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7, 2009

米修米修





很想你這樣



如果只有想你
根本不夠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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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ALL♥ 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murm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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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

  • Sealed at December 7, 2009 08:14 P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7, 2009 08:26 PM Reply
  • 2樓

    2樓頸推

    那麼

    你還想要什麼?

  • lonely1029 at December 7, 2009 08:15 PM comment | prosecute
  • 我噢...
    想要...
    摁...
    )))笑的很靦腆這樣XDD
    就...
    那個齁~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7, 2009 08:27 PM Reply
  • 3樓

    3樓坐沙發

    哪個哪個...??

    我又跟國中一樣

    色起來了:DD

  • joker1001 at December 7, 2009 08:34 PM comment | prosecute
  • !!!?
    這個這個XDD
    色起來了...
    是什麼...)))笑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7, 2009 08:35 PM Reply
  • 4樓

    福樓

    Sealed

  • Sealed at December 7, 2009 08:44 P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7, 2009 09:22 PM Reply
  • 5樓

    專業的5樓

    色起來 = = ?

  • weimearn at December 7, 2009 08:51 PM comment | prosecute
  • 我也不知道=口=
    怎麼聽起來怪怪的XDD)))笑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7, 2009 09:23 PM Reply
  • 6樓

    6樓

    搶人別人喜歡的人

    你要不要臉阿 ? 還敢說想他

    靠 真是快嘔死我了

    你是哪根衝蔥阿

    需不需要我告訴大家你個濺貨的作為阿?

    還敢講你很傷心

    要不要我請你吃屎阿?

    不要臉也不要到這種程度 Ok?

    笑死人了

    有種就不要給我刪掉

    你知道我再講什麼芭?

    虧你跟別人是好朋友

    還真是會利用人 摁?

    說你兩情相悅 靠~ 我看是你跟別人一直諂媚

    還一直傳簡訊給別人聊天

    哇靠 你是怎樣 掉大魚喔

    飯濺也不是這樣的

    濺人都不夠資格給你做

    搶別人喜歡的人

    不要臉

  • afrit0298 at December 10, 2009 11:47 AM comment | prosecute
  • 我沒有搶。真的沒有。
    我想請問你 你真的明白事情的來龍去脈嗎!?
    還是 你只是單方面的聽說!?
    還有 你知道我打在網誌上面的人是誰嗎!?

    我不會刪掉 因為是你誤會
    而且 我並沒有搶
    我有說過我們在一起嗎!?
    我從來沒說過兩情相悅這種話。
    諂媚 這種字眼 真的很傷
    我也沒有一直傳簡訊給別人聊天

    我不知道你是聽到了哪些話
    我從來就不想失去這個朋友
    她 在我心裡的位子多重要
    我想請問你 你是否又知道?

    如果我說我委屈 那你一定會罵我不要臉吧

    請你讓我好好跟她聊聊
    我跟她 6年的感情
    我不想因為誤會 而瓦解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0, 2009 07:11 PM Reply
  • 7樓

    7樓

    Sealed

  • Sealed at December 10, 2009 06:45 P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0, 2009 07:13 PM Reply
  • 8樓

    8樓

    6樓那個是怎樣
    版主有跟你很熟麻?
    你也有跟版主熟麻?
    不懂就不要亂說話
    你才是哪根蔥勒

  • mas54309 at December 10, 2009 07:32 PM comment | prosecute
  • 9樓

    9樓

    六樓的,那你也可以試著說說看你是誰吧
    顧著罵著人不要臉,賤貨。
    其實用妳那跟核桃大小差不多的腦袋去想一想
    連小孩都知道 這件事跟你基本上沒有關係
    妳還沒搞清楚事情的過程就罵人。
    都不覺得自己太過衝動?
    罵人沒比較威阿 罵人也沒辦法讓人服信你的

    很會嗆 就這樣?
    要是嘴巴這麼有能力 就不要只會用嘴巴
    或者拳頭讓人成為你嘴巴下的不要臉。

    有膽就用你真正的能力搞清楚事情再來插手
    別人說什麼你就相信什麼噢
    不顯得太缺乏客觀性。
    小家子氣一個。
    連弄清楚來龍去脈的判斷能力都沒有
    難怪只會用不要臉之類的字眼講別人
    要就把證據拿出來,講這些有什麼用?
    去想清楚再來說吧,別讓我們在電腦前
    看你的回應 笑到肚子痛。

