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27, 2006

紅色安眠

忘記了思考,失去知覺以及所有觀感之後。
伴著包覆他的溫熱血液,那是他一生最後,也是唯一的安眠。

<紅色安眠>

他不知道,笑是什麼。
關於笑這種表情、其背後的情緒,他全然無法體會。
就好像他從未經歷過,一次會心歡喜的感覺。
還有,正如同他覺得自己生下來就是孤獨的,或者根本他的存在就是無端,他來自異域,而且故鄉肯定是黑暗得不能再黑暗的地方。

他有個惡夢,不必躺在床上,在醒的時候就會做,而且幾乎每天都能遭遇。
夢中有個女人,在不「作夢」的時候很漂亮,他叫她「媽媽」,雖然她在被這樣叫的時候,漂亮的臉蛋會扭曲成恐怖的樣子,眼神瞪視著他──用夢裡的殘酷、夢裡的溫度。
這個夢有時很長,有時很短,相同處都是很黑、很痛。
醒來的時候他全身是傷,而且更痛,有時候連動都不行。

在夢裡頭,那個女人的臉非常恐怖,猙獰而且帶著一種說不出來的寒冷,他很害怕,卻哭不出來。
但他不是不哭的,也不是那種很勇敢,對於疼痛無所畏懼的孩子。
他怕痛,也愛哭,只是不在夢裡。

他總是在床上,一個人,只有黑暗與之為伴時,才瑟縮著,低聲啜泣,眼淚不住地流。
然後,有這麼一天,夢醒之後,他失去了聲音。

聲音對他的用處不大,只是開始讓那個兩三個月才回家一次的男人──那女人說要叫他「爸爸」,可是他實在不知道為什麼,那男人和自己又沒有血緣關係,而且好像也跟女人一樣討厭自己──,多了罵自己沒禮貌的機會。
他很訝異,竟然沒人發現自己無法講話。
原來,自己的存在,竟然這麼不重要,或者,比不重要更糟──他是多餘、毫無益處的。

聲音消失後,和這個世界的關聯,此刻又少了些。
他開始懷疑,自己來到這裡的目的,難道只是為了每天痛苦的作夢、猶如行屍一樣,沒有一個人該有的模樣嗎?
不過要說是人,他好像也不太算。
人類該有的情感,他好像都沒有,笑不出來,也沒辦法憤怒,悲傷是什麼他也不懂,是痛苦的時候嗎?還是流眼淚的時候?
還是,寂寞的時候?
那麼,他好像一直都很悲傷,因為他一直覺得好孤獨。

所以,他開始想著,向這個從頭至尾就不歡迎他的世界,禮貌的道別的方法。
對,禮貌,他一向就是個有禮貌的好孩子,在學校的成績也很好,為了讓大家喜歡,他在這些方面都很拼命。
可是,沒有人喜歡他,這可能是因為他不笑,還有三天兩頭請病假的緣故。

只是要怎麼做,才算是禮貌呢?
喔!把這世界給自己的東西還清。
可是這真的很難,沒有一種死法,是可以讓人徹底消失的,除非有什麼神力。
他左思右想,之間又經歷了一次一次的惡夢。

最後,他終於決定了,就算無法徹底歸還,起碼可以讓體內流動的那種紅色液體,還諸天地。
也是禮貌的一種吧!確定該割哪邊之之後,他這麼想著。
有生以來,他頭一次笑了。
而且,不怎麼痛嘛,跟那個叫「媽媽」的女人讓他作的惡夢比起來......。

忘記了思考,失去知覺以及所有觀感之後。
伴著包覆他的溫熱血液,那是他一生最後,也是唯一的安眠。
<完>

Ch3    和風

「東尼,把原稿給我看一下。」當我還瞪著天花板發呆的時候,瑪斯迪恩走進房裡。
啊啊!明明就早了兩個小時進來的,到底為什麼我睡不著啦!

「我睡著了,跟夢先生說話中,沒空。」白痴!
「原稿。」伸手。

「不要,燒掉了。」
「喂!」
「不要啦!」棉被蓋住頭,不要不要。
結果瑪斯迪恩開燈了,我只能認輸,鑽出棉被。

「搞什麼啦!你明明就看過多明溫森小姐借你的不是嗎?」
「嗯,但是我一直覺得怪怪的。」像在思考著什麼似的,他在床沿坐下,眼睛也不知道是在看哪裡,一直盯著我的衣櫃。
「一點都不怪,是你的錯覺,好了,睡覺。」我說著,再鑽回去。

「東尼!」這回變成掀被子攻勢,真有你的,「我問你,女孩的朋友是怎麼死的,你沒寫。」
慘了。
「自殺的樣子,這年頭很多人自殺嘛!」
「東尼!」瑪斯迪恩的臉放好大,超恐怖的啦!

