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學分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性命,有時麼益處呢?』
一個人無論在物質方面多麼富有,都無助於贏得生命的真正價值,
也不能留下值得傳世的精神遺產給後代。
財富固然能讓人獲得舒服的生活,但其重要性遠遠不及我們在認真生活的過程中所累積的人生經驗-
這才是可長可久的遺產。
在生命中,我們可望能『留下遺產』:讓後人認識到我們這個人的生命意義何在,我們需要去『愛』:
喜歡自己,並施愛於別人。我們需要『學習』:不斷探索、延伸和成長;需要『勞動』:在日常生活中
創照意義與價值。我們想領受各種情緒,以『歡笑與悲傷』體驗生命的高低起伏;也需要跟人『連結』
,與別人建立持久的關係。我們要『生活』,體驗生活的滋味,並欣賞周遭的一切生命。我們有『領導』
的慾望,我們也學著『捨棄』,經常要處理失望與失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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