  • ff121063 at December 10, 2009 07:52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0樓

    10樓

    凱凱
    我們都知道你不是這樣的人
    所以不要難過囉~

    至於6樓的
    你是高中吧?
    我怎麼好像看到國中氣息的文章勒?
    實在有點不成熟啊!
    請問你得到的資訊完全正確?
    難道再跟妳抱怨這件事情的那個人都沒帶有任何
    一絲私人感情去闡述事情嗎?
    請不要毫無查證的就胡口亂言
    這樣不僅傷害到當事人
    也讓別人覺得你就是一個如此的人
    此刻
    我也不想再說什麼
    只想看到你的道歉
    不然
    你已經觸犯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只要看到你這篇回覆的都可以去向網路警察檢舉
    這是犯罪行為
    所以不需被害人提告
    檢察官就會發動刑事訴訟程序
    另外
    也可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
    損害賠償。

    我們都是讀書人
    相信都是很明理的人
    請不要信口開河.胡言亂語

    你可以選擇不回應
    我們會當作你已經承認你說錯話了
    就是如此

  • lonely1029 at December 10, 2009 10:13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1樓

    11樓

    樓上的說的好=)
    真有心去查欸xDDD
    妳以後想當律師噢
    順便講一句 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只要當事人堅持六樓的回應 已經對他造成
    心理傷害。
    都可以加以多判一條精神損害
    除了公然侮辱 經查證不屬實 也可構成毀謗
    如果六樓的你看到了 還有點良心就到個歉吧
    不要以為人都是好欺負的。
    順便補充一句別以為拿專門辦來罵人的無名
    我們就查不到人 我照樣可以透過查IP的方式
    跟你追究到底。
    別以為我們被欺負都不會想砸錢告人。
    妳可以在多試幾次沒關係,就算妳在網咖留
    照樣可以查。
    請別再用那幼稚的舉動來侮辱我朋友。

  • ff121063 at December 10, 2009 11:14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2樓

    12樓



    可笑

    都是群 0 3 0

  • Sakura at December 11, 2009 12:55 PM comment
  • 13樓

    13樓

    好熱鬧


    何必特地辦一個帳號去嗆人呢

    這招過時了

    再者,有比較厲害嗎?

    哈哈

  • Jack at December 11, 2009 06:51 PM comment
  • 14樓

    14樓

    6樓的.


    我認識莊凱雯的時間一定比你久

    我對她的認識也一定比你深.


    她怎麼樣.

    我比你知道.

    犯賤?


    好笑了說誰呢用你的腦想想吧.

    雖然可能不怎麼管用啊.

    哈哈哈-




    反身代名詞yourself借你用.



    要不要留個資料我們參考一下啊.


    不要這樣嘛都不給機會認識一下.



    唉唷.

    害羞什麼.




    -





    凱凱.




    有我在-


    就算不能保護你不受到一點傷害但我還是會盡
    全力.

  • abu89023 at December 11, 2009 09:39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5樓

    15樓

    Sealed

  • Sealed at December 13, 2009 12:15 A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15, 2009 09:01 AM Reply
  • 16樓

    16樓

    6樓的 下次要誤會別人之前 先搞清楚
    不是隨便講講 敷衍了事就行了
    後續 有你忙的了
    連細胞都沒有 還講這麼大聲



    大凱凱 我們支持你! 無論如何 你還有我們

  • weimearn at December 13, 2009 09:26 PM comment | prosecute
  • 17樓

    17樓

    Sealed

  • Sealed at December 19, 2009 11:21 PM comment
  • Sealed

  • Blog Owner at December 20, 2009 12:17 AM Reply
  • 18樓

    18樓

    其實阿六樓的

    凱凱不是給你醬子砲的

    當你認識凱凱越久

    你只會發現她心裡面就像藏了個小孩

    那麼純真無邪

    絕對不會是你說的那種人

    所以

    拜託

    別再傷害他了吧

  • kevin i'm s at December 20, 2009 07:02 PM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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