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瘦身產品試吃免費? 最後刷卡千萬元
瘦身產品試吃免費? 最後刷卡千萬元 桃園縣李姓女子嫌身材不夠火辣, 減肥不成還得到憂鬱症。消保官調查認為,業者有誤導消費者「試用期不需付費」之嫌,業者最後同意退還五百萬元。 一年前看到電視廣告宣傳健康食品可瘦身,打電話給對方,銷售人員告訴她,公司要找模特兒,可先寄給她試吃,如果有效要請她代言。
2007-08-19 01:17/記者吳佩玲/桃園縣報導
電話訂購減肥茶、纖體素等瘦身產品,一年花掉上千萬元,花光積蓄、背負卡債,
卅歲李姓女子在補教界任教職,日前向桃園縣消費者保護中心求助說,自己雖然不胖,但身材不夠辣,
因推銷員強調,豐胸霜、複方膠囊、納豆、天然酵素等產品都很貴,擔心試吃者拿了產品不付費,
希望她提供信用卡卡號擔保。她一口氣給了五張信用卡卡號,隔天收到幾大箱產品,以為都是試吃品,
打電話質問,對方以銷售員出差敷衍。
李姓女子說,業者後來以人海戰術向她推銷,不是說有新產品建議她試用,就是慫恿她定額消費,
可以享有現金分紅,她心軟照單全收,最後她發現儲蓄全花光,房子也拿去抵押,對方竟還要她去辦現金卡,借錢繼續買。
消保中心人員到李姓女子家中查訪,發現她買的健康食品幾乎都沒開封,堆滿整個房間,「簡直像個小型西藥房」。
問她既然不吃,為何還繼續買?她說,一年來被瘦身公司十多名推銷員輪流「哄騙」,搞得精神耗弱,沒心情吃減肥食品。
消保官簡秀蓮認為業者利用「電話行銷」方式,讓消費者誤以為「試用期不需付費」,
卻把消費者提供擔保的信用卡拿去刷卡,行銷手法不當,業者最後自知理虧,同意退還五百萬元。
簡秀蓮指出,大部分消費者不熟悉消保法令與信用卡規定,消保法中「郵購買賣」包含「電話行銷」, 即業者與發卡銀卡簽有交易契約,只要消費者提供卡號,不需簽名,用電話即可消費購物,且金額不限。 她提醒消費者,如果在提供卡號後不想購物,可用存證信函取消交易;若貨品已送抵,七天內都可退貨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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