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KIKI屋...你們這樣做對嗎?
中壢KIKI屋...你們這樣做對嗎?
昨天到奇摩格友PK醬家看到文章
真是傻眼了我@@
要開店就要有接受批評的雅量不是嗎?
不應該是四處到客戶的部落格放話要告對方吧
接受到訊息應該是虛心接受~加以改進
而不是這樣不知檢討才對吧
生意是要做長久的~不是只做眼前的
PK醬~委屈妳了現在身體顧好比較重要不要動到氣了唷
小妃支持挺妳的![]()
==========文章從這邊引用過來==========
不要告我~本人公開向kiki屋道歉!

那天我們是第一組晚餐的客人.一進去他們真ㄉ沒有開冷氣呀...都快熱死人了...過了一會才開冷氣
服務生態度也是真的很不好呀..我們最後也乖乖付了一成服務費..
飲料也真的是水水的..東西也是呀..這都是事實!!
我只能說...我進去時真的沒有看到負責人說門口有斗大的警告標示說不能拍照...這點我很抱歉!!
至於停車的問題......
當時他們店門外不好停車(都是拖吊區)....是店裡的人跟我說對面有特約停車場
我就停過去了...先付了100元停車費...她說在店裡消費可以在買單時退我停車的50元
結帳時...也沒說要消費500才可以抵停車..就在買單金額裡直接扣了50元..現在再來這樣說...好像我們是澳客
我也沒有遺失停車單.停車場的人只有給我一張停車單據.可是你們店家結帳說要收回去.那我沒有單據要怎ㄇ去領車??所以老闆就說沒有單據沒關係.好心的要陪我去牽車~~
老闆問我去用餐的感覺...我才會說出希望店裡可以改進的地方.這樣我們也會常常去的!!
但是現在又說"妳早有預謀.我懷疑妳是同行...."
我開部落格2年多了..大家都知道我只是一般的上班族.很愛kitty.平常沒啥嗜好.就是喜歡到處吃吃喝喝.跟同好討論我們愛的kitty.可愛的公仔...如此而已!
說我們點的是最便宜的餐點(169元).......難道.消費金額不高就不是客人ㄇ?
我們常常會去聚會.像昨晚去的這家→ 藍海風情
一樣裝潢的很美.一樣有冷氣可以吹.我們點的也是便宜的套餐180元...附的東西更多更好吃...人家一樣把我們當客人親切對待~~
我們去過很多店家.高價的餐廳.便宜的小吃店我們都愛去...((我都有PO在這裡食べ物 ))
所以不是金額的問題.而是感覺的問題....只要感覺好的店家..再貴..我們都會再去的!!
...........整件事...就是這樣
但是為了表示我的誠意...也不想讓自己被告
所以我就將文章改過了↓((心想...這樣應該就沒我的事了吧!!))
然後....7/2 負責人 姿 又來回應我↓


我從沒想過我有那ㄇ大的影響力.....會讓他們生意不好
也很有誠意道歉了....文章我也改了內容
裡面改成完全沒有提到東西美不美味的問題
我知道自己對吃的東西很主觀...所以我也道歉了..畢竟是我造成店家的困擾
負責人卻說我沒誠意.決定一定要告我....
唉....我也很無言惹~~!!
後來我聽那負責人說....因為他去奇摩搜尋關鍵字....點部落格..就會看到我的文章排在第一各...
所以他才會這ㄇ生氣
我就自己試著KEY進去看看↓真的在第一各耶~~
http://tw.blogs.search.yahoo.com/search/blog?ei=UTF-8&p=KIKI%E5%B1%8B&fr2=tab-web&fr=yfp
發現有幾位也去過他們店裡用餐所發表的心得
都說...店很可愛..." 餐點普普 "
((所以不是我一個人這樣認為呀....))
裡面這一位小姐也是...PO的文章也被負責人回應了↓
http://www.wretch.cc/blog/qting68/6768430

看來大家都是說事實...也不是只有我被負責人回應
負責人回應的說...不行拍照...可是當時其他桌也有拍...也沒人制止我們說不行...
而且我們也沒拍幾張.有拍的我全都po上來了
後來發現其他格友拍的比我們還多...連鋼琴.店內的小角落..全都拍了卻沒事↓
http://www.wretch.cc/blog/kitty30946/15394863
http://tw.myblog.yahoo.com/jw!O.nz8gGcGRRHunqCzgLX6oqO/article?mid=228
http://www.wretch.cc/blog/etvic52081/11812159
http://www.wretch.cc/blog/zip5944597/6799202
.........就只是因為他們沒有提到餐點所以被允許拍照ㄇ???
