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
前天晚上比完賽載學弟妹回深坑,外環道上的某段內側道,橫臥著一隻黑白相間的小貓咪。
第一時間無法判斷他是否還活著,只知道應該是被車給撞到了。
在腦中思量了兩秒之後,我才決定把車開到路邊暫停,下去看看那隻貓咪的情況。
我並不是一個富滿愛心的人,但也沒辦法丟著那隻可能還有機會活下去的貓咪,
或許他只是受傷了動彈不得也說不定。
就算真的回天乏術,讓他留個全屍避免被更晚無視時速限制的駕駛二次撞擊也好。
走近一看,那隻小貓咪毫無動靜的躺著,但我從他嘴巴周圍的血,以及失焦的眼神知道,
該想辦法安置好他的屍體。
我沒有那麼近距離的看過這麼大型的動物屍體,扁掉的青蛙倒是看過不少。
一時之間噁心的感覺湧上心頭,我趕緊回到車邊叫屈肥下來幫忙,打開後車箱拿出裝衣服的紙箱,
順便從中找了一件純白色的舊衣服,當作那隻貓咪最後一段路的被子。
要怎麼處置他的屍體實際上我沒有頭緒,完全是出於同情心在做事情,
他身上的顏色配置,跟小糕有九成像,更令我生出一股同理心跟感傷。
走回了安全島旁邊,把紙箱放在他旁邊,凝視了一陣子,不知道該從哪裡下手比較好。
實際上我找屈肥來幫忙也是怕我等等一抬起屍體,內臟從另一側肚子西哩花啦傾洩出來,
那就不是打打魚翔拳可以了事的程度了。
到底想幫助他還是勝過了恐懼的程度,我用衣服蓋住貓咪的屍體,再小心翼翼的捧起來。
那瞬間我只憑觸感,就快要嘔吐了。
就算隔著衣服的包覆,但我清楚的感覺到他脊椎被撞碎,內臟爛成一團的觸感,
所謂一灘爛泥真的不過如此,不斷的從我手中爭先恐後的滑落。
光靠手上的感覺再加上合理的想像,到放進紙箱那五秒鐘,真的是令人絕望的漫長。
雖然已經十一點半,路上還是有零星經過的車輛,每個都用看著肇事者的眼神看我。
就連回到家告訴我媽這件事情,她也是說幹嘛沒事做這種事情,不怕那隻貓搞不清楚狀況誤跟你回家嗎
但我真的不忍那隻貓就這樣放在那裡,任由車輛輾過,經過來往輪胎無情的摧殘,
到了大清早才由清道夫收進垃圾堆或者移去旁邊草叢丟棄。
我沒有別的處理方式,只能把他放在紙箱中用衣服蓋好,再移去路旁的隱蔽處放好。
至少保留好屍身吧我想。
我替那隻貓咪感到難過,肇事者連安頓他的屍體都不肯,就這麼絕塵而去。
嘴巴流出的血都乾了,可見這幾個小時內有不少的人看到他躺在那裡,
但沒有人,願意伸出他的手,來管這種閒事。
我不是在說自己有偉大的情操,畢竟我也猶豫了幾秒才決定下車,
但那隻貓咪什麼也沒做,只是認份的活著,
連死了,都要處在每輛車經過就要驚心一次的狀態。
但他什麼也沒做錯,指責他擅闖馬路嗎?
他是一隻貓,循著自然,為了生存。
他的死,是死在人類訂定的規則,我們製造的代步工具。
他距離安全島只有一步之遙
卻也慢了,一條命的差距。
路上的人漠視,只是隻貓被撞死,跟死在車輪下的青娃或無二致。
我們常說生命之可貴,卻也常以它的質來判斷,或該說以本位來做最高準則。
一個人殺了另一個人,會有人倡導一命償一命,也會有人搖著廢死的旗幟。
如果一個人殘暴的,殺了整座森林裡的松鼠呢?
