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3, 2006

9/13

9/13

人生只有一次的倒扁行動,我希望能夠到現場去體驗那個氣氛,但不要去那邊靜坐,畢竟這是不好的事情。

而且親眼看到那壯觀的場面,或許會有很多的感觸有感而發。

一個創意、念頭真的是稍縱即逝的。有很多東西之後再去回想它,會發現那不如原本那樣有感覺跟清晰,感觸就會沒那麼強烈。

如果不常常用筆記把念頭寫下來的話,根本就無法累積感觸,這樣一點用都沒有。

妍妍就很厲害,她幾乎每天都會去打網誌,並且會把印像深刻的東西給紀錄下來,像我以前都覺得今天過得很無趣、或是一點感覺都沒有,那根本就是我自己不夠努力體驗人生。

發現還是要常常看小本子,因為很多東西都沒有記清楚,這樣東西就會交代不清,做事情光靠一副熱忱是沒有用的。

發現我自己也很沒品,只會在那邊動嘴不動手,我總覺得這樣是我被他們討厭的原因。

只因為我很喜歡計較,計較說為什麼我做的比較多之類的,難道我就不能開開心心的過生活嗎?一打就是這樣的人,這樣的人不可以用呆來形容,是因為她已經超脫,所以不會去計較這一切。

果然,用手寫的東西比較能夠切確的表達我自己想陳述的東西,打上網誌一方面是為了整理、另一方面是美化。

不過我真的有辦法對寫感觸這件事情熱忱嗎?我沒辦法常常專注在一向東西上,因為我很浮躁,總不能定下心來做事情,這樣就會跟別人差很多?

我真的有辦法保持這項熱忱嗎? 網誌不是打給別人看的,是自己整理心情的好東西。 我為什麼要那麼在意別人呢?真受不了自己。要讓別人不那麼在意別人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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