↑後來負責人又留了這篇....好可怕唷><"......
我當初PO的文章...最後有寫到這一段....((我當時也有跟老闆說過這一段話))
都愛kitty的我們....都很希望kitty餐廳可以永續經營的...
有機會就再去跟老闆彭場嚕!!
希望東西要變的更好吃呦~~
其實現在PO這各...是因為負責人希望我公開道歉...
我想表明我真的沒有要毀謗他們...文章寫的只是當時的感覺
也沒有要讓kiki屋生意變不好...
我只是覺得我也道歉了..文章內容也改了
吃東西是我個人的感覺...卻變這樣我也不願意呀!!更沒想到會搞這樣的事端出來
所以我現在這樣公開PO一篇.慎重跟你們道歉!!
這樣可以ㄇ!!













什麼時代了還有這種店家! 居然揚言告版主,還留了一堆充滿威脅的言語。 還是那句老話: 怕人批評,開店沒資格! 不准拍照,開店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中壢KIKI屋 我只能說 店家讓人不悅! 不需要多說了 看完這篇文章 還有店家的回覆 這篇文章
最近大家應該都有注意到這則新聞↓ 部落客網誌批餐廳難吃 業者怒告 更新日期:2009/07/21 12:37 廖宗慶 不少人喜歡吃完美食照幾張相,然後在PO
1樓
1樓搶頭香
ㄜ...
有點無言的感覺
光看上面那一堆...就不太想去了= = +
哈~~這年頭什麼老闆都有啦
上新聞啦~她還是認為自己沒有錯
還說東西是買斷的所以沒有侵權的問題
不知道是哪來的自信喔=口="
2樓
2樓頸推
好誇張的店家喔@@
還有不能說不好吃一定要說好吃才會沒事的喔
說到授權那店家有經過三麗鷗的授權嗎
跟你朋友說不用怕
這裡是台灣是有言論自由的
套一句~真的是太超過了
老闆說他們東西是"買斷的"所以不會有侵權的問題
現在三麗鷗還要研究要不要提告
前幾天有上新聞了
態度不是很好0.0
我想這也是大家都不樂見的
3樓
3樓坐沙發
還沒去就開始討厭這間店了。
這些應該是老闆娘沒想到的吧
唉~服務業做到這樣是挺失敗的@@
4樓
福樓
= =+好加在~我不知有這種店XD
.....無言中
妳妳妳~~達另現在知道了阿XD
一樣是做餐飲服務業~達另覺得很無言吼(茶)
沒有以客為尊的氣量~噗
5樓
專業的5樓
感覺好嚴重唷 !!
去餐廳吃個飯~ 照個相~ 在部落格分享~
然後竟然遭受到可能會被告的命運~~
已經很有誠意道歉了 !!
得饒人處且饒人~~~退一步海闊天空 !!
若是給予或聽取適當之意見~~
也願意以合善的態度面對這一切~~
不管餐點如何~~
大家都會願意去該店消費~~
也會給予鼓勵的!!!
熄熄火~~別告PK了!!
大家也熄熄火~~別再氣上加氣~~
我想~~沒人喜歡跑法院吧!!
已經鬧上新聞了
被檢舉沒授權
老闆娘說:我們東西都是買斷的所以沒有侵權的問題
有點無言~不知道是真的不懂嗎
還是哪來的自信阿=口=
其實她要告PK也是告不成的
我們也都知道
會PO出來只是真的氣不過
怎麼會有這樣欺人太甚的服務業老闆
應該說欺孕婦太甚XD
6樓
6樓
我之前去板橋新埔捷運站的石頭火鍋!!
那天我想請我男友吃飯,才剛進去...我男友只是拍照
店員就立刻阻止,那我們感覺都差掉了
因為我們也是看見其他網友拍照 才進來這家店阿
店員阻止就算了,還說我們是商業間諜!!
只是拍張照,就可以做出跟他們一樣的石鍋火鍋
太誇張了,我男友不吃走了出去..
因為他覺得我們花錢 幹ㄇ受氣!!
我能感同身受!! 我也不想去這家餐廳吃飯了!!
