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21, 2007

《Like a Virgin》

 這只是另一種的借題發揮。

 就在大夥伴大肆談起自己的感情史,
 論述著彼此感情的價值觀時,
 我旁觀也自問著:

「誰還知道究竟自己在感情裡,
 想要些什麼?」

 問這也許老梗,也或許……
 人生命中,感情的存在與否不再那麼重要,
 因為人們都只是一直在問:

「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對整體生命而言。」

 所以為了自我的建構,
 選擇妥協或者抵抗,
 都有著一套非常完整的自我說詞,
 來說服自己,
 進而希望說服別人。

「這不是我可以選擇的。」
「因為環境所逼。」

 這是屬於現實的妥協,
 而感情上呢?

 妥協成了另一種的自我犧牲,
 溝通也不再是人們注視的焦點

「一種理所當然。」

 所以分手的時候會質問對方:

「我為你付出這麼多,
 你為什麼還要拋棄我?(你卻沒有感動過)」

 然後結論是:
「因為你給的不是我想要的。」

 又或是:
「因為我想要的你無法給。」

 誰說:

「妥協無法保存自我?」
 那是另一種溝通的反向,
 兩者不同,
 卻又是同時共存。

 吵著糖吃的小鬼,
 因為今天的糖沒了,
 吃的糖不是自己想要的,
 就喊著退貨;
 嘿,
 別忘了那僅剩的糖霜上仍附著你殘留的口水。

 幼稚嗎?

 或許……
 真正懂得自己想要的是什麼的人,
 是小孩子,而非大人;
 是純粹的幼稚,
 而非讓人感到冷血的成熟。

 很久之前聽過某個人說過自己對每段感情的態度,
「像初戀一樣。」

 逗號,冒號:分號;驚嘆號!問號?句號。逗號,冒號:分號;驚嘆號!問號?句號。

「宛如處女。」娜姐名歌

 Like A Virgin

 初戀處女在大雨下欣喜舞蹈。

 身子底下的黑穴已不再純淨,
 被使用,
 被抽插,
 被各式性具所侵襲。

 但它還是處女,
 是心,非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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