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青年旅遊大使教戰手冊
建議隨手帶上一本,這樣在國外就可以好好地向別人介紹台灣啦!
好一陣子都找不到連結...沒想到最近(一年前)又放上中華民國國際青年之家協會的網站了。 <<載點由此去>>
請參考2008年的介紹文:[轉錄]出國時如何向外國人介紹台灣?鐵母雞編寫的「教戰手冊」教你如何和阿多仔一番talk!
成為公民:抵澳六年雜想
2005年八月,麥吉他與我辦了未廣為人知的打工度假簽證第一次踏上了澳洲國土。十個月後,來到了北領地的達爾文,就此喜歡上了這邊的悠閒氣氛,從短期居留變成長期抗戰,一轉眼就在這裡待了五年了...
從第一次打工度假簽證到第二次簽證,再轉移民簽證,這些年和移民局打過不少交道,申請過許多不同的簽證,現在終於可以跟他們說再見了...以後拿著澳洲護照出國,再也不用去煩惱澳洲簽證的問題!
從當初多數人都沒聽過打工度假開始,到現在每年台灣有一萬多人次到澳洲打工度假,我們也不需要再特意推廣或是向人解釋這種型態的簽證了。現在坊間有很多相關的代辦興起,跟留遊學一樣熱絡...
雖然花了六年才拿到公民,不過一路走來還算幸運...在2007年技術移民變嚴格之前遞件申請州(領地)政府擔保的簽證,又找到了穩定的辦公室工作,所以兩年後轉了PR,等了一年後又申請了公民。以大學畢業,沒在澳洲念書,也沒有工作經驗的條件還能做到這樣,算是有神助吧!
在澳洲落地生根並不是我原來的規劃,本來2009年就想撤退,去美國進修,還好老闆恩賜,賞了兩個月的大假,讓我四處晃晃之後,又可以定下心回來達爾文繼續打拼。
我與韓國簽署「台韓青年打工度假簽證瞭解備忘錄」
外交部 2010/11/23 新聞稿
外交部為擴展年輕國人國際視野,接觸不同文化、國情,以及擴大年輕國人國際觀,一向將爭取我國青年赴他國度假打工列為我國對外工作努力項目之一。多年
來我與韓國關係往來密切,尤其在觀光、貿易投資、文化交流等方面。經過一年多的努力,終與該國達成協議簽署「台韓青年打工度假簽證瞭解備忘錄」。
本項備忘錄由我國駐韓國代表梁英斌與韓國駐台代表具良根於本(99)年11月23日上午在台北完成簽署,兩國派駐對方的代表處與辦事處,將自明
(100)年1月1日開始受理「打工度假簽證」申請。雙方於備忘錄中同意,未來每年雙方代表處及辦事處得對符合規定的申請者核發效期十二個月之多次入境簽
證,申請者為介於十八(含)至三十(含)歲的青年,申請簽證的主要目的應為度假,打工則係附帶賺取旅遊生活費而非入境的主因。韓國是繼我國與紐西蘭、澳大
利亞、日本、加拿大及德國之後簽署類似協議的第6個國家。
各國相互簽署「青年打工度假計畫」的目的,在於使雙方青年得藉赴另一方打工度假的方式,瞭解對方文化,促進實質交流,讓雙方青少年可在特定期間內前往國外旅遊度假,並允許附帶從事打工活動來補貼旅遊生活費,國際間對此類計畫均持正面看法。
打工度假新聞 - 14 July 2010
14 July 2010
To improve the integrity of the Working Holiday program, the department is strengthening checks of Working Holiday visa applications. This includes seeking further information from applicants and, where necessary, their employers to verify evidence provided in support of a visa application. Contacting third parties to verify the claims of applicants for second Working Holiday visas will now be a standard component of second Working Holiday visa application assessments.
以前二簽是抽查工作證明,現在是審核簽證的必要條件。
台德打工度假協議 即日生效
簽了歐洲第一國,下一個應該是南韓啦!
