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8, 2009

樂活生機‧食在有趣~2009第三屆遠東餐廚達人賽

樂活生機‧食在有趣~2009第三屆遠東餐廚達人賽



2009遠東餐廚達人賽即日起開始報名

遠東餐廚達人賽為國內獎金最高,且競賽水準最高的餐廚競賽,與一般餐廚比賽不同,遠東餐廚達人賽強調團隊分工的精神,透過三位內場廚藝人員和二位外場餐服人員的分工與團隊合作,共同追求高額的獎金(冠軍獎金30萬)和海外專業研習的機會。

邁入第三屆的遠東餐廚達人賽以「樂活生機‧食在有趣」為主題,邀請17~23歲的學生及在職一起加入Top Talent for NEW LIFE的行列,也許餐飲界的明日之星、下一個餐廚達人就是你!

報名:即日起至9月30日止(7/31前完成報名之前20支隊伍,可享有3000車馬補助喔!)
初賽:10月17日(六) 地點:台中弘光科技大學
決賽:10月24日(六) 地點:台北實踐大學
活動詳情請上:http://newlife.sogo.com.tw/tt4newlife

一、活動說明
遠東餐廚達人賽為國內獎金最高,且競賽水準最高的餐廚競賽,與一般餐廚比賽不同,遠東餐廚達人賽強調團隊分工的精神,透過三位內場廚藝人員和二位外場餐服人員的分工與團隊合作,共同追求高額的獎金和海外專業研習的機會。
一年一度的遠東餐廚達人賽透過高規格的餐廚競賽,帶動國內青年學子對於自身廚藝與餐服技巧的精進,進而提升國內餐飲界的水準和視野,更給予年青學子們和世界一級的廚師與餐管前輩,進行一個月的研習機會(全英語研習)。
邁入第三屆的遠東餐廚達人賽有著「餐飲奧斯卡」之稱,一直是國內餐管相關學校檢驗學生實力的最佳戰場,歡迎加入Top Talent for NEW LIFE~遠東餐廚達人賽!下一個餐廚達人就是你!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遠東集團
太平洋SOGO百貨、太平洋崇光文教基金會、徐元智先生紀念基金會、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
協辦單位:國立高雄餐旅學院、台中弘光科技大學、台北實踐大學
贊助單位:C!tySuper、百彥餐旅人力銀行

三、競賽時程&地點
(二)初賽: 10月17日(六) 地點:台中弘光科技大學
(三)決賽: 10月24日(六) 地點:台北實踐大學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Early birds方案:7/15(三)前完成報名,可享以下好康:
1.交通費贊助:可獲主辦單位贊助初賽車馬三千元(限前二十隊,依網路報名順序)(補助金於初賽結束後發放,early birds不得任意改隊員名單,若更改則取消補助資格)。
2.場次優先選擇權:可優先選擇上、下午場次(按報名順序而定直至該場次名額額滿)
3.廚房優先選擇權:可優先選擇中、西廚房(按報名順序而定直至該場次名額額滿)
(三)報名一律採取線上作業,請上newlife.sogo.com.tw/tt4newlife。
(四)報名採兩階段作業:
1.(網路報名)於網路報名區填寫學校/單位主聯繫人及成員資料。
2.(資料郵寄)參賽書面資料郵寄(工作單位或學校同意參賽證明表、國際專業培訓證明表、外籍人士在台工作/就學證明表、參賽規則同意書等)。
(五)選手須於報名截止前內完成兩階段報名程序,否則自動喪失參賽權利。
(六)已報名隊伍可在報名截止前變更一次成員登記(early birds恕無法更改名單),報名截止後成員名單不再接受變更。

五、參賽資格
(一)17歲以上、23歲以下之學生或在職人士(國籍不限)。
(二)不限任何證照或餐飲背景。
(三)廚藝不分任何餐別(廚房僅作料理場域,比賽不分中、西餐組別),鼓勵創新料理。

