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8, 2008

你心情不好嗎?精神疾病與保險

近數月來,不論台灣或國際傳出的政治、經濟、民生等訊息,很少聽到好消息,民眾或多或少覺得鬱卒,心情不好算不算是一種病?當出現甚麼症狀時應該看醫生?

 

民眾持有的保單,哪些在精神疾病就醫或治療時可以派上用場?理賠的條件是甚麼?自殺或殺人,保險公司會賠嗎?9月28日晚上9點在非凡商業台播出的「理財保險大家談」電視節目,邀請遠雄人壽理賠部協理李俐圜與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黃守宏一同探討。



如何判斷是否罹患精神疾病?達到何種程度需就診?黃守宏表示,假設病況已影響個人日常生活作息或職場表現時,建議患者立即就醫診治。他強調,早期預防、早期治療,可獲得最好的療效。



黃守宏提醒,一旦確診為罹患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屬就要有「長期抗戰」的準備,因精神疾病是一種必須終其一生都要面對的疾病,藥物只能短暫性地消除患者症狀,日後的復建工作才是最重要的一環。



至於如何評估精神是否出現異常?黃守宏指出,可從3方面來做自我檢視,首先,情緒的抒發是否影響到日常生活運作;其次,人體生理機能有無受到影響,以及「心情不好」的時間是否較以往增加。



若有精神病史,可以投保嗎?李俐圜表示,一般而言,有精神疾病病史的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時,保險公司會請客戶提供相關完整的病史資料,再評估核保與否。李俐圜也建議,患者在就醫時應了解醫師在病歷上面所記載的紀錄,因為這些診斷將會影響日後理賠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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