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故事的人02
王怡蓁
走步是什麼,打手是什麼,帶球上籃又是什麼?籃球真是複雜到一個極致的運動。
今天是我進系女籃練習的第一天,時間是……週五晚上,九點。老天,照這時間開始的話,難不成我們是要練到晚上十二點嗎?
雖然半夜是作家靈感泉源的噴發時間,但也是女人睡眠的重要時刻啊!
「反正一個禮拜只有一天嘛,妳們就忍耐一下。」我們的籃球隊長晨媞學姊以非常不負責任的口氣說道。
據其他學姊的小道消息指出,我們之所以只能在這個時間練習,是因為她手氣太背,跟其他系抽籤時抽到了這個下下籤。
下下籤,因為星期五許多大學生要返家的日子,而且偏偏又是這麼晚的時間,還真的是個超級下下籤。
練習的時間這麼尷尬,今年來球隊的新生自然也就少之又少。連我在內,一共只有三個人。
每個人都是寶吧,對她們來說。學姊們每個態度都超級親切的,為了不造成我們的壓力,讓我們覺得練籃球是件辛苦的事,第一天的練習只讓我們輪流打了場三對三的比賽。
雖然這麼做的用意是好的,畢竟玩樂的遊戲總比沉悶的練習要好玩多,但對我來說還真的是件超級困擾的事。
「呃,怡蓁,妳走步了。」
「咦?」
過了沒多久,當球又回到我手上。
「那個啊……怡蓁是嗎?妳又走步了。」還是同一個學姊,她有點小傻眼的對我說。
「喔,喔……那個,」我支支吾吾地問道:「什麼是走步啊?」
然後所有學姊,還有另外兩個同屆的同學就全愣住了,接著全開始很沒禮貌地大笑。
最後是一個很好心的學姊來替我解圍,把我拉到一旁開始替我講解一些籃球的基本規則。話說她長得很可愛,她叫阿潔,她成了我第一個在球隊裡記住名字的人,早在記住另外兩個同學名字之前。
走步,就是拿著球踩超過兩步。打手,顧名思義就是以手直擊對方的手背,一般多會發生在想搶敵方球時混亂的狀況。
(話又說回來,打球時什麼時候不混亂呢?這麼小的場地,六個人搶一顆球,據說正式比賽還是十個人搶一顆球,有沒有這麼混亂的遊戲啊?)
至於帶球上籃,雖然看了阿潔帥氣的示範,但我想那種高階的動作我還是晚點再看看要不要學好了。
「妳是櫻木花道啊?」
從場上退下來,用毛巾擦著汗的隊長似笑非笑的對我說,但我沒有回應她,因為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回應。我總不能回答說:「櫻木花道是誰吧?」我不想再問個問題來讓自己顯得更蠢了。
我不會打籃球,老實講,完完全全不會。嗯,但如果知道把球投進籃框裡還算是懂一些的話,那我想我應該還算懂一些些吧。
不會打籃球,正因為如此,我要來體驗籃球,體驗不同的人生,找尋寫作的題材。上了大學,好不容易擁有比較自由的自主生活,就是要到處嘗試不同的新鮮事物。
所以其實說白了,我只是玩票性質的來這裡,我並不打算久待。
我不喜歡被綁住的生活,我嚮往自由自在,卻又同時渴望體驗百種人生,看過每一個不同的風景。美的或醜的,甜的或苦的,冷酷或是熱情。
(於是我活在正常的軌道之中,卻又渴望著意外發生,越軌,翻覆,一發不可收拾)
周晨媞
我好像老是在做一些越軌的事情。
不,也許更正確的來講,我根本是自願佇立在鐵軌上,白目地想要試看看究竟是火車的鐵甲硬,還是我身體裡某部分執迷不悟的殘念比較強韌。
沒有什麼特別強烈的訴求要說,脫離了那個長輩口中有人臥軌,有人全身裝滿炸彈,有人引火上身,只為了獲得一個能將自己的理念公諸世人,或是引發改革的動盪不安的年代,我心中其實並沒有那麼大的抱負。
我和這名為「世界」的火車衝撞,不知死活的衝撞,純粹只是因為……無奈啊。
我想過著悠哉的生活啊。
即使有人看不慣我這樣的散漫,但像跟世界對抗這種不是大英雄,就是自以為是大英雄的大笨蛋的人才會做的志業,我其實壓根不想沾上一點邊呢。
但在像「我的志願」這類的慘事不斷上演後,我越來越覺得,也許我骨子裡天生就存在著反世界的基因了。
(又或者,不是我白目地不停衝撞世界,而是這世界白爛的不斷試探我的底線?沒錯,一定是這樣的)
拿今天剛出爐的慘事來說。
我為了參加一場我認為很重要的簽書會,翹掉了上午一堂被全系公認超「雷」,卻又偏偏是必修三學分的課。之所以雷,除了功課多外,還有因為她每堂必點,且缺一堂課就要花很久的時間才能補得上進度。
但,我想這些系上就能得知的公開資訊都不是它之所以恐怖的「最」重點。
最恐怖的是,最雷的是,下午我回宿舍後檢查了一下信件,結果發現居然有老師來信──就是那堂我翹的課的教授,她約我晚上七點他辦公室喝咖啡聊天,還說如果我怕危險可以帶個同學一起來。
看也知道這是個假藉喝咖啡聊天之名,行圖謀不軌之實的邀約啊!雖然她是個女老師,但野獸也是有母的好嗎?
