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4, 2009

分手並沒有錯,但請別說謊。

愛情,是兩個的私密情感,外人無從介入與評斷。

但是,如果可以的話,

分手時,交出一個付責任的原因,是需要。


但是很奇妙的是,
大部份的人都選擇了欺騙、隱瞞,

他們常說:「隱瞞是為了不想傷害對方。」

其實這樣的結束方式比坦白說還要傷人一萬倍。


任何原因都可以講,

我愛上別人了,
感覺真的變淡了,
(以大多數人的狀況來說,很少人這麼帶種,沒有別的對象還可以瀟灑地提分手。)

不知道是不是多年來的經驗,
久病成良醫,
對方提分手時,
我大概都可以猜想到對方已經心有所屬,

但常常得到的理由永遠只有一句:
「感覺淡了。」

說實在的,現實的生活本來就難免平淡無味,
真心愛你的人,
應該盡力與你討論、規劃或改善如何讓彼此生活獲得樂趣。

你的伴侶不是小丑,
他也會累、低潮,
他也會有貧窮的時候。

如果你嫌他不夠有錢,真的可以坦白說,至少讓他了解問題點。

如果你真的無法再與他生活下去,
真的別說一些冠冕堂皇的話,
好襯拖出自己有如聖人一般,
隨風而來、隨風而去,
你以為你是方仗「夢遺」嗎?

必竟人心是肉做的,
有情感的,

決定在一起時的理由也許很簡單,
只是感覺。

分開時的狀況其實已經跟一開始不大一樣了,
你們經過相處,
有快樂、有悲傷,

如果真的可以的話,
請坦白說,

至少為你們的愛情終點 誠實一點。




這是從FB上看見我朋友貼的
有些沒有我FB的人可能就看不到
所以貼上來分享一下


我認為,很對!!
很多人無法直接說出分手原因
因為無法誠實
因為不想讓自己當壞人,當一個傷害別人的壞人
但是,老實說接收到的人心裡大概都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了


第一句話也已經透露出很多人都會發生的事情
(至少我身邊都有聽過,甚至是我自己...)
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不需要外人的介入
可惜,總是會有那些無關緊要或是不知道實際情況的人在旁邊說最多
不過,如果當事人也接受,那表示當事人根本無法自己判斷自己的愛情
也亦或他(她)根本已經不愛她(他)了,只是想要找藉口分手罷了
總是會說...我朋友說什麼什麼的,然後就是感覺淡或是個性不合
請問,是你和你愛的人在一起?還是你朋友和你愛的人在一起?
不愛就不愛,不需要廢話一堆
因為
這樣說並不代表你很誠實
這樣說並不代表你沒傷害對方
就像我老公(方烱鑌的壞人)的歌一樣
" 你是好人 也是個壞人
對我坦承 只為了朝他狂奔
不能放任 所以放了 "
轉載來自 ※Mojim.com 魔鏡歌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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