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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2, 2006

[分享] 自用住宅申請期限 每年9/22

今天是 9/22。有什麼重要呢?嗯嗯,這是「申請自用住宅」每年的最後期限。

自己或者配偶沒有房子的,可以自動忽略這一篇文章。如果即將買房子或者已經有自己的房子的朋友,就一定要注意這個消息。其實去年我就想要寫這篇文章了,不過去年的這個時候剛好是我出發去曙光號的日子,趕得要命,所以沒有把這個重要消息發佈出來。

簡單說,這就是「地價稅優惠」的申請。

一般住宅的房屋稅率是地價稅率10/1000 (千分之十),如果符合自用住宅的標準,則稅金立刻打兩折變成 2/1000(千分之二)。五倍的價差,不想省的人肯定是大富翁。

申請非常簡單,只要帶著

  1.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全戶就是本人、配偶、小孩一整家人若在不同戶籍就要全都有戶口名簿影本)。
  2. 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3. 自用住宅申請書(在稅捐處可以領取)。

填好之後送件就完成申請。

但是要注意的是:配偶雙方申請自用住宅只能以「一處」為限。也就是假設今天我和TSUBASA各有一間房子的話,就只有一個地方可以申請自用住宅,聰明的一定知道申請房價高的就對了。但是也有其他辦法可以讓夫妻雙方的房子都申請自用住宅,那就是只要夫妻雙方有父母設籍在房屋所在地就可以兩處都申請。

有房子的你、你、你,還有你,應該都申請好了吧?今天是最後一天喔!如果今天之前沒有辦好,你又要被多收五倍的房屋稅喔!快點去申請吧。

 

寫這篇文章讓我想到「看得懂英文免費,看不懂五十。」的故事。那就是說,如果你的消息靈通一點,省錢都是應該的,如果你不注意這些消息,冤大頭花錢花得多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政府實在應該在這種期限到之前請鄰長或者里長廣播或發傳單,不然一堆人冤枉繳了一堆稅金都不自知哩!

喔,對了,我去申請的時候,遇到一位醫師友人,他的房子 85 年就買了,被多抽了十年 10/1000 的稅率,後來才去申請,他說:「我以為只要是自己住的,就是自用住宅了,沒想到還要申請!?」所以,大家一定要記得去申請喔。

 

(對不起大家,我應該昨天就先寫這篇文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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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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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我....完全不知道這種事也@@
    趕緊來了解一下,謝謝!!

  • amyle at September 22, 2006 03:2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樓

    2樓頸推

    這資訊很實用耶^^
    不過我得確定一下我申請了沒~
    唉...省錢可真不容易,要隨時注意大小資訊呢~
    謝謝艾瑪分享^^

  • ricesu at September 22, 2006 03:29 PM comment | Homepage
  • 3樓

    3樓坐沙發

    提醒一下,自用住宅不是「自己住的就算是自用住宅喔」!
    要申請才算喔!

    這也是我這篇文章的目的所在啦 ...

  • amarylliss at September 22, 2006 03:35 PM comment | prosecute
  • 4樓

    福樓

    謝謝艾瑪

    的確很多人不知道,
    這是很重要的訊息呢!

  • 盒子 at September 22, 2006 03:38 PM comment | Homepage
  • 5樓

    專業的5樓

    來不及了,嗚~~~

  • Theresa at September 22, 2006 03:50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6樓

    6樓

    每年都要申請嗎?
    哇勒..
    有像有點敢厚@#@$%

  • yangyaling at September 22, 2006 04:21 PM comment | Homepage | prosecute
  • 7樓

    7樓

    Dear 艾瑪;

    真是太好的資訊了..
    趕快回去問問看...
    能省下來的, 當然不浪費....

  • Cpwang at September 22, 2006 04:27 PM comment | Homepage | prosecute
  • 8樓

    8樓

    請問房子有人戶藉在此的話
    也要另外申請嗎?
    謝謝

  • 屎粒 at September 22, 2006 04:32 PM comment | Homepage
  • 9樓

    9樓

    屋....來不及了................................

  • drft at September 22, 2006 04:33 PM comment
  • 10樓

    10樓

    ★ Gina
    > 每年都要申請嗎?

    不用,只要申請過就可以了。

    ★ 屎粒
    我有點不太瞭解你的問題
    不過我又多加了兩個連結在文章中
    你可以問問看

    ★ To all
    今年來不及也沒關係
    一定要記得去申請
    因為申請過之後 明天會自動適用..

