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4, 2010

無為

同學問我:要下多大的決心才能決定要結婚。
我說:會想這問題的人,本身就不會想結婚。

如果結婚只是兩個人去公證,然後去路邊攤吃一攤,再開兩瓶啤酒慶祝。
也許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相愛容易相處難,平時相處除了彼此體諒和包容之外,已經有夠多的摩擦了。
然而結婚並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已,
雙方的家長,你我都來自不一樣的家庭,
生活習慣勢必差很多。

既然我都沒有勉強對方一定要怎樣了,為什麼我一定要配合呢?

古人說要門當戶對,對照之前這則,[新聞] 國研院聯誼 男限年薪百萬。
所謂婚姻除了兩情相悅之外,其實也不過就是人肉市場,不然為何女星總愛嫁入豪門,
男生愛女生的美貌,女生愛男生的經濟實力,各取所需而已。

然而你挑人,難道別人就不能挑你。

如果我經濟方面無虞,
為什麼我要結婚,我一個人開開心心地玩到三十五歲再來想結婚這件事,
難道不好嗎。

你將我以上提出的問題還不包含結婚要考慮的繁文縟節加進去,
這樣如果你還想結婚的話,我只有一個總結。

你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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