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2, 2006

旅行

很湊巧的,像是命運安排好的,男孩和女孩,不約而同的都十四歲,不大不小的年紀。
不過,這些資料,對於他們接下來的旅行,一點也不重要。
彷彿約定好的,路上他們胡亂的聊天,卻絕口不提關於名字、生日、父母是誰這類私密的事,卻分享著彼此的生活經驗。

<旅行>

有這麼一天,男孩遇上了女孩。
基本上,除了對方的性別與自己不同外,彼此間並無更深入的認識。

「一起去旅行,好嗎?」可是,女孩還是這麼問了。
「好啊!」而男孩竟然也沒有太訝異,爽快的回答。
反正,這個下午沒什麼特別的事。

男孩在家裡,是個大少爺,不管要去哪都有人載,因此他很少試著徒步旅行。
而且,他也不是非常在乎窗外的風景,就算真有心要留意,雙目所及,也絕對是隔著質料高檔的蕾絲簾子,所經歷的景緻。
一切都被蒙上了層霧,既縹緲,又不真實。
所以有這麼一天,只是一時興起就跑出了家門,然後遇上了女孩。

女孩在家裡,也是個大小姐,而且家境遠比男孩富有。
不過他的父親不喜歡她被慣壞了,所以總是要她試著自己走路。
她也偏巧很愛,而且喜歡穿著拖鞋,啪咑啪咑,離地面很近似的聲音。
風吹的感覺非常舒服,不管是溫暖的還是炎熱的陽光也是,她討厭那種不知道是為了美觀還是為了展示自己的財富所設計的麻煩蕾絲傘,真要的話,倒不如拿把真的有效果的大黑傘,傾盆時,還能防止被淋成落湯雞。
所以這一天,只是想走得遠一點,就這麼遇上了男孩。

很湊巧的,像是命運安排好的,男孩和女孩,不約而同的都十四歲,不大不小的年紀。
不過,這些資料,對於他們接下來的旅行,一點也不重要。
彷彿約定好的,路上他們胡亂的聊天,卻絕口不提關於名字、生日、父母是誰這類私密的事,卻分享著彼此的生活經驗。

「我有個很好的朋友,」經過一顆尚未結實的柳丁樹,女孩爬了上去然後對著底下的男孩道,「以前我們最喜歡一起爬柳丁樹,摘柳丁來吃。」
「這是柳丁樹?」男孩有些訝異,他想不到這綠綠的一切,跟那黃橙橙的顏色有何關係?
「唉唷!你很土耶!」女孩笑著,然後爬了下來。

她沒說下去,因為那個女孩死了。
和爬柳丁樹無關,她是那種人稱受虐兒童的可憐孩子。
所以,就在國小六年級那年,她被自己的母親打死。
世界上,殘忍的事情果然很多呢,那時候,她這麼想著,並且暗自慶幸自己的母親很早就死了。

「我也有一個很好的朋友,總是會拿水給我喝。」經過一條小溪時,男孩這麼說著。
「這水不能喝啦!都髒掉了!」女孩苦笑著,對於男孩竟然無視於溪中漂浮著的瓶罐詫異不已。
「咦,真的嗎?」
「你真笨!」女孩大笑,看起來很開心的樣子。

男孩也沒再說下去,因為實際上他也知道,那個人不是自己的朋友。
他只是父親花錢買來的男僕,雖然自己可以任性的叫他「哥哥」,但對方之所以拿水給自己,並不是因為想表達對於自己的關心。
他關心的,與其說是自己,倒不如說是父親能夠給他的錢,如果讓自己快樂,那麼父親就會給他更多錢。
雖然不知道他是否喜歡自己,但是男孩好喜歡他,所以總是假裝很快樂,看見他拿到錢的開心表情,男孩也開心起來,雖然還是有些寂寞。
這是男孩第一次發現,原來錢沒辦法買到所有的東西,就算有錢還是會寂寞,父親的那套理論,根本完全錯了。

中間他們在一片望不見邊際的草地上休息,女孩隨性的躺下,男孩猶豫了片刻,也決定不管會弄髒白襯衫,躺在女孩的旁邊。
天上的雲朵慢慢飄過,看起來非常自在,天很藍,顏色調得很可愛,如同加了牛奶。
只是,藍色的牛奶好像沒什麼人敢喝,也許會很噁心。

「小鳥能飛真好呢!」莫名其妙的,男孩冒出這句話。
「才不好呢,如果有隻鳥有懼高症,那一定會很想哭。」
「天空這麼可怕嗎?」男孩訝異的轉頭看女孩。
「天空的風很狂,可以讓鳥振翅高飛,也可以任意讓小鳥失速墜落。」女孩沒有轉頭,只是繼續盯視著天空。

真的嗎?天空有這麼跋扈?
男孩轉回頭,試著想參透,卻發現自己一點辦法也沒有。
好難啊!天空果然很偉大呢!

