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隨筆百題51-52
51道路
他在三十二歲那年認識他。
嚴肅軍裝的金髮褐眼人類抬起頭,表情內斂而有禮,但是源自靈魂中的自信像是瓦肯星上太過少見的泉水一樣,無形而源源不絕,自他挺拔身體內的傑出心靈溢滿而出。他能清楚感覺──怎麼可能感覺不出來?──那股驕傲站在世界中心點的氣場。
而這位企業號新任艦長正微偏著臉看他。然後青年──James Kirk的嘴角在那一秒勾起微笑,那弧度刺入Spock胸腔一如銳利熾熱的西洋劍,讓他肌肉皮膚骨頭都被熱力融化。
如果他是人類,他的身體必定會無可抑制的顫抖。
瓦肯人無聲深呼吸,他明白這代表,接下來的路,他們──人類與混亂之子、瓦肯與邏輯之子──他們的人生將並肩而行。
那認知的來源是不符合邏輯的,可是他明白,那絕對是事實。
他在五十五歲那年為他而死。
輻射的能量在他身體裡胡亂衝撞,造成破壞的痛苦。疼痛黑暗之中,他看不見。
可是他是瓦肯人。
瓦肯人是心靈感應者,他能感受到、呼吸一樣簡單的感受到,那個人類驚恐出現在不遠之處、透明罩層之外。是的、是的,散發亮眼燦爛光芒的金黃靈魂,只屬於一個人類、他的人類,這跟瓦肯的天空是紅色、Sktqq’oei星人是無性生殖、McCoy醫生的心智幼稚而不理性一樣,是宇宙中無可撼動的真理。
要是感激不是人類的感情之ㄧ,Spock一定會感激於命運讓他血管中留著瓦肯的血液。他已經失明、聽力逐漸衰退,但在最後他還能如此清晰感覺到他、他的艦長、他的人類、他生命中相伴而行數十年的靈魂伴侶。
他的血液正因放射在燃燒、所以沸騰在心口的,絕對不是幾乎令他哽咽的感激。
──Jim.
I have been alway ……and shall be yours.
所以帶著我的Katra──(不要想那是在醫生身上而不是屬於Jim,不要想那不是在Jim身上。不要想。)
請你一如既往,像是能照亮宇宙的光輝溫暖,走向通往屬於你自己的道路。
他在六十五歲那年失去他。
只是千百艘新艦其中一次處女航而已,Kirk艦長是傳奇人物,三次五年探索任務的偉大成就,人人都想沾個好運。以人類的種族文化來說,符合邏輯,所以他並沒有為此特地趕回他的人類身邊。
直到Scott他們無法止住的眼淚告訴他,那就是唯一特別的一次了。
畢竟James Kirk艦長是人類,他只能死一次。
悲痛把他的心燒成灰燼,像是他根深蒂固的邏輯隨那個金色人類一同殉葬。而感情、痛苦、屬於人類的那部份靈魂生生地清醒過來,前所未有地鮮活提醒它的存在。
沒有Jim了,再也沒有了。他失去並肩前行的伴侶了。從來沒有過這樣失去希望的時候(啊,對,因為他從來沒失去過Jim),Spock茫然四顧,甚至抬不起任何一點腳步。
即使身為瓦肯之子,孤身一人向前時,他依然踉踉蹌蹌、如常人般無助孤寂。
而他還有至少一個一百年得活。
他在一百一十四歲時,與Savvik結婚。
她幾乎像是個人類,尤其當她以筆直視線,直接而不遮掩地注視他時。
雖然那不對,完完全全的不對(不該是黑色的──不該是黑色)。
但他只是太孤獨。再也無法,單獨承擔這些。
而Savvik的暖和溫度足以欺騙他。
而Savvik站在瓦肯夕陽中時,頭髮被反光映得近乎金黃燦爛──對瓦肯人的視覺辨識色彩能力來說,那已經足夠模糊了。
然後繼續向前、向前,追隨Jim的願望(他從不稱那為遺願,即使那更為精確)──Jim想與羅慕蘭人達成和平。
所以Spock會繼續。
是的,他會。
他在一百四十九歲時,目睹母星毀滅。
年輕時曾經面不改色離去的偉哉星球,以肉眼能見的模樣崩塌縮小成蟲洞,直至吞沒自身、消失不見。
真正的,孓然一身。
他呼吸冰冷的空氣,顫然閉上眼睛。
在這幾十個小時之前,Nero帶著瘋狂報復笑容告訴他,這宇宙的James Kirk連出生都沒來得及就已死去。
羅慕蘭人沒能拯救自己的星球,但他在打碎Spock這件事上, 得到無與倫比的巨大成功。
因為Nero告訴Spock,他讓Jim死了第二次。而這一切都是Spock害的。
──Nero錯了。
他在──不重要、怎麼會重要、一個生命體的歲數和Jim存在於這裡的事實相比一點都不重要!──這一秒,他再次見到了James T Kirk。
James T Kirk。他唸誦。
音節通過喉嚨股動沙啞而出,捎夾隱藏的、眼前人類還不夠熟悉去聽出的激情。
James T Kirk。
Jim。
