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 16, 2007

《同等.對等 》

 也許我們都誤會了同理心的定義,
 是否非得要有相同經驗才能夠感同身受,
 自私的預設立場,
 只是想讓自己跟別人的世界分隔開來。

 我將自己侷在這「同理心」的小框架中,
 想著是否想透過這類行為來證明些什麼,
 或者是想讓自己的行為被「合理化」。

 也許,
 只是想在其中找到一份存在感,
 存在於那當中,
 即便是個深不見底的深藍色水。

 我們都該遺忘在彼此之間條件上的差異,
 拋開之後,
 其實我跟你都是同路人。

 是,我的確不是你,
 的確我也未曾沒經歷過,
 但不表示我不關心你,
 我跟你就因此而不一樣。

 我,只是想關心你,
 如此而已。

 以上,
 愛滋義工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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