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
老實說~~
經過這次--人生第一份工作的離職
了解一些"機車的道理"~~呵呵
怎說呢...
要離開自己早就有感覺
必竟~~有時公司沒必要請太多人增加開銷
但是阿~~
第一~~不管怎樣..都別自己主動開口喔
(因為這樣才會有遣散費 呵呵)~~雖然很少..
就是自願與非自願的差別
第二~~老闆應在一個月前通知
這往後的一個月是給你有時間找新工作和適應
第三~~我想要是老闆沒做到上述兩點..
(最好的辦法就是告他.檢舉他之類的 ㄏ)
我想~~這樣對自己有點保障
所以~~為ㄌ自己的事..積極了解一點也不錯ㄋ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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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生活
Topic: feeling / occupation /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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