【大纪元10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1日电)继日本、澳洲、纽西兰、加拿大之后,台湾与德国签署青年打工度假计划联合声明。外交部今晚 说,德国是第 1个与台湾相互实施青年打工度假计划的欧洲国家,第1年暂定各200名。
外交部表示,台湾与德国就“台德青年打工度假计划联合声明”达成共识,并由驻德国代表魏武炼与德国在台协会处长欧芮(Birgitt Ory)分别于今年9月28日及10月11日在柏林及台北完成异地签署,并自10月11日起生效。
外交部说,德国是第 1个与台湾相互实施青年打工度假计划的欧洲国家,双方同意得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者核发 1年效期的打工度假签证,并在签证效期内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停留许可。
外交部指出,该签证适用对象为18岁至30岁,计划在对方国境内以度假为目的、并以短期打工赚取旅游所需经费的青年。双方协议实施第 1年的签证名额暂定各为200名,并得视需要由双方协商调整额度。
報稅 for 1 July 2009 - 30 June 2010
每年都寫一樣的文章,感覺有點無聊...
請大家直接看去年的 報稅 for 1 July 2008 - 30 June 2009 一文。我會在裡頭更新,但一樣的東西,就不再重述啦~^^
加拿大打工度假
今年開放兩百個名額(後來增加到700人了,報名太踴躍啦!),因為年齡上限到35歲,比紐、澳、日的30歲還高,在第一天就全部額滿了。下次接受申請時間預計為2011年1月,不曉得會不會多開放一些名額....
有興趣的人可以多留意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網站的公告。(連結)
[轉錄]青年打工渡假再增一國 台加今簽備忘錄
為落實馬總統揭櫫的「文化外交」及「青年交流」理念,並積極培養台加青年對國際事務的瞭 解,我與加拿大政府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就「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的內容達成共識,並於台北時間本(99)年4月16日凌晨由我國駐加拿大代表李大維與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代表傅雷澤(Scott Fraser)在加拿大外交部完成簽署儀式。雙方同意本備忘錄預定於本年7月起實施。加拿大是繼紐西蘭、澳洲及日本之後,第四個與我簽署類似協議的國家。
依 據該協議,台加雙方同意未來每年雙方代表處及辦事處得對符合規定的申請者核發停留效期12個月的多次入境簽證。本年先以台加雙方各200名青年為限,適用 對象為18歲以上至35歲以下,計畫在對方國境內實習、打工或旅遊並從事打工活動賺取旅遊所需資金的個人。此一協議可使資力不豐但盼望走向國際、經歷世界 的我國年輕人有一絕好機會,以工作方式遊覽加拿大、學習語言及體驗加拿大文化風貌,此實為我國外交作為增進民眾利益的具體展現。
台加雙方人民交往 密切,我國政府亦期盼透過該項制度的實施,使加拿大青年也有機會來台灣實地瞭解我國風土民情,更進一步提升台加實質友好關係。
協商備忘錄的過程 中,台加雙方曾多次交換意見,並經我國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包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教育部、財政部、外交部等相關單位充分討論後達成 共識,再經外交部及我駐加拿大代表處與加拿大方面交涉,順利完成簽署。由此可見,加拿大對我國人赴訪不僅持正面歡迎的態度,且同意我成為加拿大第26個青 年交流(打工度假)訪客的來源國。(E)
打工度假計畫研究
澳洲最近出了一份打工度假的研究報告,有興趣的人可以下載來看看。按此下載:Evaluation of Australia's Working Holiday Maker (WHM) Program
感覺最近台灣也越來越多人在做相關的論文,應該可以用的到吧!
從下表看起來,台灣與日本女性來打工度假的比例比男性高最多呢!約為3:1(泰國、賽普勒斯與土耳其樣本數太少....不列入參考的話)一樣是東亞國家的韓國,男女比例卻比較平均,為什麼呢?如果要說是男性受到兵役影響的話,韓國的役期比我們還長唷!
報稅資料修正
如果已經用E-tax上傳報稅資料後發現有錯誤,就沒辦法在透過軟體更改了。必須要寫信及提供證明文件到ATO去。信箱為: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 GPO Box 5056, Sydney NSW 2001
If you realise that you did not include something on your tax return that you should have, or there is some other mistake on your tax teturn, you need to correct it as soon as possible by requesting an amendment.
要提供的資料包括:
To request an amendmnt, write a letter to us, in the letter provid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