麵 有人說好 有人說壞
    但是人家生意照開 門庭若市
    如果沒有這種雅量去承受別人的批評
    很快就...
    我看...話還是別講太明 等等換我被告 我好怕喔!

  • kevint1214w at July 21, 2009 01:12 PM comment
  • 24樓

    24樓

    瞎爆了的店.........真誇張!
    沒度量接受客人評論就不要出來混啊

  • at July 21, 2009 01:12 PM comment
  • 25樓

    25樓

    這樣的話 我們消費者不管道哪裡都不能拍照了

    拍照拍到背景就是侵權了 太無理了啦

    讓他告好了 你在反告他個污告罪 換他來跟你道歉跟他要精神賠償

  • scotta1259 at July 21, 2009 01:1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6樓

    26樓

    光看負責人的回應 就覺得態度極差!!

    你沒有錯!!!

    店家開店 本來就該多聽客人的意見

    我從來沒看過這麼惡質的店家

    我這樣描述 他應該不會告我吧~.~

  • 我支持妳 at July 21, 2009 01:17 PM comment
  • 27樓

    27樓

    感覺不會想去了...

  • bach at July 21, 2009 01:19 PM comment
  • 28樓

    28樓

    同業餐飲業:

    像這樣 公開批評 本來就不對! 嚴重 傷擊 商譽!!越來越多自私的人太沒慈悲
    心只顧自
    幾自由言論!! 不顧及 別人商家 及員工的肚皮飯碗!! 不好吃可以委婉的私下
    和店主說!
    何必鬧那麼難看! 我看版主也只不過爾爾 而已!......

  • at July 21, 2009 01:21 PM comment
  • 29樓

    29樓

    本來以為是你無聊亂批評商家 了解始末後 我發覺你的評論很中肯
    希望你不要被商家打倒 而你唯一做錯的事就是先向商家道歉...
    在此奉勸商家 和解吧 至於官司贏或輸 商家心理有數 最重要的商家會因此失去很
    多生意
    也可能因此"棺"門大吉

  • a74711892007 at July 21, 2009 01:24 PM comment
  • 30樓

    30樓

    我挺你!只要你是據實說明,為什麼不可以....

    店家的作法只是引起更多反彈而已

  • 我支持言論自由.... at July 21, 2009 01:27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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