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樣說吧!
阿電視劇不都降演滴....
古時
山寨大王"發落"所謂的犯人,常常"木頭"往桌上一敲......
(拖拖拖...給我..拖..出去斬了!)
然後再補上一句:
(寧可錯殺一百,也不錯放其一!)
今時
慶祝"建國百年"
再響槍聲後,某位女資藝說:
槍殺了這些"死刑犯",如果你們反對!
那甘脆你們把他們領養回家,煮好三餐奉侍他們,不要浪費國家資源養他們一輩子了!
唉
我只是認為
誰管那些"死刑犯"死活阿!
如果真要槍殺他們! 我建議"立法"強迫取出他們可用器官!
不能讓他們殺人後,便宜的如願求死,還留得全屍!
但請想想!
大家難到還要再去承受"錯殺"的遺憾嗎!
這種"國恥"讓我們距離所謂的"文明"還有好大一段"心距"呢!
我不是說罪大惡極的"死刑犯"不該死!
但以其用國家法律"以暴制暴、以死償命"!!
不如讓全民共同承擔這些不幸的事件!
檢討讓加害人作出這種殘暴行為的教育環節!
靜心思考全力撫平受害家庭的傷痛!
而不再是教導我們下一代!
"以暴制暴、以死償命"這種不文明沒人權的思維!
更何況
我們國家有很完善的獄政制度!
管理數十個所謂"死刑犯"不是問題!
也許別說蓋很多蚊子館,就少浪費一座蚊子館,
可能就足以讓所有"死刑犯"像劉煥榮一樣!
不但獄中勤勞工作,還修身養性作畫義賣。
這樣的"死刑犯"如果能過終老獄中!
事跡再受媒體報導!
對我們下一代教育更具正面意義!
進而透過教育,減少不幸重大案件發生!
則人民何其所幸,國家人權文明當可加分(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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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ock three times
愛我就跟我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