「好啦,原稿給你就不會叫了吧!」我無奈的從被子裡出來,從書櫃底部的一小個空間抽出四張稿紙。
不,我總覺得拿給他看我才會死的更慘,我想睡覺啦!
果然,他既不同意也不否認,只是把稿子拿去,開始看起來。
完蛋了。


那年,我十五歲,瑪斯迪恩則是再三個月才十四歲。
為了希望可以更接近他一無所知的父親,也就是叔叔,他很努力的在一家餐廳裡學習。
瑪斯迪恩說起來真的很可愛,別人的難處都是如何調出好喝的酒,他的問題卻是在那些無聊的特技上,第一次知道的時候我差點沒笑死。
不過他調的酒真的超好喝,雖然我不是非常喜歡喝酒,但每次都會喝一杯。
只是賣給未成年少年酒好像不怎麼好。

那家餐廳基本上不是什麼太高檔的店,不過卻有劃出非吸煙區,音樂也很平靜,因此是個很好的地點,無論是閱讀或是寫作。
會開始寫作沒什麼原因,只是因為醫生的鼓勵,喔,對啦,就是甄帝醫生,第一次投稿也是拜他所賜,那年我才十一歲耶!看到上了被嚇了超大一跳的啦!
可是說起來更好笑的是那些評論家,竟然會以為這是二十歲以上作者的作品,呃,不好意思喔,我東尼‧曼夫只是個小孩。

瑪斯迪恩不用學習的時候會坐在我旁邊,有時候會練小提琴,他真的拉得很好。
不過小提琴的分期付款還沒付清,因此我就告訴他我付給他「演出費」,現在想想自己真的很無聊。

等到他開始看我的作品,以及跟叔叔相認,都已經是之後的事了。
而,那個時候老媽也還活著。


「怎樣?」我知道我的聲音非常小聲。
「果然。」瑪斯迪恩的視線從稿紙上面抬起來,我敢說如果在他眼睛前面點打火機,一定會燒起來。
然後我不敢說話了,等他講。

「發生什麼事了,為什麼不告訴我?」瑪斯迪恩放下稿紙,摺好擺在我的書桌上,然後這麼開口。
「......。」其實我哪知道發生什麼事啦!唉唷好煩喔!

瑪斯迪恩從第一次看我的作品就這樣講,他說從我說的話還看不出來,可是文字總是會洩漏我的心情。
看來,我果然還是個非常差勁的作家。

「你沒必要對這種垃圾這麼認真吧!」我開口道。
「拜託你多喜歡一點自己的作品好不好,不然對於支持你的讀者,就太失禮了!」瑪斯迪恩瞪著我道。
「我又沒叫他們喜歡我寫的東西,我也不想把這種垃圾投稿出去啊!可是魔鬼編輯一個禮拜催一次稿耶!」
雖然讀者看不出來──我這算是那門子的暢銷作家啊!
「你根本就搞錯重點了嘛!」瑪斯迪恩很難得的吼了出來。
敲門聲響起,完蛋了。

「沙妮,對不起,吵到你了嗎?」我一開門就這樣對沙妮說。
「不是,我只是聽到瑪斯迪恩的聲音有點擔心,你們吵架了嗎?」
「沒有啦沒有啦!就只是拌嘴而已嘛!沙妮你要習慣啦!」我拌了個鬼臉,硬是把沙妮推了出去。


很僵,在從門邊回到床上。
瑪斯迪恩不說話了,還背對著我睡。
而我卻也不知道該說什麼,只能對著天花板繼續發呆。
好煩啊!

慢慢的,我翻身下床,從衣櫃拿出薄外套,開門以及上樓。
有時候,我還真難明白自己怎麼沒辦法像自己的角色一樣,那麼能言善道。
所以,那是小說,而我終究只是個被玩弄的作者。


「還在想能不能在這邊找到你呢!」在頂樓發呆的時候,耳邊傳來一個聲音,讓我嚇了一跳地轉身。
很多人都以為作家應該很沉著,平常說話也是文謅謅的,那根本是天大的誤解。
沒有人能夠把寫作帶來日常生活中的,那樣子可能必需隨身攜帶一堆工具書,不然乾脆當啞巴算了!
而且,也多得是外表就不文人模樣的作家,例如現在跟你說話的這個。
「藍米莎小姐!」我看著她,然後視線轉到她手上的幾張稿子。

終於......突破了嗎?
我沒問出口,因為她已經遞給我。

「太陽出來了,不會太暗吧?」
「嗯,」我苦笑,「假如我說不好怎麼辦?」
「輕微的話改掉,嚴重的話就放進碎紙機。」她微笑的答道,並又丟來一個問題,「這樣講,會影響你的判斷嗎?」
「不會。」
「那你還問。」她笑了起來,先前的神色中的幾分疲累一掃而空。


那年我十二歲,她三十五歲,那時的我,放學之後一定待在離家二十分鐘車程的圖書館,一直到圖書館廣播趕人。
而雅黎拉‧多明溫森小姐──或者是她要我對她的稱呼,她的本名雅黎拉‧藍米莎──,是在一個熱得讓人懷疑空調壞掉的日子裡,出現在我的座位旁。

