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心情] 死同性戀、死妹子、該死的玩趴。
三個拿來同一起比較其實有點怪。
我常想,
我們究竟為了「別人反同」付出多少代價?
當別人說同性戀哪不好,
不斷地從嘴巴裡說出歧視字眼時,
我們是用什麼樣的身份,
又是怎麼去表示我們對於此言語的不屑與無法認同?
如果今天有個選項要公開自己身為同志的身份時,
是不是大家都願意去勾選表態?
這跟社會認不認同完全無關,
單純基於一個身份認同上的出發點去思考,
究竟別人歧視的是你這個人,
還是別人歧視的其實是「同志」的這個身份?
扯遠了,
前十幾篇文章已經討論的沸沸揚揚我就不再攪和,
只是各有各的選擇,
選擇了就得付出代價,
而歧視這種事,
若說它不夠客觀但它本來就是一個主觀意識下的產物,
你要對方接受,
或者正視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就得要花費相對或者更多餘的精力去解釋它,
讓他們了解,
問題是:
「你做得到,你想做嗎?」
如果只是哭哭啼啼的說別人欺負自己,
什麼事也不做,
只想獲得別人的同情,
看了其實會讓人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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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ic: feeling / personal / ho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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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私 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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