赴約是無所謂,被責備一下也是OK,但糟糕的是那個時間點真的有些不妙啊……晚上七點半,籃球隊跟歷史系有比賽。
我苦惱了莫約三分鐘,最後還是決定先去赴約。雖然這種強制性的,根本不顧學生意願的約會我心裡是很反抗的,但好歹人家上課也挺用心的,怪只怪課程本身無聊了點。
赴約是赴約了,勉強應該守住了三學分,但一見到老師劈頭便說「我七點半有比賽,可不可以早點放我回去……」這種不知死活的話,我想我往後的日子顯然好過不到哪去吧。
幸好後來比賽還是贏了,雖然我遲了一點到場,但趕到的時候第一局才剛結束。
我一直覺得,忠誠比承諾還重要。
我對球隊懷抱的是忠誠,所以即使沒有約定好說每場球賽都要到場,我還是會盡我全力的到。因為忠誠裡包含了更多未明講的承諾,甚至那些承諾根本不存在,根本沒人與你訂約做承諾,但就因著「忠誠」,我願意被拘束。
所以就算跟老師赴約很重要,我還是得明講,我的比賽也同樣的(甚至「更」)重要。
「筆筆,雖然妳這麼努力,但我還是要稍微給妳個忠告啊……」
比賽結束後,總是嘻皮笑臉的阿潔難得一臉正經地對我說。
順道一提,筆筆是我的小名,因為名字的「媞」字常常會被人用來戲謔似的用疊字喊著,久了大家口誤就變成「筆筆」了,至於之後會不會再變成「皮皮」啊「妮妮」啊之類的就不得而知了,只能暗自祈禱不會變成最糟的狀況:屁……。
「什麼?」我還一臉天真地回她。
「妳今天蹺掉的那堂課啊,我修了三年。」
「什麼?三年!為什麼?我以為妳只是……」我還以為今年大四的阿潔是因為之前搶不到課,才淪落到跟我們大二一起修的落魄局面。
但果然事實總是不如外表看起來那麼簡單。
「我前幾次都因為翹了幾堂課,所以就被當掉了。我考試分數不低,但她對學生參與的分數評很高。」阿潔面露滄桑,意義深遠的拍著我的肩膀,「所以,妳自己注意一點,別老是睡過頭了。」
「……好,我自己會注意一點,可是睡過頭?阿潔妳是不是誤會什麼了?喂!」
阿潔已經恢復蹦蹦跳跳的活力樣子,跑去跟其他隊員們哈拉了,留我一個人跳進黃河也洗不清。
睡過頭翹課這種事我也不是沒做過啦,但畢竟是少數,她怎麼會對我留下這種印象呢?最可能的原因是:她自己常常睡過頭,所以才覺得大家翹課都是因為睡過頭。
我自認為今天翹的並無不妥,至少不愧對我的良心。看到了我的偶像──侯文詠本人,還得到他的簽名,這種機會不是說有就能有的。
雖然在其他好學生跟好老師眼底,這種事顯然不會被認同,但我想我也不是為了他們而活的,所以也就無所謂了吧?反正也沒傷到誰。倒是……
我一雙眼瞟向正在收拾籃球袋的三個學妹,視線有些不太確定地落在前幾天那個連走步是什麼都不知道的「櫻木學妹」。她似乎也有感覺到我在看她,回望了一眼後馬上又低頭裝忙碌。
還挺敏銳的嘛?
今天去簽書會的時候有看到一個很像她的人影,但其實因為我跟她才見過沒幾次面,所以也不是很確定有沒有看錯。
想趁著比賽結束後,送她們回宿舍的時間問問她是不是也有去?
因為宿舍離球場有些距離,有車的多半都會騎機車來,慣例會送沒車的人回去。而通常這時候都會出現很尷尬的狀態,學妹們像無頭蒼蠅似的不知道該上誰的車。
其實我一直很想說,妳們可以不要猶豫那麼久嗎?又不是要妳們選男友之類的……但這樣說出來鐵定會嚇到她們吧哈哈。
所以當她們又開始發生以上情況時,我搶先一步把車停到櫻木學妹的面前,對她說:「我載妳吧。」
結果那學妹居然直接越過我,跑去搭已經備好安全帽再等人自動跳上車的阿潔的車。
我當場有點愣住。
自尊心啊,我彷彿聽到它正在碎裂的聲音。
「呃,隊長?」
另一個學妹──好像叫郁琦?她一臉尷尬的看著我,似乎完全沒料到自己的同伴居然會幹出這種大逆不道……不是,是稍嫌無禮的舉動。她急著想替她辯解什麼,還真是好心。
「她應該只是,只是害羞吧,啊不然就是她以為妳在對別人說……」
「沒事,我是在對妳說沒錯。上車吧。」我忍住嘴角的抽搐,盡量溫和的對無辜的郁琦說道。
「喔,謝謝隊長。」
「叫我筆筆就好了,不然叫名字也行。」
我微微一笑,遞了安全帽過去,然後一邊在心裡冷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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