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記事..3
車禍鑑定的部份,警察說不會介入和解,所以需要當時的照片,或是錄影帶需要去分局申請才會有。至於肇事責任歸屬,則要去監理所車禍鑑定申請判定。沒發生過還不知道是這樣= =\\最好也是不要有發生的機會!!!要不然很麻煩~有保險~有行車紀錄器還是多一份保障!這次事件發生,很大的體認就是~被撞的筆撞人的還慘還麻煩!這次是對方沒事,我可又要去修車~又要去跑醫院~又要跟對方保險洽談~還要去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醫生還要我多休息!光這些雜事就陸陸續續花了我兩個禮拜的時間處理!!!晚上睡覺也這姿勢不能睡那姿勢不能睡的~胸口還花了近一個月才幾乎感覺不到疼痛= =\\嗚~~
還好認識好多好朋友,有人關心我,有人教我如何應對,有人跟我說要等確定身體OK了才和解,有人跟我說車禍鑑定是需要申請才會有結果。經過這次,我想有時候保險還是必須的,當你不小心跟人家碰撞,至少還有一份保障跟人幫你處理。有摔倒受傷,還是要乖乖的好好看看醫生!我也只能說今天你小心在路上行車,不過總是還會遇到不專心的人!也千萬不要聽到對方說要跟你和解,請保險公司理賠你,就很高興的趕快跟對方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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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
Sealed (Aug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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