休息一段時間,他們繼續往前走。
可是男孩還是覺得腳好痠,雖然可以有這種難得的體驗讓他很開心。

走著走著,不知為何路就這麼斷絕在懸崖邊,差點停不住腳的男孩,險些大叫。
他那個驚慌的模樣,卻又惹得女孩大笑。

「我們往回走吧!」考慮了一陣子,女孩這麼說道。
「但是......。」
「我不想」,男孩想這麼說,卻怎樣也說不出口。
他果然是很不習慣與女孩打交道呢,因為母親在他六歲那年消失了。

他不知道母親是怎麼消失的,可是有那麼一天早上,他看見母親行李箱的背影隱沒在大門口,然後他瘋狂的四處找尋,連母親的影子都沒瞧見。
至於消失,則是父親還有貼身男僕告訴自己的。
他喜歡父親也喜歡男僕,所以他們說的話應該是真的。

然後,接下來的路上兩個人都沉默不語。
天空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變得陰沉。

還真是陰晴不定呢!
最任性的,難道是天空嗎?
不過,可能人類也是受天空操縱或根本就是天空的孩子,所以更任性也不一定。
男孩不知道,他覺得世界上很難找到一個壞人。

女孩扭頭,看見男孩不時瞄著天空,默默的笑了。
而她不知道,男孩看天空之餘,其實也偷偷的扭頭注視,她那個帶著神秘笑容的側臉。
上一秒還在大笑,下一秒卻又一本正經,男孩發覺女孩好難懂。

然後,該來的還是會來。
不知不覺,已經回到原點,而且天空真的整片都暗下來了。

「Bye!」很不在乎似的,女孩舉起右手輕揮。
「等一下!」他叫出來,以自己都嚇著的音量。
「怎麼了?」女孩轉身看他,笑著。
「......。」說不出口。

好像也沒什麼意義,彼此其實是素不相識的。
今天意外的「旅行」,究竟又認識對方什麼?

「下次再一起去。」就在他猶豫的時候,女孩隨口說道,然後就轉身走開了。
然後,本該是高興的,男孩卻像是被什麼刺激了,跪在地上,嚎啕大哭起來。


沒有很久,當陽光從窗戶射進房中,男孩和女孩,都帶著眼淚一同清醒。
然後,房門開啟,隨著僕人進門,他們也走進,屬於自己的,不同的兩段故事。
<完>

第十二章    作家

一直到閱讀完第三遍,我才勉強把視線從手上的刊物移開。
距離昏倒的那天,已過了一個星期又一天,今天依然是酒吧內忙碌的週六。
身體已經恢復正常,也許是因為老師沒有再出現的原因──但如此似乎說反了。

「要點餐了嗎?」亨利先生幾乎在我頭抬起來的時候,就開口問我。
「嗯,青醬雞肉焗麵,還有一杯冰紅茶。」原本就該先點的,但因為太吸引人,讓我讀到忘了。
「你今天總算有食慾了,讓我放心不少。」這句話是不知道什麼時候在我旁邊坐下的當喀爾先生說的,把我嚇了一跳。

那天之後,當喀爾先生的身分曝了光,所以他也不必再辛苦的偽裝。
後來當雅黎拉小姐告訴我亨利先生是他師父時,我還真的有些吃驚。不只這樣,原來亨利先生就是相當有名,有「旅行偵探」之稱的「齊斯‧紐亞克」,並且就是瑪斯迪恩的父親,這也讓我驚訝不已。
果然,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秘密呢,只是,這些秘密都不會妨礙人。
而瑪斯迪恩根本沒什麼過去,只是為了想在父親的店裡工作,才努力考到調酒師執照罷了!
把自己情緒套用在別人身上的我,果然相當差勁。

「你在看什麼,很專注的樣子?」亨利先生進去準備之後,當喀爾先生問我。
「一個我很欣賞的作家的作品。」我把月刊遞給他,指著上面的<旅行>。
「瑞德‧萊耳?」當喀爾先生唸著那個名字,像在搜索記憶似的,「我還以為你的偶像是多明溫森小姐。」
「嗯,偶像對我來講很難排名的。而且他與雅黎拉小姐類型不同,雅黎拉小姐的作品比較單一風格,瑞德‧萊耳先生的作品卻很多元化,喜愛做多方面的挑戰,而且他幾乎都只寫短篇小說,每次題材都不太一樣,但絕對都很精采。」
可能是我聲音大了點,因為等我說完,赫然發現瑪斯迪恩跟東尼兩個都在注意我們這邊。

