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妳。
總是有太多的事情,接連否定,
當自身也否定,卑微也只是斷句,
我很慶幸,妳的幸運,
所以,對不起,
只好,忘了妳。
掛在嘴邊的,
愛上一個人總是用數秒形容,
要忘記卻是一輩子。
忘與不忘,
定義何在。
我可以果斷的說,
忘了妳,
也可以否定我的上一句。
出現直到消失,
每個動作,分秒進行,
參雜了我愛妳、我恨妳、忘了妳。
分手時總是肯定忘不了,
然而異軍突起的新戀情,
也只是否定自身曾經肯定的東西。
對不起,我愛妳
到
對不起,忘了妳
是需要多久時間的拿捏比例。
於是,出現了這樣的對話
「上個月又分手了。」
「為什麼?」
「我男友說,他忘不了他前女友。」
「意思就是妳也接受了這個說詞?」
「可以不接受嗎?」
「當然不能,因為現在換妳要忘記他了。」
「怎麼忘記,我看他從沒忘記過。」
「因為妳現階段還是是影子而已。」
忘與不忘,差別如何,
差在第三者而已。
刻骨銘心的總是最需要時間去遺忘。
然而被當作代替品的想當然不在少數。
人,
需要用人去遺忘。
這真的實用嗎
仔細想想,
當你專注於課業、學業、或者
從事自身有興趣的任何事情時,
真的會經常想起你以前的另一半嗎?
答案是否定的,
雖然不是滿分否定,
及格邊緣不遠了吧。
然而,
會經常想起的,
就是專注於跟之前類似的事情時,
也就是戀愛。
然後,
就衍生出了跟分手時一樣的對白,
「我忘不了她」
當然,
如果生活主軸在於戀愛,
那麼要用下一個人來遺忘上一個,
這或許還是可行的,
但,那也只是少數青少年階段吧。
遺忘,
說難不難,說簡單不簡單,
百人有百人遺忘的方式,
也許用下一個來遺忘上一個,
也有人試過,
但是要確切抹去,
依然不太可能吧
誰曾經活在心裡面,
別人窺探不到,自己百分明白,
活過就會留下痕跡,
回憶是好的,
卻不是該拿來當作理由的。
想起,就想起,
太陽可以一直從東邊升起,
人生卻是自己決定,
戀愛如是。
試問誰沒有忘不了的人,
我也有,該忘卻忘不了的一個人,
說忘了,也忘了,
說沒忘,也忘不了,
忘也好,沒忘也好,
重要的是怎麼看待忘不了的那個人,
會決定下一個人的快樂。
也許十天,或者十年,
用生活上大小事情去充實自己,
少掉的那塊重心,
用真正忘記這個詞來形容,
不太妥協,
但是稱之為,
不想起,其實是可行的,
躲在回憶裡面,風波平靜,再次尋覓,
再躲進回憶裡面,該逃避到何時,
不如面對,
換個角度去接受,再肯定,
當他成為了回憶,另一個說法也只是,
你們曾經互相肯定過而已。
有些信,要寄給妳,
描述開始到分開的經歷,
也包括分開到現在的心情,
說忘記,是忘記,
沒忘記,是偶爾想起,
生活重心的轉移,
有了不同的意義,
老話一句,
過得好不好,現在的妳,
雖然我不曾用妳墊底,
周旋新的回憶,
但是實際上,感覺不用說明。
現在,要寄給妳,
這封沒有地址的信
曾經的,謝謝妳,我很慶幸,
卻是對不起,
我只能做到不想起。
因廣告過多,回應已刪7746篇
請勿打廣告,其餘會回^____^
文章都是自己親手所打,請勿剽竊。
皆是本人感想,歡迎有相同經歷的人分享心情,蒞臨指教。
喜歡麻煩給我推推


1th
卡關
Sealed (Dec 8)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 這是我半年來的生髮過程 ★★
★★ 這是我半年來的生髮過程 ★★
★★ 這是我半年來的生髮過程 ★★
★★ 這是我半年來的生髮過程 ★★
★★ 這是我半年來的生髮過程 ★★
1樓
1樓搶頭香
Sealed
Only members can post a comment, Login first