@@"只是拍照就被冠上商業間諜也太無辜吧
也難怪你男友不想花錢買氣受了
是我應該也是二話不說轉身就走吧
拍照如果不允許~告知客人
通常客人都會乖乖不再拍了
後面在加上一句是同業商業間諜
真的會讓人很不爽耶
一定要這麼差得態度嗎ˋ皿ˊ
7樓
7樓
另外也還有其他受害苦主
聲援啦~
請你朋友不必害怕
文章絕對不能刪除
跟媒體報料請他們來部落格看看
這種店家實在太惡劣
希望他們好自為之啊~~~~
會的~這篇文章會一直在網誌上的
昨天的東森新聞有獨家報導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vjeEuGqPUg
老闆娘說:我們東西都是買斷的所以沒有侵權的問題
有點無言~不知道是真的不懂嗎
還是哪來的自信阿=口=
三麗鷗也透過律師說會再繼續追查
有人打電話去問他們的東西有沒有經過授權?
就只是這樣問而已,她就說人家這樣問很不專業
是在恐嚇她....
噗~
8樓
8樓
格主你太單純了
所謂的公然侮辱或是毀謗罪
如經查明屬實(就是你評論的內容是實話)
就不構成罪且沒有違法
你去回覆那個KIKI屋的負責人
要告人請把法律常識搞清楚
不要以為說一句保留法律追訴權就有多厲害
(懂法的人都知道保留法律追訴權這句話根本是廢話)
套一句網路名言
你以為我們是被嚇大的阿???
對方要告PK也是告不成的
我們也都知道
會PO出來只是真的氣不過
怎麼會有這樣欺人太甚的服務業老闆
(應該說欺孕婦太甚)
謝謝你提供的資訊喔^^
9樓
9樓
感覺好無言喔~~
的確是很無言阿(茶)
10樓
10樓
搜禮搜禮搜禮搜禮
內給內給內給
媽加內給內給內給
八家八家八家 波里北北
電視電視電視電視
@!#$@#$喔@!#$@#$喔@!#$@#$喔@!#$@#$喔
哦喔哦喔哦喔哦喔哦喔哦喔
11樓
11樓
好差勁的店家喔!真大驚小怪,每個人吃東西本來就會有一些評價阿!
幹嘛搞成這樣?吃飽太空吧!
況且..他的東西又不是上等食材..還不行拍照喔!
我每次經過都會一直看kiki店..可是都沒進去..
看到服務生態度差跟負責人怪怪ㄉ...
我想我是永遠都不會進去了
似乎是不能接受批評
只要網誌上沒說東西不好吃的
拍照都沒有被警告
如果有提到東西普普...不好吃等等
就有被恐嚇了~噗
好不好吃這是很主觀的東西
要開店就要迎合大眾的口味
而不是這樣...是要逼大家認同他們嗎?
有人在另外的版主文章留言
以前也是PO過KIKI屋東西不好吃之類的
被恐嚇了~她是嚇的把網誌關了
我想就是這樣"那位"
才會食髓知味搜尋到就到客人網誌去恐嚇
我想這次事件鬧這麼大
"那位"也沒想到吧
12樓
12樓
告人不成反被咬,
感覺有點開心。
我想現在應該是換老版一個頭兩個大了。
事情會鬧到那麼大
又是對他們不利
應該是很頭大也沒想到吧
13樓
13樓
看到餐點就覺得爛到爆
一點都沒有想去的念頭
呵呵~~但老闆對餐點似乎很有信心耶
為店好的建議都聽成毀謗
噗
14樓
14樓
有後續,還沒完
KIKI屋自己弄了個網誌作辯解
http://www.wretch.cc/blog/scott78995/32250672
快去留言評理,推上天讓大家都看到唷~
我去看了~~真是看得一肚子火ˋ皿ˊ
這年頭流行睜眼說瞎話嗎
好吧~~天會收的
迷之聲:是要收去哪
XD
15樓
15樓
那家店上電視說話那個女的~在中壢興國國小附近~還開設音樂安親班也是無照違法
的~反正他們都愛搞違法的事~很愛告人~
16樓
16樓
天呀!怎麼都在做違法的呀!好可怕喔~連小朋友的基本安全都不放過,天理在哪
呀?!!
17樓
17樓
這麼精采,
改天去中壢瞧瞧!!