我想不管是贊成死刑與否,都不會有人跳出來說,你必須一命抵整座森林松鼠家族的命。
因為我們壓根不認為,除了對等的人命,其他的生命有何可以相提並論的價值。
撞人肇事逃逸都所在多有了,遑論只是撞到一隻小貓小狗,
我想肇事的人甚至不把這件事情放在心上。
那隻小貓咪何其無辜,他只是過著平常的生活,也許只是在滿佈豬屎味中,
意外的嗅到了對面有魚的味道,小心謹慎的前進,避免被這條路上恐怖的大傢伙給撞上。
然後被不在乎的駕駛輾過,成為點綴這條深夜道路的沉默。
沸沸揚揚的廢死與否,也讓我在這件事情之後省思,但只堅定了我的立場。
多少無辜的人,由於加害者的仇恨、嗜血、好玩,而喪失了他生存的權利。
如果一昧的呼籲被害者家屬要放下,要保障加害者活下去的權利,
我覺得是太不近人情且違背道義的。
或許死刑真的沒辦法起到殺雞儆猴跟警世的效果,每天依舊有誰剝奪了另一個誰的生命。
但如果連最基礎的、符合社會期望的公平正義,一命償一命,都不被允許。
認為那是一個加害人沾滿被害者的血,劊子手又浸著加害者的血,走不出的螺旋,
那死刑最初的立意在哪裡。
沒有殺豬的,我們都得親自殺豬才能吃到豬肉,
牛肉、羊肉亦然。
當主流民意不贊成廢除死刑,卻有一票人堅決的對抗甚至力壓。
我們不能期望布魯斯韋恩的出現,但卻人人都有可能變成私刑者。
正義無法伸張,民意就會有別的宣洩方式。
廢除死刑是個理想的終極目標,但連門窗不上鎖這種事情都辦不到了,
只喊著廢死跟釋憲,究竟能對社會有什麼幫助?
台灣已經被戲稱為[重判兩年]的司法,要能判到死刑真的除非是罪大惡極人神共憤。
要因為相信他們會悔改,就賭上其他可能的受害者權益嗎?
又,悔改了,但要決定殺一個人並非是一時衝動可以辦到,那需要可以蓋過恐懼
道德掙扎的殺意。
當他下定決心要奪取一個人性命,悔改了也無法抹滅曾經有過的作為。
一頭老虎獵殺一頭牛,那只是為了生存所做的殺戮,如同牛也隨意剝奪小草生長機會一般。
但是殺了人被判死刑的,卻不是為了生存,只是一種惡意。
所以當各種奇怪的極刑被時代掩蓋的同時,當不近人情的以眼還眼被淘汰時,
只有死刑橫跨著人類的文明史。
那是一種不得不為。
你不會因為偷了一塊被判死刑,尚萬強都沒這麼衰。
除了盜竊國家機密,幾乎只有你殺了人才會同樣的被處以剝奪你生命的判決。
死刑代表的不是被害者家屬的快意,
而是當有犯罪凌駕在任何制度內所擁有的懲罰上,
我們唯一能制衡的終極手段。
劊子手並非殺人狂,而是有人要跳出來做這件事情。
執行時他感到的並非快感,而是終極的秩序。
傷痛已經造成,家屬一輩子都走不出來,他們求的,無非是公平正義。
與其渾淆視聽說被害者家屬只是想獲得處死犯人的快感,
何不想想如果親人如果沒有這種遭遇,他們根本不希望這種所謂的慰藉。
處死,代表的是蒼天有眼,跟原諒不原諒沒有關聯。
丹佐華盛頓演的火線救援
片中一對老夫婦問他,難道不能放下仇恨,選擇寬恕嗎?
他如此的說
Forgiveness is between them and God.it's my job to arrange the meeting.
寬恕是上帝跟他們之間的事情,我的責任是安排他們見面。
有人說廢除死刑,是因為我們都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只有上帝能。
所以台灣光現有的就還有40個上帝嗎?
那隻小貓咪,一定還是無法清楚為什麼喪命。
如同那些過著平凡日子卻又無辜的人
以及,驟聞惡耗又煎熬一輩子的家屬。
D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