六、報名辦法
(一)初賽以全台48隊為報名上限。報名程序完成後,以收到主辦單位「初賽報名確認函」為參賽證明。

七、競賽主題
本屆賽事以「樂活生機 食在有趣」為主題,每組參賽隊伍需製作「三道菜」及一道「非酒精飲料」,其中一道菜需以「蔬食」為表現(不限湯、前菜-非沙拉、主菜,蔬食排除魚、肉、家禽,奶、蛋、植物五辛可)。主題之貼近與否,納為作品評鑑內容。(食材由大會準備,並於比賽前擇期公佈)

八、競賽須知
(一)參賽成員:
參賽團隊成員由5位組成,其中3位為內場廚藝人員,2位為外場服務人員。
參賽組別之成員若於活動前因不可控之因素影響參賽(如天災、意外),得於活動前告知大會,並舉證合理之證明,方得由該校或該單位符合參賽資格之第三者替代出賽。因健康因素無法參賽,需提出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依行政院衛生署公告為準)之「診斷證明」與「影響參賽證明」。
(二)參賽作品份數:
1.每組參賽隊伍必須作三道菜(湯、前菜-非沙拉、主菜)及一道「非酒精飲料」,每道菜含飲料各五份;每一人份裝一盤/盅/杯。需由參賽隊伍在比賽時間內完成。
2.五份分配如下:兩份由餐廚評審以廚藝評分,一份至展示區(展示台由主辦單位規劃號碼),兩份至餐服外場區供餐服評審評分。
(三)晉級組別之決賽菜色不得與初賽相同,違者該道菜不予計分。
(四)會場使用及賽場規定:
1.參賽選手需持選手報到單(通知信)完成初賽與決賽報到手續。
2.選手需聆聽由內場廚藝與外場評審主持之競賽規則講解與場地介紹,如因遲到無法參加賽前說明會(規則講解)、而於比賽過程中違規者,無逃避罰則之藉口及理由。
3.競賽開始後半小時未完成報到,視同自動放棄參賽權利。
4.參賽選手需持大會所配發之識別證進出比賽場所。
5.除大會製發之識別證外,外場選手不得佩帶有單位學校名稱、暗示學校所在地之地名、個人名牌或可供辨識的標誌,以示公平。
6.競賽分上下午場次,同一場次可容納24組進行競賽(上、下午場次安排按報名先後決定)。
7.參賽人同意其個人、作品等參賽照片、活動攝影、錄音及參賽食譜之所有權、及相關著作財產權全部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就參賽人個人、作品等參賽照片、活動攝影、錄音、參賽食譜均有攝影、錄音、展覽及於與本競賽相關之一切活動中發表之權利,且有權製作任何形式的專輯、宣傳品或食譜,並得重製、公開展示、公開播送、編輯與出版。
8.除比賽當天之菜色與服務外,選手言行與遵守評審告誡與否亦列入評分項目(違反得扣分)。
(五)食材使用:
1.初賽使用之所有食材皆由贊助廠商C!ty’super提供,每隊皆有固定份量與種類,另外提供公用材料區,由選手自行取用。
2.參與決賽隊伍使用之食材,將於競賽前至C!ty’super超市進行採買(每隊限三人),每隊皆有固定採買預算(金額?),限時一小時採買完畢,由參賽隊自行決定食材內容,並不得超支(請自備計算機)。
(六)出菜順序與時間規定:
1.內場廚藝選手準備及製作時間為120分鐘;外場餐服選手準備時間30分鐘,評審時間60分鐘。
2.參賽隊伍出菜之先後順序,採每道菜先完成者先出菜(每道菜出完10分鐘後需再上下一道菜)。
3.各參賽隊伍得依其菜單中所列菜餚之順序,依序出菜。
4.各賽程之出菜時間如下:
比賽開始後之第120分鐘即可出第一道菜,第一道菜必須在145分鐘內出,之後每隔5~10分鐘內出第二道菜,再出第三道菜。
參賽隊伍必須在比賽開始後第165分鐘內完成第三道菜之出菜程序〈出菜時間間距最短為五分鐘〉否則依延遲時間長短來扣分(第三道菜未於第165分鐘離開廚房門口即屬延遲應予扣分,每遲到1分鐘扣廚藝總分2分,超過10分鐘出菜者將不予評分)。
5.大會規定參賽隊伍準備三道料理,可以更換出菜順序。
(七)其他:
1.參賽隊伍必須攜帶何物?
餐廚部份:
除可攜帶刀具、工具、手套外不得攜帶任何調味料及醬汁。大型廚具、爐具由大會提供。如仍自行攜帶以上物品,大會將禁止該隊使用。
餐服部分:
大會提供桌椅、白色口布、桌巾、酒水、餐具,參賽者需帶開瓶器、服務巾,也可自帶有色口布。其他非大會準備之抬心布、底布、椅套或菜單等,請勿自行攜帶。如仍自行攜帶以上非大會準備之物品,大會將禁止該隊使用。
2.比賽用的桌子為90cm x 90 cm方桌。
3.本屆賽事不備酒單,由參賽隊伍自行調配飲料,大會提供遠泉礦泉水(每隊兩罐,每罐500cc)供參賽隊伍自由運用。
4.如比賽現場對可攜帶物品有疑義的項目,由評審團於選手說明會中統一規定之。
5.扣分項目:搶奪食材、口出髒話、攜帶違禁品、違反大會規則,以上經評審口頭告誡一次後若再犯,每再犯一次扣除總分五分。
6.初賽、決賽將於10:30~11:00間將開放媒體進入中、西廚房或餐服準備區採訪,選手於競賽中可衡量本身狀況接受或拒絕採訪,若接受採訪需明瞭媒體的問題形形色色、或好或壞,可能影響參賽心情或受到干擾,請選手自行評估。

