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傳愛_發起人暨第1次籌備會議紀錄
花蓮縣傳愛關懷協會發起人暨第1次籌備會議紀錄
一、日期:98年4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
二、地點:花蓮市民族路52號1樓會議室
三、主席:唐有毅 記錄:羅嘉芸
四、出席:出席人數20人(如簽到冊)。
請假:14人
五、報告出席人數:發起人34人,親自出席20人,超過半數,宣佈開會。
六、推舉發起人會議主席:公推唐有毅擔任主席。
七、主席致詞:感謝大家百忙之收抽空前來,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感謝大家成為發起人,本會將以透過愛豐富弱勢和貧困學子的世界,影響、激勵更多有能力的人及團體成為傳愛的平台、讓愛點亮各個需要的角落為本會宗旨。感謝大家的參與(略)
八、報告事項:報告籌備進度及預定工作期程,報告人唐有毅。
九、發起人會議討論提案:
案由1 :推選籌備委員,組織籌備會案。
說明:由發起人互推選籌備委員7人以上,負責辦理籌備事宜。
決議:經推舉由唐有毅、藍月珠、李麗娟、許丕哲、洪偉誠、林佳儀、翁曉柔,共計7位擔任籌備委員,負責籌備事宜。
案由2 :推選籌備會主任委員案。
說明:由籌備委員互推1人為主任委員,負責召集會議,對外行文等事項。
決議:推舉唐有毅 擔任主任委員,統籌籌備事宜。
十、第1次籌備會議討論提案(由唐主任委員主持,發起人屬列席性質)
案由1 :審查章程草案。
說明:章程草案須由籌備會議審查後提大會通過。
決議:修正通過草案如下:
第五條 第六項加入招募、培訓志工,參與社會服務之工作;推動關懷兩岸學子之交流,增進其視野和胸襟;提供兒童、青少年和其家庭諮詢服務及心理、生涯輔導之工作;在原章程之前
第七條 藉由生命教育和品格教育改為藉由生命教育、品格教育和藝術人文。
第二十二條 其他工作人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任之改為其他會務人員若干人,皆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通過聘任之。
第三十條 第四項由會員捐款改為捐款。
並提會員大會審議。
案由2 : 決定籌備期間內聯絡地址及工作人員案。
說明:籌備期間內擬擇定適當處所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並聘請專任或義務工作人員,處理日常事務。
決議:籌備期間聯絡地址為花蓮縣吉安鄉自強路533號作為辦公及通訊聯絡使用,義務工作人員如下:
出納:羅嘉芸、會計:藍月珠、文書:馮紹瑜。
案由3 :決定會員入會申請手續、申請書格式,公開徵求會員。
說明:
1. 確認會員申請入會用表格。
2. 確認會員入會公告內容
決議:照案通過,且截止日為98年4月23日。
案由4 :籌備期間經費之收繳及籌墊案。
說明:籌備期間所需經費項目主要有印刷費、郵電費、會議費、成立大會會場佈置費、文具費、兼職人員車馬費等。附籌備期間經費收支預算表。
決議:由籌備會主任委員先行墊付執行,爾後由會費歸還。籌備期間經費收支預算表,如附件一。
案由5 :決定第2次籌備會議之時間、地點案。
說明:第二次籌備會議時間應在籌備公開徵求會員截止日之後加開。
決議:第二次籌備會議於98年4月25日晚上8點於花蓮市民族路52號1樓會議室召開。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散會
Previous in This Category: 花蓮傳愛_章程草案 Next in This Category: 花蓮傳愛_第2次籌備會議開會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