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8, 2007

交往太久,真的會沒感覺嗎?

Q:
我今年三十歲,有一個交往了九年的女朋友。

老實說,我對她已經沒有什麼感覺了,想跟她分手,

但又覺得跟她在一起這麼久了,好像有義務要照顧她一生,(P.S.我是她第一個男朋友。)

但是想到要一直跟她在一起,沒有機會再和別的女生談戀愛,我又會覺得不甘心,

想請教一下你的看法,你認為我應該和她分手嗎?



A:
你和你的女朋友交往最終只會有兩種結局:不是結婚,就是分手。

要你和她結婚,你一定不會甘心。你一輩子都會覺得自己還沒有玩夠,婚姻對你來說是「負責」多過於「選擇」。

要你和她分手,你一定會後悔。一個女人可以跟一個男人在一起九年,不容易。


你說你對女朋友沒有感覺,是因為她已經跟不上你的品味,還是因為你自己的味覺麻木呢?


有時候,我們把問題看得很輕鬆、想得很瀟灑,是因為決定權在我們手上,想好了以後,做不做可以由我們自己來決定。

但是,當我們處在被動的位置,由人家來做主時,問題又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與其問「我應不應該和她分手」,不如問問你自己,如果她要和你分手,你OK嗎?

如果你不願意放她走,那表示她在你心目中的地位比你以為的還要重要得多。

如果她走了你也無所謂,那麼我勸你立刻跟她分手,能有多快就多快!

你不珍惜她,又要耽誤她,你想要對她負責,卻又想讓自己盡興,到頭來你沒有一件事情能夠做得好。

乾脆讓她走吧!你不能給她幸福,還有別人可以。

你不甘心被她綁住,難道跟她分手,你就甘心了嗎?







本文摘錄自黎詩彥最新力作『愛不到你,也要助你幸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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