18樓
18樓
連我只看新聞就覺得那家店很愛告人,我怎麼敢去,說不定我反應什麼
事,萬一錄下來反告我,不是賺倒霉嗎?其實放在網路上也不是人人會看
到,因老闆提告鬧上了新聞,這下連我這個不上網的人都知道"地雷區不
可去了",我知道老闆可能正一篇一篇拷貝我和其他網友的留言,準備提
告,但你有沒有想過,越鬧越大,說不定連週刊都來拍,萬一連衛生官員
都來個大突擊(這不是恐嚇啦,我無能為力讓誰去突擊誰,我只是關心罷
了),事情越演越烈,反而讓被老闆告的版主點閱人數激增,且越告越有
戲,新聞又可繼續追蹤,成了全民公敵決非當初開店的本意吧,事情就告
一段落吧,跟別人過不去同樣也是跟自己的內心過不去啊
19樓
19樓
真金不怕火鍊,餐廳好,食物好,服務好,也不用擔心一二個人有意中傷呀,何必小題大作的提
告部落客呢,這個意思好像是部茖客只能寫好的不能寫壞的,
部茖格的心情本來就是主觀的,相信看的人大多也心裡有數,很多我們去過覺得好的餐廳,
別人不見得覺得好,我們也是看看而已,
店家何必這麼小心眼呢...現在鬧大了,媒體都在報導,
也不錯啦.免費的廣告..大家都想去吃吃看,是不是真的有這麼差吧....
只是勸,開店做生意,本來就要氣度大,以客為尊.
不然誰敢去消費,動不動就被告...
20樓
20樓
台灣法律要改啦!瞎密拍照侵權不侵權的
不給拍照 入口處 或店內 就該明顯標示 第一線服務生就該告知
還要等人去拍照才要通知呀!才要告的唷!
那也可以質疑店家也是否是蓄意的呀!
拍照說好話不會被威脅被告
拍照說批評的話就等著被告
什麼東西呀!
21樓
21樓
那以後去吃滷肉飯說不好吃太鹹了
也要被告..............................
看來都不能出去外面吃了
因為隨時會被告 好可怕
22樓
22樓
看了你的文章, 覺得真的是很離譜的老闆! 而且老闆語帶威脅, 很多網友不只是在支持你,
更是在支持消費者, 消費者主觀的表達不滿, 不能得到業者善意的回應, 已夠倒楣, 還要再
遭受業者的威脅, 真是太離譜的店家!她若用對待消費者嚴苛的態度要求員工, 員工真的都
能做的很好, 業者根本就不用管消費者偶爾的抱怨, 然而業者無法管好員工, 卻如此對待消
費者, 真是可笑的店家, 當然惹得網友生氣, 因為大家可能都無知倒楣的跟你一樣, 不小心
踏進他們店裏, 網友以同理心, 當然生氣!
不懂網路生態, 卻很懂得有錢就是老大的心態, 是業者讓消費者最不能忍受的啦!
23樓
23樓
東西如果好吃還怕別人閒?
中壢新明/永川牛肉麵 有人說好 有人說壞
但是人家生意照開 門庭若市
如果沒有這種雅量去承受別人的批評
很快就...
我看...話還是別講太明 等等換我被告 我好怕喔!
24樓
24樓
瞎爆了的店.........真誇張!
沒度量接受客人評論就不要出來混啊
25樓
25樓
這樣的話 我們消費者不管道哪裡都不能拍照了
拍照拍到背景就是侵權了 太無理了啦
讓他告好了 你在反告他個污告罪 換他來跟你道歉跟他要精神賠償
26樓
26樓
光看負責人的回應 就覺得態度極差!!
你沒有錯!!!
店家開店 本來就該多聽客人的意見
我從來沒看過這麼惡質的店家
我這樣描述 他應該不會告我吧~.~
27樓
27樓
感覺不會想去了...
28樓
28樓
同業餐飲業:
像這樣 公開批評 本來就不對! 嚴重 傷擊 商譽!!越來越多自私的人太沒慈悲
心只顧自
幾自由言論!! 不顧及 別人商家 及員工的肚皮飯碗!! 不好吃可以委婉的私下
和店主說!
何必鬧那麼難看! 我看版主也只不過爾爾 而已!......
29樓
29樓
本來以為是你無聊亂批評商家 了解始末後 我發覺你的評論很中肯
希望你不要被商家打倒 而你唯一做錯的事就是先向商家道歉...
在此奉勸商家 和解吧 至於官司贏或輸 商家心理有數 最重要的商家會因此失去很
多生意
也可能因此"棺"門大吉
30樓
30樓
我挺你!只要你是據實說明,為什麼不可以....
店家的作法只是引起更多反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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