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申請 專長資格
專長資格:具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以「專長資格」提出申請服一般替代役,
且限以單一條件申請單一役別及單一需用機關,並依順序甄試:
(1)取得國家考試及格合於類別專長證照者。
(2)取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給合於類別專長證照者。
(3)具備經主管機關會商需用機關指定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者(只要大學畢業都有)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應詳細註明修習學位及系所;學類、科、系、所以教育部統計處公布
之科系代碼分類為準,但以國外學歷條件申請者不適用)點去查~>教育部科系代碼對照
上面三個是入選的順序,有國家證照優先(10),再來中央證照(20),然後才是學經歷(30),
不過大部分人比較少有前兩者,所以還是看你的科系,是否有符合僑委會的規定,選的順序
是博士>碩士>學士,公私立學校沒有差別,ex.台大中文=南華中文,簡單的說,沒有符合
役政署開出的條件,是很難申請到的!所以要申請海外僑教役一定要是中文系,應華系等,
與華語文有相關的科系才行! 如果不是,你只好找其他符合自己科系的役別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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