「別打混了!」只見亨利先生敲了東尼一下。
「為什麼只打我啦!叔叔你最偏心了!」
「因為瑪斯迪恩是好孩子。」說著不像理由的理由,可是我跟當喀爾先生都笑了。

「下午有什麼計畫嗎?」
「去書店。」
「咦,這不是你昨天去書店買的嗎?」
「不,這是我訂的月刊,瑞德‧萊耳先生的作品只在這本月刊上面連載,他不是個多產作家,因此不是每個月都這麼好運。」
「這是為什麼,這位作家的作品很冷門嗎?」
「才不是,大家都很喜歡他的作品,每次集結成書,都是一瞬間就躍居排行榜首喔!」雅黎拉小姐正好要續杯,所以搶在我前面答道。
而且已經出道十一年,不但沒有衰退跡象,讀者竟然越來越多,並且還譯成數十種語言,銷售全球。
也拜他所賜,這家毫無節操的出版社,才得以還清龐大債務,並且擴大營運。

「黑咖啡嗎?」瑪斯迪恩問道,然後雅黎拉小姐點了點頭。
「那為什麼......?」
「瑞德‧萊耳很注重隱私,這本月刊是少數投稿不必附上真實姓名以及相關資料的,似乎連交稿都是用e-mail,這就是他選擇這本月刊的原因。」雅黎拉小姐回答道。
也正因為這樣,所有書迷對於瑞德‧萊耳先生的認知,僅存在於知道他性別的階段,而且還只是「推敲」。
畢竟他的作品中,偶爾也感受得到女性的柔情,簡直是天才。

「我倒覺得那個瑞德‧萊耳聽起來像個罪犯。」東尼遞給我紅茶然後插嘴道,結果又被亨利先生搥了一下。
「有時間胡扯還不如去倉庫搬面紙進來。」亨利先生瞪著他,然後只見他一臉無辜的跑進倉庫了。

因為東尼看起來真的太無奈,讓我跟雅黎拉小姐連反駁的想法都沒了。

「那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嗎?」雅黎拉小姐低頭看我道。
「抱歉,可是我想自己一個人去。」

儘管明白雅黎拉小姐是擔心我,但有些思緒假如不自己一個人釐清,恐怕也只能一直苦惱而已。
這樣講也許聽來很自不量力,但「有自知之明」一直是我的優點,也是在幻覺及精神異常狀態下,仍能弄清楚現實與妄想的原因。
也可能是因為,我比較冷血吧!

東尼終於拿著一大袋面紙回來了,開始一桌一桌的放,然後又回到吧台裡。
「東尼你很討厭看書嗎,好像很喜歡找作家的碴。」不知為何,雅黎拉小姐近乎惡意的調侃著他。
這時瑪斯迪恩已經把咖啡遞給她,而她就這麼在我左手邊坐下。
「我哪有啊!又不是畢卡斯小姐。」他好像也覺得自己說錯了話,帶著些歉意,「對不起啦,我不是故意的,你們別一起圍剿我喔!」
那個無奈的樣子,又讓我和雅黎拉小姐笑了起來。
只是,雅黎拉小姐的笑容中好像有些什麼,是針對著東尼的。
可能,僅是我的錯覺吧!


下午,當我從書店帶著瑞德‧萊耳的新書回到酒吧時,瑪斯迪恩正坐在櫃檯上看著那本月刊,看來是雅黎拉小姐借他的,因為午餐上樓前聽見他在借。
「別看了,三桌的客人要一個焦糖奶酪。」東尼走近吧台,對著瑪斯迪恩這麼說著。
「就快看完了。」瑪斯迪恩抬起頭,一手從底下冰櫃中拿出一個奶酪,一手還拿著月刊。
看起來,瑪斯迪恩似乎也很喜歡。

不過,說不上為什麼,雖然這次的<旅行>給人一種溫暖的感覺,卻反倒比過去那些充滿殺戮以及血腥氛圍的作品叫我感到不舒服。
到底是什為什麼呢?
假如能見到這位作家一面,我還真想問他(或是她?)。

瑞德‧萊耳,正如同先前說的,不僅僅是從不透露真實姓名以及年齡,也不辦簽書會,而且從來不在自己作品中寫序、後記一類能夠提供讀者分析他寫作心路歷程的線索,實在叫人要不好奇都難。
雖然,我反倒覺得,最近自己窺探他人隱私的慾望,有莫名上升的趨勢。

「然後最後他們在自己的房間醒來,發現根本就是夢境,完畢。」東尼蓋上月刊,看著瑪斯迪恩。
「東尼!」瑪斯迪恩瞪著他,看起來非常生氣。
「有時間對知道這種垃圾的結局生氣,倒不如先弄奶酪,我要去廁所啦!」東尼抱怨著。

瑪斯迪恩看來雖然無奈,但還是只能照作,因為結局都知道了,也許再看下去也索然無味吧!就算是我,也是先感受過整篇一遍,才有辦法看接下來的幾遍的。
真倒楣,要是我一定當場發飆。
還有,東尼的那句話也讓我相當不悅。
我還納悶著一件事,這本月刊出刊日是今天,而東尼明明就沒看過,是怎麼知道結局的呢?

