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申請 時間資訊
專長(志工)、一般資格受理申請期間:自97年4月1日上午8時起至97年4月15日下午5時止。
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單位):行事曆
(A)專長(志工)資格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須先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一般替代役申請作業
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時段、役別、機關一經選定後不得更改,並依下列規定辦理;
另得依意願備 選一般資格(但已判定替代役體位者除外)
1.國內學歷役男: 經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後,持相關專長資料及掛號回郵信封(寄發核定通知書用)
至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由公所至內政部役政署網站列印一般替代役申請書
並查驗 相關專長證明文件(影本役男須簽章)後,交役男於截止申請日(97年4月15日)前
以掛號郵遞 內政部役政署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始完成申請手續。
2.國外學歷役男: 以國外學歷條件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男,亦應於97年4月15日前將經
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併申請書逕寄內政部役政署;已返國並經徵兵處理者,
應先向戶籍地公所辦理「請服一般替代役」。
(B)選服外交部外交役(駐外單位)、僑務委員會教育服務役之役男,須加填役男出國服勤切結書 ;
選任內政部(役政署)公共行政役(一般類)役男,須加填自願選任管理幹部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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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準備當個替代役
Topic: goups / organization / cha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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