九、評審團組成
(一)內場廚藝評審:
遠東國際飯店行政主廚兩位,及三位國內知名美食評論家,組成五人評審團進行廚藝評比。
(二)外場餐服評審:
初賽由主辦單位向國內各大餐飲相關學校邀請48位餐飲相關科系教師,擔任客人進行餐服評比;另由餐服評審召集人組成餐服評審小組,針對餐服選手準備態度及技術進行評比。

決賽由主辦單位邀請外交、禮儀名家與企業、社會名流擔任客人進行餐服評比;另由餐服評審召集人組成餐服評審小組,針對餐服選手準備態度及技術進行評比。

十、獎項說明
(一)由初賽48隊評選內外場總分最高前10隊進入決賽。
(二)決賽獎項名次:
團體獎項:
冠軍1名:獎金新台幣30萬元、廣州香格里拉學院研習一個月、獎狀、獎盃。
亞軍1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狀、獎盃。
季軍1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獎狀、獎盃。
佳作2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

特別獎項:
廚藝潛力獎:前五名外之內場廚藝總分最高之隊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
餐服潛力獎:前五名外之外場餐服表現最好之隊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


十一、補充說明
(一)冠軍隊伍海外研習須知:
1.海外研習由遠東香格里拉飯店安排至廣州珠海香格里拉學院研習。
2.海外受訓限於一年內完成,由遠東香格里拉飯店安排時間,若無法配合視同自願放棄海外研習機會。
3.海外研習期間需配合以網路(Blog)、數位影像檔紀錄生活記錄,作為後續宣傳。
4.冠軍隊伍成員需配合本賽事後續宣傳,交通費由主辦單位支付。
(二)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正本活動規則與內容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保留活動辦法修改之權利。

十二、連絡資訊
太平洋崇光文教基金會 02-7713-5555*8217 / 8220
文章來源:太平洋崇光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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