不過這一點也不重要,現在我迫切想做的,就是把手上的書,帶回房裡好好看一遍。
於是我佯裝沒聽見他們的對話,上樓。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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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麻煩被騙的人舉個手讓我高興一下(被踹),但我想應該是沒有吧!

    沒錯,傳說中的第三部小說,就是短篇集(雖然是選自很多本的XD),瑞德‧萊耳先生
    的。
    這些短篇小說(或者該說是隨筆比較不會自我膨脹XD),除了與劇情相關的脈絡之外,
    都是我曾經想玩卻找不到地方塞的亂七八糟東西,雖然荼毒大家也讓自己寫的很想打
    滾,但又因為能寫出自己一直想玩的東西,而非常開心。
    也許,作家都是矛盾的吧!尤其是我這種很自不量力的彆腳網路創作者,最愛做的事
    情就是虐待讀者以及自虐。
    但是,我想現在大家也可以同意我先前說的,起碼不會造成大家太多的困擾,對吧?
    XD

    至於影梧日記的部分,對不起我故意跳過卻先在講瑞德‧萊耳先生的事。
    而且這集的影梧有東尼化的趨勢(汗),這就是上次被我唸個半死的部分。
    說是這樣說啦!我反而覺得這也許才是真的影梧也不一定。
    尤其是每次被雅黎拉小姐調侃,以及之後找到瑞德‧萊耳先生的時候,真的突然覺得
    他還蠻可愛的。

    還有,濂夏老師還會出現的話說。
    我怎麼可能這麼輕易放過影梧呢,別開玩笑了XD

  • asase at November 12, 2006 10:4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那差點被騙我舉半隻手友情贊助一下好了XD(爆)
    是說你真的怕被打吧?不然應該狠一點直接寫說更新隨筆<旅行>的,這樣上
    當的人一定會比較多,而且又換成了男孩和女孩,這樣當然會越看越可疑。
    還是說你一開始就沒有騙人的打算只是後來又忽然間想玩?XD

    不過,原來這就是傳說中的第三部,果然是好像很輕鬆。
    但你又說與劇情相關就讓人頭開始痛了orz

    因為有提到語言,也讓我想到,在Orange Park裡面的人,都是同一個國家
    的人嗎?
    (其實在《沉醉亞瑟蘭斯之森》那邊我也很想問)

    影梧東尼化這無所謂,我比較在意的是雅黎拉小姐跟東尼是怎樣。
    (但我並沒有影梧東尼化的感覺耶!雖然他說話比較不那麼做作了,但某些時
    候仍然很刻薄|||)
    別告訴我說......算了!我還是別問好了!(汗汗)
    還有期待被嚇到的影梧XD

  • 略兒 at November 13, 2006 03:50 PM comment
  • 呃......那我是應該要感激你的友情贊助嗎?囧
    沒錯,我一開始是沒打算玩,擺前面只是為了方便說明,硬要跨章又會卡到一個《沉醉亞瑟蘭斯之森》,只是寫著寫著惡魔尾巴就伸出來了XD

    劇情相關其實也沒這麼痛,象徵的東西不多(也不難)其實。
    而且接下來影梧或者東尼的日記都會有人提到,所以還好。

    語言的問題其實我一開始想超久XD
    但後來想想,既然號稱文學之都(糟糕,我想起你們的某位大小姐了XD)的亞特斯,基本上一定有一種強勢的通用語在裡面流通,所以還算ok啦!
    而且影梧的語文能力不錯嘛!
    (說的好像當作家都要有點語言天份的感覺XD)

    至於《沉醉亞瑟蘭斯之森》,這個我還沒決定。
    但其實也不重要吧!(毆)

    東尼跟雅黎拉小姐,其實兩個人不能算是怎樣(汗)
    接下來你就會知道那是怎樣了!XD
    還有,所以你看懂了是吧?XDDDD
    不過,其實影梧被嚇到那裡我寫的很酸|||
    但是影梧的錯愕還是讓我差點就要爆笑了,沒辦法,誰叫他最看不起的人就是自己的偶像呢,接受懲罰吧XDDDD
    哎呀!我好像捏光了呢話說(逃)

  • Blog Owner at April 14, 2008 02:06 AM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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