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慘綠] 2008→2009
很久之前某一個我曾經喜歡過的對象跟我說,
他覺得一個人的本名很重要,
於是我記住了。
後來我漸漸把我覺得重要的人的人名記住,
我喜歡的人,有好感的對象,
重要的朋友。
這一切還是得先歸功於我記人名的能力太差。
虛擬與現實世界的連結本就不是那麼容易,
何況又加上個「性傾向」的族群分類,
搞的自己非得要化身成好幾個不同的自我,
才有辦法輕鬆自如的穿梭在這不同的場域裡。
或者就是因為自己曾經經歷這段過程,
所以才更能感受到那前後不同的自我矛盾,
即便我已經走過那個階段,
可是我還是很不欣賞這樣。
不過,
誰又能夠隨意/性的把自我坦然的那麼清晰?
而又,
說是一種個人隱私,
或是一種尊重,
可那不就是一種從頭到尾都沒想過要跟人深刻連結的距離感?
哈,
我們都是路人,
只是看彼此在對方的生命裡踩下的足跡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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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h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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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私 著(4)

Sealed (Apr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