  • amarylliss at September 22, 2006 04:37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1樓

    11樓

    之前已申請核定,用途未變更者,可免再申請!
    可以參考http://www.nttb.gov.tw/pdfform/0401.pdf#search=%22%E8%8
    7%AA%E7%94%A8%E4%BD%8F%E5%AE%85%22

  • sherry at September 22, 2006 04:37 PM comment
  • 12樓

    12樓

    那我補充一下....
    何謂自用住宅勒...就是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用
    也就是除了可以用土地所有權人的名字去申請外...
    他的配偶跟直系親屬(包括父母與小孩)都可以申請喔..
    而辦竣戶籍登記就是你把你的戶籍遷入你要辦理的房屋裡喔
    當然最重要的是除了上面艾瑪說的要自己"主動"申請外
    還要你的房子沒有出租或是做店面使用
    當然現在的市政很方便了....再你填寫"地價稅"自用住宅申請書的同時
    你的"房屋稅"也會同時幫你變更喔...
    所以你家的一樓是當店面的而二樓以上是做住家的
    稅捐機關就會依營業或住家使用來分別計算你的房屋稅喔

  • naco at September 22, 2006 04:48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3樓

    13樓

    另外提醒大家喔...
    像有些人的住家是獨棟的...
    一樓做店面使用...而騎樓勒...
    停摩托車或是給行人走路使用吧...
    這個騎樓可是可以申請"免稅"喔.....
    是免稅喔...也就是不用繳錢....
    而且也是要"主動"申請的喔....

  • naco at September 22, 2006 04:52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4樓

    14樓

    啊~
    來不及了~

  • elaine0730 at September 22, 2006 04:56 PM comment | email
  • 15樓

    15樓

    這個資訊真是太好了!!

  • mini25 at September 22, 2006 05:26 PM comment
  • 16樓

    16樓

    厄~可惡
    看到你這一篇我才想起來
    我竟然沒有申請><
    吼 只好等明年了

  • pureps at September 22, 2006 05:39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7樓

    17樓

    我還是不太懂,如果繳費收據金融是住家 那就是算自用住宅了嗎?

  • mauchlive at September 22, 2006 07:32 PM comment | email
  • 18樓

    18樓

    不懂的話,可以打電話到稅捐處去問清楚喔。

  • amarylliss at September 22, 2006 07:5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9樓

    19樓

    這訊息真是太實用了!!
    現在雖然沒有自己的房子
    以後就會記得申請減稅囉!!

    感謝分享!!

    Miffy

  • yllpljw1 at September 22, 2006 07:53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20樓

    20樓

    這是地價稅,不是房屋稅哦

  • Zzz at September 22, 2006 09:05 PM comment | email
  • 21樓

    21樓

    現在看起來是一頭霧水
    但不久的將來 房子買了之後
    呵 不懂也得去弄懂啦
    艾瑪寫這篇 真有用哩~~
    至少 來不及的人 明年都來得及啦~

    emma

  • emma0417 at September 22, 2006 11:29 PM comment | Homepage | prosecute
  • 22樓

    22樓

    來不及了...來不及了...只能明年申請了...!

  • hys1106 at September 23, 2006 12:02 AM comment
  • 23樓

    23樓

    如果房子是透過仲介購買的話,
    辦過過戶時,好心的仲介代書就會提醒屋主去辦自用住宅,
    我們家的房屋稅就從六千多變成一千多,
    真的差很多!

  • chjang at September 23, 2006 12:03 A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24樓

    24樓

    大姊,聽艾瑪媽說妳在戶政事務所引起不小騷動,就因為妳那白皙到不行的皮膚!呵呵,
    那是我到中壢和gaga聽見的第一趣事!

  • hys1106 at September 23, 2006 12:04 AM comment
  • 25樓

    25樓

    哈哈哈! 沒想到我老媽那廣播站
    傳消息還傳得真快!
    不愧是作鄰長的啊 ... 哈哈哈~

  • amarylliss at September 23, 2006 12:18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6樓

    26樓

    唉, 我這個阿呆, 去年就被課一次昂貴的房屋稅了,
    一直想著要去申請為自用住宅,
    卻遲遲沒有行動, 今天看到艾瑪的分享,
    才知道又過期了 >"<

  • orangekuan at September 23, 2006 05:2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27樓

    27樓

    我跟樓上的一樣
    更慘的是連今年也算進去已是第三年了
    今年我有特別想起這件事
    但我一直以為是9月底....

  • bosha at September 25, 2006 09:01 AM comment | prosecute
  • 28樓

    28樓

    艾瑪,看到這篇又飲恨了啦!!

    Anne

  • anne1996 at September 26, 2006 05:56 PM comment | email Homepage | prosecute
  • 29樓

    29樓

    艾瑪,妳說的這個是地價稅,不是房屋稅哦!
    參考一下這個新竹稅捐稽徵處的網頁:
    http://www2.hcct.gov.tw/web66/_file/1966/cache/web/SELFPAGE/22730/
    null38211null_zh_TW.html

  • wendy at September 27, 2006 01:59 PM comment | email
  • 30樓

    30樓

    今天才熊熊看到這篇
    雖然已經來不及申請了
    感謝你提供的資訊唷!
    打包帶走囉~

  • csh615 at September 27, 2006 03:54 PM comment | prose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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