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t's Talk about Love》有所謂/無所謂。
有人跟我說:
「我覺得感情該是我的就是我的,
而不該是我的,
就算我強求也得不來。」
這是否豁達過了頭?
似乎感情可以來得很容易,
垂手可得,或,
從天而降。
如果我們都不用為了愛情付出什麼,
那麼理所當然的,
我們就可不必如此汲汲營營的,
去追求、維護與守候。
所以無所謂,
淡然的態度。
曾經也有過相同念頭,
以為在一起了,
就什麼也不必做,
以為,
該是分手了,就分手了。
把一切看得很開,
好讓別人以為我們是能收能放,
能緊握,
也能鬆手的人。
不過我錯了,
原來這只是一種過於保護自我的心態,
將自己內心用武裝防衛下的結果;
因為不敢讓自己受傷,
因為不敢付出所有的自我,
一種自私擴張到無限大,
而自己還認為這是一個合理的正當藉口,
沒有我負了誰,
只有誰負了我。
我可以說這時的我們還太年輕,
不懂得什麼是重要,
什麼是可以放棄,
所以胡亂抓了一把,
隨手丟棄。
因果定論。
佛家語:隨緣,
因為珍惜緣份,才有隨緣。
其實應該是要努力什麼,
有所謂的態度,
因為在乎,因為值得,
因為無法輕易放棄,
雖然這可能積極過了頭。
努力過了,才能放棄;
堅持過了,才能說放手。
感情的有所謂,
感情的無所謂,
本質相同,
雖然結果可能大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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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sonal Category: .說愛
Topic: creation / literature / col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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