「瑞德‧萊耳?」很小聲的湊進我的耳朵,讓我心一驚,轉頭看她。
「猜對了?」看我只是愣著,沒有言語,她笑了。
接下來我們沒有交談,她也很有原則的沒有瞬間化身成書迷,與我隔了一張椅子,安靜的翻看手上的書,並不時作筆記。
筆記、大綱,這是我從未想過的東西,正確說來,是沒有寫長篇的覺悟,我實在太容易一時興起了。

「我請你吃宵夜。」一道離開時,她微笑道,「不過,希望你晚歸不會讓父母擔憂......如果不是我看走眼,你應該沒超過十五歲吧!」
「上個月是我的十二歲生日。」我承認道,「不要緊的,沒有人會在乎。」
連我也有些意外的,竟對才剛認識的人坦白。
雖然認識她的作品,也不是一兩天的事了!

「雅黎拉‧藍米莎,筆名是雅黎拉‧多明溫森。」不知道為什麼,她忽然想要自我介紹。
「......東尼‧曼夫。」猶豫了許久,我才開口。


「怎樣?」看見我眼睛終於從最後一行移開,藍米莎小姐道,只有私底下,我才會這樣叫她。
「擁抱的感覺怪怪的。」我想了一下,開口道,「男主角的話有些突兀。」
太陽已經整個升起,雖然還只是六點十分。

「會嗎?」
「嗯,這時候明明兩個人要分開,而且男主角希望女主角接受吧──雖然心中很痛苦──,因此不太可能說出,『請你忘了我!』這種話,除非你是希望女主角感受到男主角的心情。」
「喔!」藍米莎小姐苦笑了起來,不過應該是明白了。

我喜歡和藍米莎小姐討論,因為她是少數知道自己底限的作家。
不知道底限不是什麼壞事,喜歡嘗試也是作家的天性,但在同業旁邊,一直說自己要挑戰挑戰,反倒就像是既自負又自戀了。
和藍米莎小姐在一起,不管是研究或是討論作品都是愉快的,因為她從來沒給人這種氣息,我想這絕非是因為,在遇見她時,她的創作生涯已開始走下坡。
還有,雖然風格不同,我發現彼此有種說不出來的默契,因此我只要提一點,她就能懂,反之亦然。

接下來我又陸續挑出幾個感覺突兀之處,然後終於七點半,該回房去換衣服了。

「為什麼到了現在,還是把稿子拿給我看,如果是影梧先生的話,一定很樂意的吧!」
「嗯,但他是我的書迷,太不客觀了!」
「你這樣說,影梧先生聽見一定會很傷心的。」我調侃著藍米莎小姐,自己卻不怎麼笑得出來,「而且,我也是你的書迷喔!」
「被自己的偶像說這種話太不真實了!」藍米莎小姐微笑著,「萊耳先生。」

什麼嘛!人家可是很認真的耶!

「能不能問你個問題?」收拾稿子時,藍米莎小姐問道。
「嗯?」
「你第一次創作,遇到的瓶頸是什麼?」

「......好像是,」我搔了搔頭,雖然知道這種回答有些欠揍,卻又無法不對藍米莎小姐誠實,「寫不出讓自己滿意的作品吧!」
「這一般都不是第一次創作的問題吧!」藍米莎小姐無奈的看著我,不過卻笑了,「不過,果然是東尼你才會回答的話呢!」

瑪斯迪恩說的真的很對,假如我可以多喜歡自己的作品一點就好了。
假如,可以不要把寫作當成發洩情緒的工具的話,但我懷疑,真能有這麼一天嗎?
to be contin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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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 1樓

    1樓搶頭香

    怎樣怎樣,有人猜出來嗎?
    其實不難嘛!人家提示這麼明顯,好啦,我覺得很明顯啦!
    對了,瑪斯迪恩叫東尼給他看的稿子是<旅行>,大家應該沒忘吧!
    忘了去前面複習吧,我也只能這麼說(逃)

    還有,其實東尼不是裝可愛啊話說,他是有點白痴,白痴的很可愛XD(→夠了喔!)
    不過,要講的話,裡面三個作家我最喜歡的還是雅黎拉小姐,雖然說她的小說我一直
    卡住啦!但比起東尼,不對,是瑞德‧萊耳那個不知所云(→喂!)好寫多了!
    而且現在我連瑞德‧萊耳的都卡住了orz|||

    最後那段討論大家應該看得出來我是用混過去的|||
    沒辦法,我實在無法進入天才作家的思考裡面(汗)
    不過我寫的爛文是在詆毀(?)瑞德‧萊耳先生就是了(倒)
    然後沒錯,這兩個人暫時是朋友關係。
    至於有沒有曖昧,這個電波先生還不肯講清楚,我也很想知道啊!(爆)

    喔,然後回去<紅色安眠>,這篇的架構是在上班完成的,之後帶回家猛修,前後修了
    幾次我就不說了,可是真的很慘。
    而且到最後還是沒辦法寫出我想要的感覺orz
    但是算了啦!該講的有講到就好了!

  • asase at November 27, 2006 01:00 A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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