狂喜、純粹的快樂猛然鼓動起他位於腹部的心臟,狂亂跳得幾近劇疼、伴隨茁壯綻放的灼熱希望。
那久違希望足以讓他把自己靈魂的灰燼撿起來黏起來去幫助他的艦長,縱使破破爛爛、支離破碎,但那靈魂依然是他,他,半瓦肯之子Spock,James T Kirk艦長的科學官Spock,被孤單時光塵封太久的完美大副Spock、Jim的Spock。
他能幫助他金色的現在還太年輕的人類一臂之力、讓他可以走向那注定屬於他的未來。那將會屬於他和另一個自己、也是他曾與他的艦長一同走過的光明大道。誰都無法阻止、誰都無法抹殺、連宇宙都不能,因為他們兩人便是挺直腰,肩並著肩,自信站在這個宇宙的中心點。
而注視他與他相攜看向那最後的疆域、凝視金髮人類和另一個他相望而笑、勇往冒險之處、探索世界、締造一切可能的不可能的傳奇。
那足夠讓他滿足了。足夠讓他,自己走完剩下的道路。
fin
我喜歡爺爺。(認真)(那也不代表你可以寫虐啊!抽 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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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磁石
他的手根本離不開你。
你自夢中醒來一樣,在某天突然發現了這件事。
那一天平平常常,客人跟以往一樣做潮水樣來去,紅衣的侍女用帝王般氣勢支使客棧裡上上下下熱鬧又有序地忙活。而他手握狼毫小楷、龍飛鳳舞,忽地將肩膀靠到在旁擦檯子的你身上,動作那樣自然。
然後,你便驀地發現了,他老是待在你身邊。再接著,你忍不住開始悄悄留上心來,像懷裡揣著團秘密似的。
他在起床時,會賴在你身上蹭臉,彷彿把你衣衫當手巾似的。自喉嚨咕噥出的聲音含糊黏膩,男性少見的清亮音色低沉下去揉成一團的慵懶性感。像貓。
他會把頭靠在你身上吃早膳,背倚在你肩旁,低頭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米粥,嘴唇上方一痕白湯淡跡,最後總被你無奈拇指抹去。你指間濕漉漉的,但指腹下勾笑的唇畔,非常柔軟。
他習慣拉著你去批帳本,然後不知不覺,你回神來,便只見他不是窩在你胸前、不是與你背貼緊背,就是趴在你腿上,用你大腿當桌案奮筆疾書。墨硯擱在一邊,黑澤檀香繚繞,藍皮織缝的帳簿散落堆疊在你皂靴附近,紙頁被午陽暈得泛黃、墨字映金於上。而你指尖埋在他烏亮髮裡,梳貓兒一樣有一撘沒一搭地順,呼吸安寧又靜謐。
他同你一起上街時都緊牽你手,從不避諱路上行商目光。細窄腰帶垂掛天青玉串晃盪於深藍衣袍間,若是冬天還會襯上狐絨毛皮披風。不需再服藥的掌心傳來溫暖,偶爾會惡作劇般彎指摳你敏感手心,惹你背脊不設防地倏然一僵。牽手時皮膚貼皮膚、骨肉近骨肉,像是你們藉那碰觸而成為一體。你每次想著,便會苦惱般斂下鴉黑長睫,但也,什麼都不說,就只是與他並肩走在鵝毛白雪的街中,沿路足印綿延。
他在入睡以前,老是把臉深深埋進你頸窩。有時輕柔以唇碰觸你耳朵後方肌膚,有時挑撥一樣順沿琵琶骨啃上咬上,最後一個吻。不是落在你眉眼邊緣,就是纏綿上你無語的唇。專注凝視你時,睫下的眼眸閃晃水光,眼角好似鍍上了道魅人銀線,他手摸索著向下,指頭一點一點勾上你的,掌對掌、十指交纏。
像是他無法控制自己的手,不要放在你身上。
你默默留意著,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要這樣偷偷藏著掖著想,不過,反正他也不知道你心裡頭在轉著什麼,不是嗎?
直到有天,另外兩個小二拿兩塊不知道哪來的磁石扔著玩,精準投器手法會令一般〝名家〞自嘆弗如。可不管如何扔,那磁石總會滴溜溜地轉,然後向彼此飛去,不撞在一起粘著就不安窩,跟他的手一樣。
你見到懷中的他睜得圓溜的眼正盯著你看,才察覺剛剛似乎不小心把心底話說出了口。卻見他笑得古怪,藍色衣角翩翩。
黑黑。
他話中有藏不了也沒意思要藏的笑意。
你的手,又在做什麼呢?
你低頭一看。
你的右臂正攬著他的腰,習慣自在。
而你的左手與他牽在一起,就如天地間,再沒其他更自然而然的姿態。
fin
好啦我承認我就是來用砂糖溺死你們的。
有回應的話,會讓人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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