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 2010

傷害≠最愛

假日的晚上
遙控器一直轉來轉去
停在東風台的娛樂@亞洲
正在訪問可愛教主楊丞琳
因為本人還蠻喜歡她的,所以停下了遙控器
談了工作當然也談了愛情


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
楊丞琳認為女孩子們被愛情沖昏頭是可以的
但是不歡迎女孩子們覺得
曾經被愛傷過 就代表愛過
我認為真的多數人都這麼想
可能包括我也是這樣覺得


楊丞琳解釋 " 人是會記仇的 "
所以你會一直記得傷害過你的人
也會讓自己覺得最愛他
我覺得這也是真的
人總是會記得不好的事情
美好的事情總是比較容易被忘記


這篇只是想分享一個想法
有些人為了愛情可能走不出來
以為自己很愛很愛對方
或許你靜下心來好好想
就會發現其實自己並不是真正的愛他
只是因為他傷害過你,一直記得這個人罷了
之後就不會活的不開心.就不會活的很痛苦
一旦豁達後,也可以開開心心的充實每一天
以後回頭想想
會覺得選擇難過傷心過日子的自己好笨好笨...


好久沒新增了,最近都好少碰電腦
一方面是因為最近自己很忙
一方面是因為電腦我無法碰觸到(知道的人就會了解XD)
所以我好想要買一台筆電喔!!!
現在想努力存錢買一台筆電
這樣我就可以隨時隨地使用電腦了,YAYA!!!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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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GOGO筆電
    不過手機也好漂亮阿阿阿
    哈哈哈硬要誘惑你

    其實自己並不是真正的愛他
    都要等自己想清楚後才會了解
    了解之後才會覺得自己好傻好天真

  • nopes35741 at February 3, 2010 04:04 PM comment | prosecute
  • 好想要筆電跟手機喔~~~
    整個心都被拐走了XD
    你好壞喔!!!一直誘惑我

    我覺得不是沒有愛
    只是不是最愛
    因為會一直覺得自己最愛他
    不過其實也不是最愛
    只是曾經愛過罷了
    不過,走過之後就會發現愛消失自己是不會消失的
    所以還是要好好過日子
    我現在就很充實阿XD
    雖然還是一事無成和醉生夢死>"<
    不過至少每天都過的很開心很爽就好XD
    橘子你也不要想太多喔!!!
    跟我一起每天都過的很開心吧XD

  • Blog Owner at February 4, 2010 12:46 P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加油呀!!!
    努力朝你的筆電邁進阿
    我想你應該很快就會達成吧^^

  • jarekchen at February 3, 2010 10:5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哈哈~~真的!!!我要加油存錢
    YA~~~我的筆電和手機,我來嚕~~~~ㄎㄎ

  • Blog Owner at February 4, 2010 12:47 PM Reply
  • 3樓

    3樓坐沙發

    Sealed

  • Sealed at February 4, 2010 01:18 A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February 4, 2010 12:48 PM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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